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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06-16 09:16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10月25日—12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部门)和各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推进。2025年1月17日,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河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三门峡市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传达反馈意见精神,要求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事业新跨越的不竭动力,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精心谋划,压实责任。认真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6个方面问题和4个方面意见建议,梳理出53项具体整改任务,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逐条逐项进行剖析,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严格做到“六个逐一”,即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划出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整改工作有据可依、有账可查。

(三)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4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经常过问、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2025年5月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逐一听取了各科室(部门)、各生态环境分局关于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的汇报,逐项分析研判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同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整改工作的督促把关,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2025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对照检查内容,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分管工作,逐项查摆问题,分析了问题原因,制定了下步整改措施。

(四)统筹结合,建章立制。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应改尽改,注重在“三个结合”上做文章,即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对照整改方案和清单,能立即整改的,不等不拖,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相对复杂、涉及面广、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整改目标,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等15项工作制度,着力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努力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真抓实改,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5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6项;已完成阶段性目标,长效推进7项,完成率87%。制定措施130条,已完成整改119条;已完成阶段性目标,长效推进11条,完成率92%。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政治站位有差距

1.学习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质效不高。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在兰州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未结合我市实际和本职工作深入研讨交流。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坚持常态化学习,2025年1月17日、2月25日、3月27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重点学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并开展研讨交流。二是向各支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和学习月学习参考资料,组织各支部在3月份开展“学习月”活动。

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到位,开展研讨交流少。2021年以来5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仅2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印发《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2-4月已安排学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学习内容各1次,每次学习安排不低于2名领导干部研讨交流。二是制定并印发了《中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程序步骤。三是及时发放“第一议题”学习材料进行预习;强化学习研讨交流,做到入心见行、善思善用。截至目前,已开展“第一议题”研讨交流10次。四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作为“第一议题”学习中的必学内容,与中心工作进行结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截至2025年5月7日,已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1次。

3.政治站位不够高。局党组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领悟不深刻不全面,未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领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立足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局、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的意识不强,谋划工作的前瞻性不强、责任体系不健全。制定的《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仅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作为一般工作予以安排;落实《2024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并轨搭车”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多、督导检查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印发了《2025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建立了2025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清单,逐项明确了责任科室。二是2025年1月3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致函《关于2024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进行通报和督办。定期调度2025年任务清单,目前各项工作进展符合序时要求。三是印发了《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三环文〔2025〕11号),将全面加强黄河流域三门峡段生态保护作为重点工作单列一项,明确了要以更高标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坚持节水优先,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齐头并进,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污染治理、美丽河湖水生态保护,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

4.牵头抓总的责任感和斗争意识不强。2024年8月,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撤销后,局党组在推动相关工作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斗争精神,过度依赖市政府召开的调度会议,对相关部门督导力度减弱、沟通机制不畅通,工作合力减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按市委市政府要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下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机制,5月15日,印发了《三门峡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生态保护专项工作机制工作细则和组织架构的通知》(三黄河〔2025〕2号)。设立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组等,专项推动各项工作。二是加大部门协调沟通力度。2025年4月28日,印发《三门峡市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三门峡市2025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三门峡市2025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三门峡市2025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三黄河办〔2025〕2号),按期开展重点任务调度,按照工作需要召开会议推进任务落实;5月6日,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例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淑芳进行专题部署。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面,采取清单化调度,对即将逾期的整改任务,进行预警提醒;对未达序时进度的整改任务,致函督办或开展座谈约谈。“无废城市”建设方面,结合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了2025年工作任务并进行分解,下发各市直单位和县(市、区)政府;建立了定期调度机制,每个月开展一次工作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对工作严重滞后的部门采取约谈、现场督导、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问题线索等方式进行督导。根据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落实每日现场督导巡查措施,重点围绕国控站点周边、施工工地、道路扬尘、餐饮油烟、重点工业企业等管控情况。2024年12月12日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的渑池县、灵宝市、湖滨区、陕州区、卢氏县人民政府,市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建集团进行了约谈。

(二)“两山”理论转化力度不够,落实上级有关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决策部署有不足

