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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报重型柴油车车载远程在线监控系统的单位(公司)参与直连测试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07-29 08:22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和河南省环境攻坚办印发《河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豫环攻坚办〔2019〕26号)以及三门峡市环境攻坚办印发《三门峡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三环攻坚办〔2019〕33号)文件要求,推进重型柴油车车载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公司)积极参与。

一、车载终端供应商材料形式审查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0 年  7 月  29日-2020 年  8月 17日 12时

(二)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提供的材料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AAA 信用等级认证证书复印件;

5.具有资质的国家 CMA或CNAS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载终端检测报告,包括导航定位性能测试、电气适应性、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适应性、可靠性、盐雾防护性能、外壳防护性、信息安全测试、卫星导航安全测试检验报告;

6.安全芯片使用要求。车载终端安全芯片应具备唯一标识ID。安全芯片中应存储芯片ID和密钥(公钥和私钥), 密钥应由安全芯片生产企业进行注册。芯片ID和公钥可以读取,私钥不可读不可改。安全芯片生产厂家应通过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安全芯片安全等级应满足GM/T 0008 安全等级 2 级要求,且应具备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产品安全保证级别不低于EAL4+级要求。安全芯片密钥长度应为256 bit。通过安全芯片中的私钥进行数字签名的速度应不小于50 次/s。需提供芯片厂家的相关资料: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营业执照、芯片类型、国密认证证书;

7.车载终端技术说明书、质量保证材料、系统联网方案说明及用户操作手册;

8.车载终端报价函(报价函清单应包含车载终端价格、安装费、3 年运维费以及期间的数据流量费);

9.提供本企业参与国内生态环境系统实施的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项目的案例,或柴油车污染治理及I/M 实施方面的案例,即项目实施双方合同书(协议书), 并加盖应用单位公章;

供应单位(公司)对提供的车载终端材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时所有材料需用A4 纸张打印,胶装编码成册并形成纸质文件,按要求装袋贴封条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提交(地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217室,孙先生收,电话:2805570);纸质文件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不予接受;提供的所有材料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等原因所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企业自行承担。

二、车载终端与监管平台直连测试流程

(一)测试时间

2020 年  7 月  29日-2020 年  8月  17日 12时

(二)申请参加本市重型柴油车OBD 远程在线监控系统车载终端产品安装的供应单位(公司),自主选择三门峡市注册登记的 5个有代表性的品牌型号(东风牌、福田牌、凌宇牌、欧曼牌、陕汽牌、解放牌、依维柯牌、徐工牌、中联牌、江铃全顺牌,大运牌,豪沃牌),并在我市辖区内运行的10辆重型柴油车,经报备后进行车载终端测试安装,并与三门峡市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平台进行直连测试,测试期间产生的设备安装、拆除费用由供应单位(公司)承担,直连测试结束后一周内,供应单位(公司)需将参与直连测试的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全部拆除。

(三)直连测试阶段,车载终端供应单位(公司)与三门峡市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平台进行直连测试,平台将给供应单位(公司)开放临时账号、通讯协议,用于此次直连测试,测试完成后临时账号取消,测试期内实车道路运行不少于 500 公里,并须在5天内完成;

(四)直连测试期间,因车载终端质量问题或安装操作  问题造成车辆损坏的,由车载终端供应单位(公司)负责赔付相应损失;

(五)测试结果形成报告书,主要包括5种车辆品牌型号10辆车、直连记录、运行情况、连续稳定性及总体评价等内容。 8月  17日12时,按要求装袋贴封条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提交上报,(地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217室,孙先生收,电话:2805570)并对真实性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对测试报告书编制做以下要求:

1.封面:题目统一为《车载终端直连测试执行情况报告书》,注明编制单位、编制人(签名)和编制日期。

2.内容:(1)车载终端安装基本情况。说明直连测试期间,所选择的车型、车载终端安装数量。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清晰)、车辆现场安装的照片(前端照片(含车牌信息)、加装车载终端照片)。

(2)车载终端直连测试运行情况。简述直连测试期间运行效果,提供不低于5分钟的视频文件(内容能够清晰展示所参与安装测试车辆在三门峡市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平台的动态运营情况,含车辆基本信息、车辆位置及运行轨迹、OBD监控数据、报警信息等),以U盘(新)方式报送并注明单位,确保正常播放。

(3)道路运行里程累积情况。说明直连测试期间车辆行驶里程(提供证明材料),平台记录的行驶轨迹、车辆测试前和测试后的里程表显示记录(照片)。

(4)测试期间出现问题解决情况。直连测试期间出现的问题,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实施效果。

(5)本报告由参与车载终端直连测试单位自行编制,并对真实性负责。直连测试报告书和视频文件(U盘)一并报送。

(六)任何参与测试的供应单位(公司)对此次测试结果需做好保密工作。

三、车载终端供应商评审

由省厅专家组按照GB17691-2018和《重型车远程排放监控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对车载终端供应单位(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技术审查,现场根据三门峡市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平台显示的直连测试情况和供应单位(公司)提供的测试报告,结合直连测试的结果和表现,对供应单位(公司)进行综合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附件:重型车远程排放监控技术规范通讯协议V1.0.pdf

 

平台技术负责人:郭振远  联系电话:13633825570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