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规范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凡有意参与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编码登记、尾气检测、北斗定位系统安装等工作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须在2021年5月14日上午10时前(过期不予受理)到市生态环境局移动源污染监管科(223室)登记备案,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交申请书,对材料真实性、合法合规性作出承诺,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法人或委托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授权书;
(四)由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五)授权签字人、质量、技术等相关负责人员任命文件;
(六)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设备4套以上(每套包含透射式烟度计、发动机转速计、环境参数测量设备,标准中性滤光片等)的计量检定、校准证书;
(七)检测设备必须固定检测人员,每套设备需3人以上,检测人员上岗证及检测人员清单,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检测员按照设备编号进行编组,并提供清单内人员最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八)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信息采集、编码登记、尾气检测、北斗定位系统安装等服务项目的最高报价。
上述材料附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留档备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将在我局网站公示。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