5.持续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有差距。经过多年努力,我市空气、水质量优良率位列全省第一梯队,效果比较明显,但巩固阶段性成果的基础还很脆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目标,长效推进。局党组专题安排环境基础设施任务推进工作,要求按周调度上报,及时跟踪进度,全力加快工作进度。局党组专题研究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工作2次。一是分析2023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失分原因,以成效考核失分项为重点,认真对照2024年度攻坚工作,分析差距,强弱项补短板。2024年度省级攻坚成效考核启动以来,依据2024年省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梳理分解指标,压实各项重点任务责任,印发《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度省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联合10个市直部门(市人大、发改、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统计、审计、财政等)积极自评打分,同时主动对接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等上级部门15余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自评报告正式上报省环委办,属第一批正式报省的三个地市之一。二是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强化生态环境执法,消除各类生态环境隐患。开展了移动源专项检查,共排查重型货车632辆,发现环境问题53个,已完成整改53个;开展了秋冬季协商减排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核查,共检查企业119家,发现环境问题12个,已完成整改12个。三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气环境方面,截至2025年5月31日,全市优良天数105天,同比持平;PM10年累计平均浓度77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2,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PM2.5年累计平均浓度47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并列第2,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水环境方面,2025年1-4月,全市12个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95.8%,符合考核目标要求。土壤环境方面,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用地安全利用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农村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9.3%。

6.空气质量优良率完成省定目标难度较大。推动企业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建设、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等方面发力不够,2024年度重污染天数4天,到达省划定红线。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分管副市长及局党组高度重视企业VOCs治理问题,在2025年4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上对此项工作作出了专项部署。一是制订了《2025年夏季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通过开展关键环节问题排查整治、工业源VOCs综合治理、工业源NOx综合治理、移动源污染综合整治、城市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等工作应对臭氧污染,提升夏秋季城市空气质量;已督促企业于4月前完成活性炭更换及泄露检测与修复,并将情况报送我局。二是组织16次重污染天气协商调度会议,加强环境预测,4月15日,将重新修订的1157家企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在面临新一轮重污染天污染时,主动启警1次,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7.对臭氧治理方面缺乏深入研究和有效措施。2024年我市因臭氧超标损失47天优良天,同2023年同期相比增加11天。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目标,长效推进。一是三门峡监测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臭氧成因进行深入分析,从臭氧前体物浓度变化、环境因素、移动源及餐饮油烟等对臭氧生成的影响进行分析,结合臭氧监测数据分析臭氧高值出现时段。根据近年VOC自动监测结果分析VOC组分中臭氧生成潜势较高的组分,并对各物种的来源进行了详细分析。对三门峡市重点涉VOC企业进行了调查,对行业产污环节及特征污染因子进行了调查。根据分析结果,结合专家给出的建议,针对工业源、移动源、油品储运销、生活源、自然源等提出了治理建议。同时中心相关技术人员持续监控数据、发现臭氧高值及时推送信息,每日发送预测预报提醒,加强臭氧预测预报能力。二是结合近年VOC走航监测结果,对常出现高值的企业、道路、加油站及部分生活源(垃圾中转站、餐饮油烟、汽修等)进行了说明。目前已跟相关公司联系VOC走航事宜,待沙尘天过后,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情况适时开展走航。

8.农村污水治理和运维机制不健全。全市建成的110座乡镇及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站中,部分设备运维管理不到位、作用不发挥。灵宝市函谷关镇西留村、卢氏县徐家湾乡幸福村设备长期运行不正常;湖滨区高庙乡大安村设备选址不合理,多次被洪水冲毁,被省厅通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3月18日、4月9日、5月8日,3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巡察反馈的土壤和农村污水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是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提升,灵宝市函谷关镇西留村、卢氏县徐家湾乡幸福村、湖滨区高庙乡大安村设施均已完成整改任务。二是2025年2月28日、4月22日分别组织召开了一、二季度土壤攻坚工作推进会,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完善运维机制。目前渑池县、灵宝市、卢氏县、湖滨区、示范区建立了农村污水运维机制。

9.卢氏县、湖滨区、陕州区、示范区尚未建立“县级政府指导+专业化公司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农村污水治理体系,运行管理未实现正规化常态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3月18日、4月9日、5月8日,3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巡察反馈的土壤和农村污水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是2024年11月18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农村运维机制进行研究,联合市委督查室进行了督查;2025年3月,将该项工作列入市生态环境攻坚重点推进事项,目前全市基本建立县级统一运维机制。二是召开了一、二季度土壤攻坚工作推进会,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运维机制,4月27日,组织对全市农村污水设施运行情况开展大排查。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暗查力度,实现农村污水设施运行管理常态化。

