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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环境监测站重金属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3-07-04 15:02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就“三门峡市环境监测站重金属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招标编号:三财采购[2013]121号总第1681号

1.2招标项目:三门峡市环境监测站重金属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1.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4供货期要求:双方在签定合同三个月内内完成设备供货、室内安装完毕。

1.5招标采购内容: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质谱仪1台,冷原子测汞仪1台,便携式环境金属元素X射线荧光光谱仪1台;

2、招标范围:包括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

二、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凡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书、我国计量部门认可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近三年来至少2份同类项目销售业绩证明(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4、需提供投标所在地检察机关预防办公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相关资料。5、资格审核报名表(格式后附,按要求内容填写,无招标人审核意见的,拒绝该投标报名)。

备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存加盖红章的A4复印件4套。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7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崤山中路76号怡居快捷酒店2013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有意向的投标人在2012年7月10日下午17:00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元整(¥:30000.00元)转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或以现金形式缴至代理公司并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还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开户单位: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 7190 2699 8101 05

六、其他: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峡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电话:0398-280554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 乔女士  0398-2966863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 0398-2608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