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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上半年环评机构管理及建设项目备案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3-07-19 17:44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环保局,局属有关单位、相关环评机构:

近日,我局对2013年上半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发现河南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河南省金瀚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存在环评报告编制质量差、总量核算混乱、内部管理松散、使用扫描件资质、环评评审时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到会等问题,对建设单位及项目建设造成不良影响;灵宝市环保局审查把关不严,让未经市局备案的周口市环境影响评价所编制的两个房地产报告表通过审批;灵宝、陕县审批的登记表项目均未进行网上申报等。经认真研究,特提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对河南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河南省金瀚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全市环保部门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暂停受理、审批以上2家环评单位编制的环评文件(已在我局备案的项目除外);责令其于2013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逾期没有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二、对不遵守备案制度,擅自在我市承接环评业务的周口市环境影响评价所提出通报批评,责令其8月1日前到我局完善备案审查,逾期未完成将取消在我市备案资格,我局二年内不再受理其备案申请,并报上级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三、灵宝市环保局、陕县环保局要自查自纠,严格按照豫政办〔2011〕144号文和豫环文〔2012〕42号文要求做好建设项目总量预算及网上申报工作。同时,严格执行环评单位备案管理制度,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其环评审批将予以撤销,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认真吸取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环评业务水平, 加强环评报告编制质量的审核把关,同时各县市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责任意识,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问题。

特此通报。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