10.水环境稳定达标基础脆弱。部分水质断面稳定达标的基础不牢固,个别月份水质断面超标情况依然存在。如2024年以来,陕州区涧河东七里断面,灵宝市双桥河三河口桥断面,渑池县涧河吴庄断面、塔尼断面等个别月份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2025年3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通报了全市2024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对2025年度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对2024年以来不能稳定达标的水质考核断面作了重点要求。一是加强河道巡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2025年以来,陕州区涧河东七里断面,灵宝市双桥河三河口桥断面,渑池县涧河吴庄断面、塔尼断面各项指标均达标,无劣五类水质;针对4个断面共巡河35次,出动122人次,共发现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每日关注在线监测平台数据,发现数据异常,立即安排进行处理;2月、3月渑池吴庄断面出现短时在线数据超标情况,均督促渑池县及时处理。三是每月将水质月报通报各县(市、区),4月和1-4月考核断面累计水质均达标。

11.土壤源头管控有待加强。全市共有污染地块16个、优先监管地块23个、土壤重点监管单位33家,在全省占比较高,局党组对源头管控、综合治理任务有畏难情绪,缺乏积极谋划、解决问题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整改情况:已完成。3月18日、4月9日、5月8日,3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巡察反馈的土壤和农村污水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是4月28日印发《三门峡市2025年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及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三黄河办〔2025〕2号),对源头管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定期开展调度,目前,相关县(市、区)已更新了年度管控计划,全市16个污染地块、23个优先监管地块均完成风险管控。

12.个别“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地块安全利用机制执行不到位,土地收储供应管理未严格落实先调查后供地的要求,直接影响全市土壤安全源头管理和土壤攻坚成效考核。

整改情况:已完成。3月18日、4月9日、5月8日,3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巡察反馈的土壤和农村污水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是对2024年度“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地块安全利用机制执行不到位的卢氏县进行通报。卢氏县4个地块通报后均完成调查。二是加强与国土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各县严格执行安全利用机制,2025年全市6个地块均执行“先调查、后出让”的安全利用机制,目前,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13.“生态环境保护攻坚年”工作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印发《三门峡市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三门峡市2025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三门峡市2025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三门峡市2025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征求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意见3轮次,确保方案具有可操作性。二是按照大气、水、土壤攻坚方案,印发了《三门峡市2025年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工作责任清单(三黄河办〔2025〕3号)。三是2025年以来,开展重点区域日常巡查30余次,涉及烟花爆竹、工业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扬尘防治等,出动人员300余人次,移交或现场督促整改各类环境问题57起。联合住建、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20余次。会同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对生态环境部移交的10个疑似扬尘点位进行了现场核查。

14.大宗固废处置不力。局党组对推动一般工业固废实现规模化消纳缺乏深入思考和积极探索,督导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用力不够,特别是占全市工业固废产生量50%的赤泥,综合利用率仍未实现零的突破。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目标,长效推进。一是2025年3月14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河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施意见》,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拟于下半年再听取一次。二是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已起草了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合作框架协议,拟于近期签订。三是同科技局沟通对接,拟申报固废综合利用研究课题/项目,拓宽我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途径。3月27日召开无废城市固废项目谋划包装政策宣讲会,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分别就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作培训。四是积极推动东方希望、开曼铝业等2家氧化铝企业谋划建设赤泥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

15.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督促监督不力。2024年省生态环境厅要求的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和渑池仰韶水泥有限公司3家水泥熟料企业深化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目前进展迟滞。

整改情况:已完成。分管副市长及局党组高度重视水泥行业超低排放问题,在2025年4次环保例会上,均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调度和督促。一是按照国家及省厅要求,我市有3家水泥熟料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由于仰韶水泥于2022年9月停产至今,无法进行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所以每周调度督促锦荣水泥、腾跃同力2家水泥公司,及时指导技术问题,申报中央大气资金项目,解决资金难题;建立清单台账,每月更新进展。目前,腾跃同力、锦荣水泥有组织、无组织排放超低改造已完成。二是市级层面下发2次督办函,督促陕州区、渑池县政府,要求企业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改造。

16.重点环保项目进展缓慢。对灵宝市白虎潭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三门峡市卫家磨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灵宝市窄口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沟通协调不力,施工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目标,长效推进。2025年3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通报了全市2024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对2025年度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对2024年以来不能稳定达标的水质考核断面作了重点要求。一是建立项目调度清单,定期向灵宝分局调度项目进展情况。灵宝市白虎潭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5%;三门峡市卫家磨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5%;灵宝市窄口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二是2025年1月3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向灵宝市人民政府致函《关于2024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对项目进行通报,督促其加快施工进度。

