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7月15日向河南省反馈了《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按照要求,现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予以公开。
三门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三门峡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组、整改推进组、追责问责组和信息宣传组4个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构建上下贯通的督察整改工作体制,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市领导经常性深入现场检查调研,协调督察整改工作。
制定《三门峡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月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加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采用清单管理、专案盯办、跟踪问效等方式,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对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强化责任追究,追责问责31人。目前,6项个性整改任务已完成5项,23项共性整改任务已完成21项;督察交办的98件群众举报件已全部办结。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继续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做好未完成事项整改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