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梳理情况表
发布日期:
2020-08-18 16:25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梳理情况表 | |||||||
单位: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 |||||||
序号 | 违法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违法行为 | 表现形式 | 危害后果 | 发生率(按月) | 防控措施 |
1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高风险 | 未批先建 |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 | 影响大气、水环境质量 | 0.2 | 1、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做好服务,让行政相对人了解违法的后果;2、帮助行政相对人做好环评前期工作;3、加强宣传,适时开展行政指导。 |
2 |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规定 | 高风险 | 未验先投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影响大气、水环境质量 | 0.2 | 1、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做好服务,让行政相对人了解违法的后果;2、帮助行政相对人做好环评前期工作;3、加强宣传,适时开展行政指导。 |
3 | 违反自动监控设施有关规定 | 高风险 | 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 | 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 影响大气、水环境质量 | 0.1 | 1、组织行政相对人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2.围高风险违法事项提前介入,对违法风险点进行提示告知,降低违法发生率。3.在行政执法中,发现行政相对人有违法违规苗头后,对违法风险点警示告知,及时化解违法风险。 |
4 | 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 | 高风险 | 污染物超标排放 | 大气、水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放 | 影响大气、水环境质量 | 0.1 | 1、组织行政相对人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2.围高风险违法事项提前介入,对违法风险点进行提示告知,降低违法发生率。3.在行政执法中,发现行政相对人有违法违规苗头后,对违法风险点警示告知,及时化解违法风险。 |
5 |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粉尘无组织排放 | 高风险 | 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无组织排放 | 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不经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的 | 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 0.3 | 1、组织行政相对人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2.围高风险违法事项提前介入,对违法风险点进行提示告知,降低违法发生率。3.在行政执法中,发现行政相对人有违法违规苗头后,对违法风险点警示告知,及时化解违法风险。 |
6 |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高风险 | 未采取密闭、覆盖、喷淋等有效防尘措施,导致扬尘污染 | 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 0.3 | 1、组织行政相对人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2.围高风险违法事项提前介入,对违法风险点进行提示告知,降低违法发生率。3.在行政执法中,发现行政相对人有违法违规苗头后,对违法风险点警示告知,及时化解违法风险。 |
7 |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在机动车排放检验过程中弄虚作假 | 高风险 | 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 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 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 0.2 | 1、组织行政相对人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2.围高风险违法事项提前介入,对违法风险点进行提示告知,降低违法发生率。3.在行政执法中,发现行政相对人有违法违规苗头后,对违法风险点警示告知,及时化解违法风险。 |
8 |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 高风险 | 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 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 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 0.2 | 1、组织行政相对人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2.围高风险违法事项提前介入,对违法风险点进行提示告知,降低违法发生率。3.在行政执法中,发现行政相对人有违法违规苗头后,对违法风险点警示告知,及时化解违法风险。 |
9 | 未采取有效措施贮存固体废物 | 高风险 | 未采取有效措施贮存固体废物 |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 | 影响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 | 0.2 | 1、组织行政相对人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2.围高风险违法事项提前介入,对违法风险点进行提示告知,降低违法发生率。3.在行政执法中,发现行政相对人有违法违规苗头后,对违法风险点警示告知,及时化解违法风险。 |
10 | 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不能保证正常运行 | 高风险 | 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油气回收装置不能正常使用 | 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 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 0.2 | 1、组织行政相对人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2.围高风险违法事项提前介入,对违法风险点进行提示告知,降低违法发生率。3.在行政执法中,发现行政相对人有违法违规苗头后,对违法风险点警示告知,及时化解违法风险。 |
11 | 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 | 高风险 | 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 |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 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 0.2 | 1、组织行政相对人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2.围高风险违法事项提前介入,对违法风险点进行提示告知,降低违法发生率。3.在行政执法中,发现行政相对人有违法违规苗头后,对违法风险点警示告知,及时化解违法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