17.卢氏县寺合院锑矿区废弃矿井封井回填示范项目、灵宝市受污染耕地土壤安全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致使设计施工方案多次变更,施工进度缓慢,被上级通报或审计反馈要求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3月18日、4月9日、5月8日,3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巡察反馈的土壤和农村污水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是卢氏县寺合院锑矿区废弃矿井封井回填示范项目于2024年7月开工,目前16个矿洞封堵任务已完成,累计采空区注浆5.16万立方米,矿渣清运及压实近6.69万方。二是及时协调解决灵宝市组织灵宝市受污染耕地土壤安全利用试点示范项目项目验收,已拨付资金225.1万元,资金支付率53.98%。

18.牵头责任履行不力。对承担整改责任的自然资源、城管、住建部门和县(市、区)督促协调不到位,部分整改事项进展缓慢甚至逾期,如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中心城区餐厨处理设施建设问题,在2023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又被作为整改推进不力问题再次反馈,截至目前该项目仍未达到验收条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即将逾期的整改任务进行预警提醒;对未达序时进度的,致函督办或开展座谈约谈。2024年11月14日,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对上级交办的、环保督察反馈等环境问题整改,要逐个调度未完成问题进展,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时汇报。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召开5次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推进环保督察整改进展缓慢问题整改。2024年12月12日,按照市政府安排,局党组书记、局长孟繁昌和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组长田丽霞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的渑池县、灵宝市、湖滨区、陕州区、卢氏县人民政府,市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建集团进行约谈。二是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设施建设已完成,于2024年11月5日启动投料试车,2024年12月20日完成五方验收。

19.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9项,已逾期1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1月14日,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对上级交办的、环保督察反馈等环境问题整改,要逐个调度未完成问题进展,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时汇报。2024年11月至12月,召开3次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推进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建设问题整改。2024年12月12日,按照市政府安排,局党组书记、局长孟繁昌和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组长田丽霞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的渑池县、灵宝市、湖滨区、陕州区、卢氏县人民政府,市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建集团进行约谈。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设施建设已完成,于2024年11月5日启动投料试车,2024年12月20日完成五方验收。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29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

20.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46项,已逾期1项,即将逾期1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1月14日,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对上级交办的、环保督察反馈等环境问题整改,要逐个调度未完成问题进展,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时汇报。2024年11月至12月召开3次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推进时限在2024年12月底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4年12月12日,按照市政府安排,局党组书记、局长孟繁昌和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组长田丽霞对该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的市城管局进行约谈;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设施建设已完成,于2024年11月5日启动投料试车,2024年12月20日完成五方验收。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推进缓慢问题,市发改委于2024年12月19日提交完成情况的报告。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21.2023年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督察44项问题中,已逾期1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1月14日,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对上级交办的、环保督察反馈等环境问题整改,要逐个调度未完成问题进展,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时汇报。2024年11月至12月,召开3次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推进环保督察整改时限在2024年12月底的问题整改。2024年12月12日,按照市政府安排,局党组书记、局长孟繁昌和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组长田丽霞对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的渑池县、灵宝市、市城管局进行约谈。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设施建设已完成,于2024年11月5日启动投料试车,2024年12月20日完成五方验收。

22.2023年黄河流域警示片披露的龙脖水库违规取水、灵宝市亚武有色金属选冶厂废渣污染2个问题即将逾期。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1月14日,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对上级交办的、环保督察反馈等环境问题整改,要逐个调度未完成问题进展,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时汇报。2024年11月至12月,召开3次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推进环保督察整改时限在2024年12月底的问题整改。2024年12月12日,按照市政府安排,局党组书记、局长孟繁昌和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组长田丽霞对2023年黄河流域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的陕州区、灵宝市、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约谈。龙脖水库违规取水问题在2024年底的任务均已完成整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12月批复。完成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建设园区中水回用设施工程设计,启动项目建设。灵宝市亚武有色金属选冶厂废渣污染问题已完成整改。环境违法问题已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遗留矿渣周边土壤、地下水进行检测,所有检测因子均未超过标准限值,开展全市固废专项排查整治、全市检查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23.部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处理迟缓。2023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交办群众举报92件,仍有5件未完成、整改逾期1件、销号逾期2件,其中河南三友新能源有限公司空气能供暖设备噪声扰民问题应于2024年6月完成整改,今年供暖季开始后又被群众举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1月14日,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对上级交办的、环保督察反馈等环境问题整改,要逐个调度未完成问题进展,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时汇报。一是加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举报件整改工作现场督办,目前2023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92件群众举报件,已完成整改90件,正在整改2件(均达到时序进度)。二是对整改逾期的河南三友新能源有限公司空气能供暖设备噪声扰民问题,组织河南三友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发商等单位召开整改推进工作座谈协调会督促整改,该问题于2024年12月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第三区域办现场核查,于2024年12月17日在三门峡市政府网站进行了销号公示。对销号逾期的渑池县洪阳镇货车损毁道路问题和灵宝佳成水泥违法占地问题及时按照销号程序进行了销号,2024年12月20日在市政府网站将渑池县洪阳镇货车损毁道路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销号公示;12月17日在市政府网站将灵宝佳成水泥违法占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销号公示,目前两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第三区域办现场核查。

