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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分局关于采购秋冬季柴油货车入户抽检服务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2-03 15:50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各第三方检测单位(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我单位现对秋冬季柴油货车入户抽检工作进行资格申报及项目询价,欢迎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公司)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

秋冬季柴油货车入户抽检服务。

二、询价内容:

秋冬季柴油货车入户抽检费用。

三、资格要求:

1.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并通过省级或以上计量认证;通过省级或以上计量认证方法中必须包含该公示中“监测内容”项的“监测方法”中指定的监测方法或生态环境部统一下发的其他方法规定;

3.具备能够全面独立承担柴油货车检测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测队伍,具备满足样品储运条件的设备;

5.投标人可提供近两年柴油货车检测的工作业绩;

6.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7.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监测内容:

1、监测点位: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分局辖区(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监测项目:214台秋冬季柴油货车入户抽检。

3、监测时间:2020年12月30日前。

4、监测方法:按照国家标准《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执行。

五、递交申报资料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5日下午18:00时前,将联系电话及带公章材料扫描后加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smxshbjzsfj@163.com,无需提供纸质版材料。超过规定时间递交或没有按规定加密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询价报价表一律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分局

联系电话:0398—2751075

报送地点: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610室(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