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公告公示> 文章浏览
关于采购便携式水质检测仪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19 09:21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生态环境执法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我单位现对便携式水质检测仪项目开展自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名称

便携式水质检测仪项目

二、询价内容

便携式水质检测仪一台费用

三、技术要求

1. 设备需具备快速检测水质中COD、氨氮、总磷、总氮、余氯五个指标,可适用于各种恶劣环境工作环境;仪器性能稳定、测量准确、测定范围广、操作简单,可长时间在野外进行工作,配备专用防水附件箱及配套完整附件。

2. 检测参数:

检测项目

测定范围

测定方法

示值误差

COD

5~15000mg/L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5%

氨氮

0~50mg/L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3%

总磷

0~16mg/L

钼锑铵分光光度法

≤±5%

总氮

0~250mg/L

变色酸光度法

≤±5%

余氯

0-10mg/L

DPD分光光度法

≤±5%

四、相关要求

1. 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具有计量认证资质。

3.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5. 中标方确保仪器在合同签订后15天之内到货。

五、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40000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提交的材料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35231700之前将相关资料及报价文件密封邮寄至河南省三门峡市经济开发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

联系人:亢璇璇

联系电话:0398-2805571

联系地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