24.渑池县洪阳镇货车损毁道路问题、灵宝佳成水泥违法占地问题未完成销号。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1月14日,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对上级交办的、环保督察反馈等环境问题整改,要逐个调度未完成问题进展,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时汇报。一是及时协调负责整改任务的市直单位进行现场核查,2024年12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对渑池县洪阳镇货车损毁道路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完成整改的核查意见;2024年11月2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灵宝佳成水泥违法占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完成整改的核查意见。二是及时进行验收销号。两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第三区域办现场核查。2024年12月20日在市政府网站将渑池县洪阳镇货车损毁道路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销号公示;12月17日在市政府网站将灵宝佳成水泥违法占地问题整改情况况进行了销号公示。目前两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第三区域办现场核查。

(三)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生态环境监管和执法存在短板弱项

25.对生态环境监管和执法工作重视不够。站位全局指导监管执法工作有差距,未健全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问效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对查办的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治力度不够,缺少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的办法,“查办一案、震慑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不明显;对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严峻形势宣传力度不足,生态环境监管和执法的综合效益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在“生态三门峡”微信公众号设立“一图一故事:讲述环保人自己的故事”专栏,内容涵盖生态环境执法、入企帮扶、志愿服务活动等,有力提升社会宣传效果,截至目前,该专栏已发表宣传信息17篇。二是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企业的一般环境问题,执法人员主动上门指导,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问题及时解决。截至目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开展污染源检查3246家次,发现一般环境问题328个,已整改221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37个,立案24个,已整改9个(污染源检查是常年工作,各项数据均为动态数据)。三是制定印发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并向各分局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2025年3月在公众号发布涉及危险废物典型案例1件。

26.环评审批监督缺位。环评项目由下属各分局和开发区管委会审批,市局缺乏有效监督,对防控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违规徇私等廉政风险重视不够、力度不足、机制不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各科室、各分局和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市局共排查廉政风险54条,涉及环评科1条,各分局廉政风险点涉及环评审批18条;并针对廉政风险点分析了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二是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全部实行网上办理,严禁线下受理和审批,所有流程有据可查。优化调整环评审批权限,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三门峡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的公告》(三环文〔2025〕2号),除上级审批的环评文件以外,将跨县区项目及编制报告书的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上收至市局办理,不再赋予省级开发区环评审批权限。加强对环评编制和县区审批项目监督,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复核、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落实情况抽查,加大环评业务监管能力,推进审查审批与行政执法衔接。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将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落实情况和审批合规性做为现场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复核工作,对存在环评质量问题的环评编制单位和建设单位依法进行处理,今年以来,对复核发现的2个项目环评质量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加强信息公开与监督,将审批流程、审批条件、审批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我市所有项目环评审批全部在“河南省生态环境省、市、县行政审批系统”网上办理,严禁线下受理和审批,所有审批项目全部做到了网上流程有据可查,每个环节的办理人员和办理时间均可随时查询。河南省环评审批系统已经接入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该系统数据永久留存且无更改权限。环评办理流程和审批信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和我局网站公示,项目受理、拟审批、审批决定均按照法定时限在网上公示。三是环评审查过程中,开展多次集体决策,包括科室集体讨论;专家组审查;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夔组织局内部相关科室集体讨论;孟繁昌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专题项目审批汇报并组织党组成员集体讨论等。项目审批前,需在以上集体决策过程中全部通过后,项目方可出具批复文件。

