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拟对新生产机动车销售环节环保达标监督检查抽检抽测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招标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新生产机动车销售环节环保达标监督检查抽检抽测
二、项目内容
新生产机动车销售环节环保达标监督检查抽检抽测200台
三、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书面声明,若经查不实,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无处罚期内的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供应商法人、法定代表人参与采购活动期间,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等失信行为。
供应商自行承诺,若经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不实,取消其成交资格。
各供应商应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按照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规定流程完成投标程序。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