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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12-26 09:57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市委: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围绕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要求,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立法、执法、学法、普法,助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领导机制,制定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要求,加大督导力度,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深化理论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局党组会议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传达学习党委政府有关法治建设会议及文件精神。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述职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认真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把法制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2023年,我局领导集体学法4次。

(三)强化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局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体系,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加强统筹规划、督察督导、考核评价,全年共召开4次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

二、增强依法履职效能

一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并公布权责清单,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剖析整改,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依法履职水平。对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的履职不到位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法予以问责,2023年共对2人追责问责,其中警告1人、记大过1人。

二是深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抽调专人参加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2023年共办理交办问题11个。按月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困问题,累计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37次,服务企业280余家次。强化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生态环境监管领域常态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全市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双随机抽查信息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双随机工作,各项检查结果均在局门户网站公开。统筹安排执法工作,高效利用自动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减少不必要的现场检查;执法检查中严格落实“一体化执法”、“一证式监管”的要求,力争将环境问题“一次性发现到位、服务指导排污单位一次性整改到位、违法行为一次性查处到位”,不断减少执法频次,减轻企业负担。

三、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持续加大打击严重违法的力度。先后组织开展污水处理集中处理设施执法检查、砖瓦碳素行业专项检查、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专项检查、固废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开展打击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动。在各类专项执法活动中纠正环境问题785个;全市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4起,依法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件,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7起。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确保每个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依程序做到持证、亮证的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前三季度注销3名不符合持证条件人员的执法证件。9-10月份,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有力保证和提高了执法队伍人员素质。

三是突出行政执法机制建设。依据《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使用规则(修订)》,改进生态环境执法方式,采用柔性执法对首次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2023年全市共对21起轻微环境违法案件免予行政处罚,免罚金额292.54万元。

四是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做到谁分管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安排。印发相关通知,以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为重点,认真学习《黄河保护法》各项规定,依法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黄河保护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宣讲培训计划并于11月在全市生态系统开展新法巡回宣讲。开展实时普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门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执法决定均经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二是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共参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活动26次,出具法律意见26件。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三门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三门峡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送市司法局备案,并按照规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

五、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滞后,法治思想学习有待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队伍建设急需完善,普法培训形式不够创新。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固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及时修订规范性文件。加大对与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改革要求不协调、不一致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结合新形势、新工作,对已经不适应新要求的,操作性不强的规划性文件及时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拟制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是提升法治思想能力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有效监督。勇担环境监管职责,大力推动环保法治管理创新,力争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体制。持续推进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调研、联合执法检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管工作。

四是创新生态保护普法特色。结合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情况,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在执法中普法和企业合规指导工作,开辟普法生态环境保护战线,提升群众法律素养和守法意识,达到普法宣传效果,推动环境保护有效提升。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