27.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不严密。部分环保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中不能严格按照“一证式”监管执法要求开展检查,忽略对一些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建立情况、自行监测落实情况、执行报告填写情况、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2025年3月10日,局党组书记孟繁昌带领大气科、移动源科和执法支队,对三门峡赛诺威制药有限公司、众鑫高温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要求执法人员要坚持严格执法与帮扶指导相结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的规范性。一是已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于2025年4月11日组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90余名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了排污许可证执法监管培训,重点对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操作使用方法、排污许可证清单式执法要点等内容进行了培训。二是每季度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检查企业执行报告提交情况,已督促24家未提交企业及时提交。三是开展“一证式”监管执法落实情况稽查,发现问题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28.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管不严。局党组对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不到位,片面强调环保执法的配合地位,对所检查的机构未建立台账管理、无有力惩戒及事后监督。

整改情况:已完成。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制定《三门峡市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名录库中抽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对象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对情节严重,拟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固定证据后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资质认定证书。

29.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程序不合法、事实调查不清楚、法规使用不恰当等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目标,长效推进。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2025年4月28日,党组书记孟繁昌同志在2025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暨营商环境领域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上,要求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要紧盯涉企执法不合法、不科学、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不文明、不廉洁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整治取得实效。一是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目前已组织300余人次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专题培训、2025年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移动源执法装备使用培训等,对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处理程序、案卷制作要点、汽车尾气检测设备使用方法等内容进行了理论讲解和实践操作演练,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二是制定印发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办法》,今年以来,对全市2024年11月至今的案件进行集中审查6次,共审查案件68件,发现问题145个,目前已整改到位145个。三是制定印发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监督事项清单》,按照“主动监督、全程监督、指导规范、常态长效”的工作思路,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1-4月共开展执法监督活动2次,涉及9家企业。四是目前纪检监察部门正在对案件进行调查。

30.部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未经市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议。

整改进展:已完成。为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条款准确、裁量公平公正,我局成立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全部参与),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实行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今年以来,党组成员共参与集体审议案件23起。一是严格执行执法机构和法制审核机构双审制度,案件首先经执法机构审查,法制部门进行法制审核,形成执法机构处理建议,再提交市局集体讨论。今年以来,我局共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2次,审议案件13起,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合法性。二是各级执法机构和法治机构分别明确1名人员负责案件审查工作,确保每个案件线上办理、线上审查。今年以来,对全市2024年11月至今的案件进行集中审查6次,共审查案件68件,发现问题145个,目前已整改到位145个。

31.执法尺度随意性较大。对生态环保执法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缺乏统筹把握。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为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条款准确、裁量公平公正,我局成立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全部参与),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实行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今年以来,党组成员共参与集体审议案件23起。一是严格执行《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今年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5起,对符合条件的5起案件实施了从轻处罚。二是对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进行法制审核,采取线上+线下,专人负责的模式,2025年1至5月共法制审核案件17件,未发现重大实体和程序问题,对发现的30个一般类问题,及时与执法部门沟通,并督促整改,目前所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按程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32.存在“以罚代管”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2025年4月28日,党组书记孟繁昌同志在2025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暨营商环境领域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上,要求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要紧盯涉企执法不合法、不科学、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不文明、不廉洁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整治取得实效。一是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注重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采取“无事不打扰”的监管方式。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开展污染源检查2964家次,发现一般环境问题237个,已整改172个(污染源检查是常年工作,各项数据均为动态数据)。二是严格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2024年办理不予处罚案件21起,《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19份,其余案件均在现场指导企业完成了整改。三是加强曝光力度,2025年3月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涉及危险废物典型案例1件。

(四)主动发现和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底线意识不强,机制不健全

33.生态治理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未能建立黄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与解决工作机制,主要凭借上级督察、专项检查等形式发现问题。近年来,我市多起环境保护方面问题由上级发现并通报,引发不良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目标,长效推进。一是目前暂未成立黄河办。二是印发了《三门峡市黄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与解决机制》的通知,建立《黄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与解决机制》,切实加强全市黄河流域突出生态问题发现与解决工作。截至目前,发现黄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9个,已解决7个。

34.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我市现有的118个尾矿库普遍存在污染防治工程措施不足的问题,涉及的部分企业长期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安全和环境保护设施不完善、管理和技术力量薄弱、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突出。

整改进展:已完成。一是2025年5月27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全国、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尾矿库环境污染治理,向上级请示申请资金开展尾矿库治理工作;开展了尾矿库风险隐患问题动态清零行动,委托省地质勘察中心对我市103座尾矿库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2025年1月13日,经局党组研究,将15座符合调出规定的尾矿库调出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共发现各类污染隐患100余条。目前已建立了隐患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挂账销号。二是印发《三门峡市尾矿库污染环境问题动态清零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三门峡市尾矿库污染环境隐患问题动态清零攻坚行动任务分工的通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督促灵宝、陕州区制定相关文件将责任主体灭失、无主尾矿库的监管责任压实到地方政府,要求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地方政府履行污染防治责任。三是省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反馈的问题,目前已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已向生态环境厅上报《关于省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涉及三门峡市尾矿库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3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较弱。全市生态环保系统应急人员配置缺乏、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现有的应急物资基本过期,个人消护、洗消、照明等设备缺乏,应急演练未能有效开展,应急能力亟待提升。

