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六稳六保”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20〕86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重污染天气民生保障类企业核查,按照企业自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初审、市生态环境局复审的程序,符合第二批重污染天气民生保障类企业107家,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民生保障类企业实施动态管理,社会各界可对民生保障类企业进行监督,如发现企业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监督电话:0398--2804369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