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企业:
按照《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攻坚办〔2021〕20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移动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豫环文〔2021〕77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1〕61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工作,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我局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企业报备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车辆所有人自愿、全程监控模式,对超标排放且具备深度治理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协同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颗粒物排放。深度治理后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实施在线监测,并与河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联网。
二、治理范围
我市辖区施工工地、工矿企业、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使用的高排放专项作业机械,需要进入我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作业的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改造前机械持续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机械状况良好,均可纳入治理范围。
三、申请备案条件
(一)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文件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深度治理技术除集中再生式DPF(含主动式和被动再生)治理技术不可用之外,其他深度治理技术原则上均可用;
(二)深度治理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专业安装技术人员;
(三)具备和河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对接功能,对治理后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颗粒物排放实施在线监测,并与河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联网,数据应按照《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管控信息联网规范(2021修订版)》(另行发布)进行传输;
(四)在我市辖区有固定安装及售后服务站点,安装及售后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
(五)具有良好信誉,无失信行为。
四、申请备案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符合深度治理技术相关产品照片、产品说明书(附件1);
(三)提供本企业参与国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方面的案例,即项目实施双方合同书(协议书),并加盖应用单位公章;
(四)提供深度治理安装及售后技术人员的工作证明、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在我市设立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
(六)非道路移动机械产品质量承诺书(附件2);
(七)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报价函(治理费用含深度治理、3年质保运维以及期间的数据流量费)。
五、有关要求
(一)未准入我市的深度治理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工作。
(二)准入我市的深度治理企业,必须与车主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质量服务合同。企业应对所售产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产品在应用过程中的正常维护信息及报警信息(包含故障原因、维修或保养时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在质保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应保证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三)企业为深度治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非道路移动机械照片(治理前后);
2.非道路移动机械个人或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产品的型号、编号及安装协议等;
4.非道路移动机械产品的技术、安装、维护资料说明书等。
5.深度治理前、后检测报告;
6.深度治理安装发票复印件。
六、申报备案时间
申报备案的深度治理企业应于2021年10月13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提交至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223室,电子版发至smxhbydy@126.com邮箱。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备案的相关企业资料进行逐一审核。对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企业,将在我局官网予以公示,并报省生态环境厅为合格的企业编制“厂家识别码”。
联系人:张明波
电 话:0398—2805570
附件:1、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污染控制装置产品技术性能要求
2、非道路移动机械产品质量承诺书
2021年10月8日
附件1-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污染控制装置产品技术性能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