整改进展:已完成阶段性目标,长效推进。已书面请示省生态环境厅拨转专项资金,用于演练及培训,批复意见暂未收到,已申报10万元用于购置环境应急物资,正在着手走采购程序。

36.网络舆情风险有持续增加趋势。局党组对线上问题线下解决的重视不足、研究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和分析研判会议质量不高,网络舆情应对、联动处置机制不完善。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修订《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制度》,切实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舆情监测与处置管理工作。二是组建生态环境系统网评员队伍,网评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充分利用生态三门峡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进行环境保护宣传,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环保工作动态。

(五)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

37.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没有从“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高度认识巡察整改工作,没有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没有认真学习落实6月26日全市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精神。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2月14日,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的53项问题,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截至目前,4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二是2025年1月17日,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河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三门峡市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好各项整改工作要求。三是印发《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关于巡察整改要求纳入。

38.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班子成员没有紧密结合整改任务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整改进展:已完成。一是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纳入2月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进行了学习。二是2025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对照检查内容,市监委委员陈慧及市委督导组到会指导。三是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分管工作,逐项查摆问题,分析了问题原因,制定了下步整改措施。

39.党组没有总结整改中的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机制推动后续整改,集中整改期后,对需要长期整改、久久为功的整改事项持续推进乏力,整改质效不高。

整改进展:已完成。一是集中整改期内,局党组每月听取1次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的巡察整改事项推进情况汇报,截至目前,4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各项任务落实。5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6项,已完成阶段性目标,长效推进7项,完成率87%;制定措施130条,已完成整改119条,已完成阶段性目标,长效推进11条,完成率92%。二是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转化。

40.具体责任压得不实。2023年市委巡察反馈32项问题中,14项由非班子成员的调研员牵头整改,7名班子成员中仅3名承担整改任务。

整改进展:已完成。一是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4次,分管领导组织分管科室讨论、修改方案3轮次,保证巡察整改方案质量。二是巡察整改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每项整改任务领导班子成员为责任领导,牵头组织分管科室及部门逐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限;涉及各分局的问题,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进行整改,领导班子成员均参与到巡察整改工作中。

41.抓整改不够全面系统。对县(市、区)分局整改工作缺乏“一盘棋”谋划,局党组对各分局整改事项没有跟进监督、缺乏举一反三全面系统整改。

整改进展:已完成。一是2025年5月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听取各科(部门)和各分局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二是4月16日召开“三门峡要发展,我该谋什么”专题研讨暨第一季度述职评议会,将各分局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述职内容。三是5月13日,印发了《关于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纳入量化考核方案的通知》,将各分局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年度量化考核内容。

42.“行政综合执法能力建设相对薄弱”问题,本轮巡察仍发现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不强、执法办案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执法装备,2025年2月13日市支队公开招标采购全市大气执法装备67台,2月25日灵宝分局公开采购移动源执法装备6台,进一步提高了装备水平。二是加强业务培训,1月22日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专题培训》,2月28日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2025年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实务培训》,4月11日开展排污许可证执法监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三是积极开展案件审查,并督促问题整改。今年以来,对全市2024年11月至今的案件进行集中审查6次,共审查案件68件,发现问题145个,目前已整改到位145个。

4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问题仍然没有整改彻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4月15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集体审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5年任务安排》,明确2025年全面从严各项工作任务。二是3月6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对2024年工作进行了回顾,对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分局、各科室(部门)负责同志与局党组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三是1月15日,局党组书记与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与各分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逐一廉政谈话,对履行好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44.“基层党建工作有所弱化”问题仍然没有整改彻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3月20日,局党组会研究部署新一届机关党委换届工作,配强配齐机关党委委员,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坚决扛牢党建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各项活动9人次。二是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党建目标工作任务,促进党建工作质量持续提升,加速党建工作与业务融合发展。组织各支部开展好党建“揭榜挂帅”活动等各类党建、学习活动20余场次,加速党建工作与业务融合发展。三是完成所辖7各党支部“五星党支部”提质行动。4月11日,召开中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机关委员会第二次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配备了更多年轻干部参加党务工作。

