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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浙商联盟置业有限公司三门峡•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13-03-11 14:37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三门峡•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项目位于三门峡市区南侧大岭路与南环路交叉口。该区域原为荒地,和东韩庄村的建设用地。目前已经过平整,拆除原有建筑产生的建筑垃圾量也已清运至三门峡市建筑垃圾堆放场,得到合理处置,适合进行商业开发。

本项目已于20125月3日由三门峡市湖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共建4个商业贸易区和2个住宅区,总用地面积为53334.6m2,总建筑面积为819148.28m2项目建设周期约2.5年

根据环评估算,项目环保投资约3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16%。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建设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期施工活动主要包括平整场地场地开挖、住宅设施和辅助设施建设以及地面硬化绿化等。项目施工影响范围主要为施工场地及邻近区域,施工活动的影响主要为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排放以及生产设施建设对厂址区域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经预测分析,施工期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这些影响随着本工程的建成也将自然消失。

2、营运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大气污染主要集中体现在厨房油烟气、居民燃天然气废气、停车场机动车尾气等。厨房油烟气由排气扇排出室外。本项目燃烧天然气所产生污染物排放量排很小,其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地上停车场建设为生态停车场,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通过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环境影响    小区居民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6.27万m3/a(1814.17m3/d),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入三门峡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3)噪声环境影响   商业区的社会噪声、交通噪声和住宅区内空调、风机、水泵、电梯等服务于住户生活的机电设备,是主要的噪声污染源。通过加强绿化,安装低噪声设备及减震设施,预测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4771.55t/a,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化粪池污泥产生量为1076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其他影响    小区变电站产生的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能满足《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表2中公众照射导出极限规定。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为应对产尘点及时洒水灭尘,运输车辆采用帆布覆盖,其路过居民区时要减速慢行。地下车库尾气污染防治措施为设置风机强制通风换气。居民燃用天然气,居民厨房废气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气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小区居民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绿化和采用减振、消声、隔声降噪措施;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其商业操作、营业时间以及货运路线,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置分类收集垃圾箱,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定时运往城市垃圾中转站处理,最终运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期作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营运期加强绿化美化,制定详细的绿化方案。通过绿化,小区自然、简洁,以绿地为主,结合四季花卉、树木的搭配,创造一个能随四季变化而展示不同景色,层次丰富的居住环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位置选择可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国家标准要求;项目营运后对评价区环境影响轻微;项目整体上满足清洁生产要求

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只要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建设期和营运期对环境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东方环宇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浦发国际金融中心1601室 

   电    话:0371-65316822

   电子邮箱:dfhysmx@163.com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三门峡浙商联盟置业有限公司

  杨总

联系电话:13839813231                

电子邮箱:smxzslm@163.com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检验检疫局五楼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部门和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要求和意见,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0371-65316811)、电子邮件(dfhysmx@163.com)提交书面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采取当面访谈和交流、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表)形式,共发放调查表200份。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10天期限。

附件:商贸城报告书简本.doc                                                    

                            三门峡浙商联盟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东方环宇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201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