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2018年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及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研究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自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公司)积极参与。
一、 项目名称
三门峡市2018年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及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研究。
二、编制要求
根据《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提供的方案,参考《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优良做法指南和不确定性管理》,在能源、工业、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利用以及废弃物等方面,全面调阅2018年相关数据和资料,确定排放源、排放因子及活动水平数据,根据温室气体排放计算结果重点分析,针对我市整体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形成结论报告,完成2018年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同时根据需要对我市2016年市级温室气体清单进行修订完善;开展三门峡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研究并形成结论报告,夯实三门峡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理论基础。
三、磋商时间
2020年9月17日上午。
四、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还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供应商须通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具备采购内容中所有项目的检测资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2018年温室气体清单及达峰研究报价函(附逐项清单);
3.提供本单位参与实施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及达峰研究项目的案例材料(双方合同书/协议书、编制方案、细则、报告结论等);
4.提供能保障清单编制进度和质量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人员资质、数量等,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明确完成截止日期。
报名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胶装编码成册并形成纸质文件,按要求装袋贴封条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提交。纸质文件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不予接受;提供的所有材料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缺项、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等原因所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企业自行承担。
联系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联系电话:2804369
电子邮箱:smxdqb@163.com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