45.问题边改边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仍然存在,“生态三门峡”微信公众号信息更新不及时,2024年6月被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通报。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2月1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市委第八轮巡察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情况,对下步落实工作进行部署。二是2月1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前开展意识形态教育专题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意识。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风险研判联席工作会议已召开。三是严格按照《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系统新媒体宣传工作规范》,规范新媒体平台管理,微信公众号每周更新不少于2天。四是对于准备发表的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于已发表的信息一经发现出现错别字、表述错误等问题,能够做到立行立改。

46.“整治‘文山会海’为基层减负发力不够”问题没有有效根治。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并印发《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会议管理办法》,增加一把手审批事项,业务会议必须经一把手审批后召开。二是建立会议申报制度,规范会议程序。三是截至目前,2025年共有发文文种4种,发文数量比去年减少9件。

47.成果运用有不足。落实巡察整改“四个融入”有差距,没有切实把整改和日常工作有机融合、同步推进,融入深化改革、推动建章立制发挥治本成效有不足,部分制度未有效发挥作用,制定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发言制度》《会议管理办法》等制度未严格落实。没有持续放大巡察的后续效应,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成效有差距。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截至目前,4次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推动成果转化。二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发言制度》,截至目前,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4次,研讨交流10余人次。三是修订并印发《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会议管理办法》,规范会议程序。四是印发了《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三环文〔2025〕11号),严格落实局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量化考核方案》。

(六)本轮巡察新发现的问题

4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严不实。一是履行“两个责任”有差距。局党组2024年度未印发主体责任清单,没有明确责任分工。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2025年4月30日,制定印发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5年任务安排》。

49.管党治党宽松软。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开展以案促改不深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不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向各支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和“学习月”学习参考资料,学习河南省纪委、三门峡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8个。组织领导班子观看《镜鉴——三门峡市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典型案例警示录》,组织开展了书记讲纪法活动,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学习效果。二是针对渑池分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牢、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多等问题,印发了《中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提示函》,督促整改。三是2025年纪检部门交办市生态环境局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2个,已依纪依法依规完成办理。

50.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单位现行《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廉政风险防范制度》系2012年制定,长达12年时间未修订,且未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

整改进展:已完成。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于1月15日市委巡察反馈会后专题安排部署。已组织各科室、各分局和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针对问题分析了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2025年4月15日,制定印发了《廉政风险防范制度》。

5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局党组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存在违规超标准报销支出、超预算支出等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已上报2025年公务用车预算编制,将临时机构三公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对执法支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行调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总规模。二是已经设计“三公”经费统计表,每个季度统计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强化动态管理,杜绝超支现象。三是已制定《三门峡市生态环境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按照制度规定规范用车。

52.回应群众关切不主动。2023年至今,“12345”向市生态环境局移交群众投诉举报件719件,其中噪音扰民问题334件,占比46.4%,部分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导致群众反复举报。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对2023至2024年“12345”移交的群众投诉举报件,按照辖区内管制原则处理,支队及时督办辖区内分局办理,定期对台账进行梳理和跟踪。二是办理部门问题处理完毕后,及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并进行回访,了解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

53.存在漠视群众利益现象。个别工作人员公仆意识淡薄,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截至2025年4月10日,已组织开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学习3次。二是针对一分局人员在群众咨询业务时挂断电话的投诉事件,查清事实,已经取得投诉人的满意回复。并举一反三,强化学习教育,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专题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月组织全体人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打造服务型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在办理投诉件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做到文明用语、耐心解答,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彻底杜绝推诿、敷衍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三是积极与投诉对象沟通,化解群众矛盾。接到投诉后,明确专人与投诉对象对接沟通,多次督促相关责任方解决与投诉人之间的劳务纠纷,截至目前,投诉人均已收到工资款项,对灵宝分局问题处理进展情况表示理解和满意。

三、立足长效,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以次为契机,将高质量落实巡察整改各项任务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具体实践,作为检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面镜子,作为提升工作质效、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

(一)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局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进一步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以巡察整改为切入点,深入落实中央、省委部署,锚定“两个确保”,抓实“十大战略”,围绕现代化三门峡建设“13561”工作布局、“新河文山农”五篇文章,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生态环保项目落地建设,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全力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以生态环境指标稳定向好为现代化三门峡建设尽责任、做贡献。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效果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抓常抓长,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把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整改与当前正在进行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解决“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专项行动,以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结合起来,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805520;电子信箱smxshbjjgdw@163.com。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