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联系电话:0398-2805501
传真电话:0398-2805502
邮政编码:472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孟繁昌
二级调研员:孔京周
党组成员、副局长:卢华朝
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建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荆治国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夔
三级调研员:石顺刚
三级调研员:肖树甫
三级调研员:郭建伟
三级调研员:李玉
三级调研员:胡菊霞
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二)负责全市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支持、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及省、市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低碳发展等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移动源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六)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七)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及应急监测。支持、配合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组织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八)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智慧环保”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运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九)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
(十)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落实,牵头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配合做好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等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及业务建设。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加快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十三)承担三门峡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物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统一政策规划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依法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机构组成:
(一)办公室(宣传教育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和安全及信息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信息网管理和信息化工作。承担三门峡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05501
(二)综合科
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起草综合性会议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报告、讲话。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指导排污权交易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和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05673
(三)人事科
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生环境保护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05510
(四)法规与标准科
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落实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05521
(五)科技与财务科
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负责编制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协调并组织实施重大环境科技计划项目及技术工程示范。加强 “智慧环保”建设,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信息规划及信息网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及方向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财务管理、中央和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05531
(六)自然生态保护科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自然生态破坏恢复、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05522
(七)水生态环境科
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水功能区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县(市)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水污染治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05527
(八)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划定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规划、规范。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政策、标准和宣传工作。承担国际履约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04369
(九)土壤生态环境科
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05528
(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方案及规范,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联系电话:0398-2805189
(十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贯彻落实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核技术利用项目、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的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等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联系电话:0398-2805565
(十二)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政务服务科)
承担全市政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负责非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负责排污许可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05525
(十三)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管理科
负责拟订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和预测预警监测,支持、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负责监测数据核查相关监管工作,负责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调度、协调处置和预案管理、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工作。组织编制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事发地政府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05509
(十四)移动源污染监管科
拟订大气移动源污染防治地方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对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大气移动源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98-2805570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
下属机构:
(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负责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执法工作。
2.组织开展因开发土地、矿藏,以及在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
3.组织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工作。
4.组织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负责跨区域、典型及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5.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投诉和公众举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
6.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破坏事件、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突发环境事件、核与辐射环境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
7.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稽查考核。
8.负责生态环境总和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等工作。
9.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联系电话:0398-2805575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点: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生态环境局一楼西侧
(二)三门峡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研究我市突出环境问题及生态问题,参与沿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究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编制我市各类环境保护规划及实施评估报告;根据环保管理需要,编制我市环境功能区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编制我市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参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生态环境修复对策;为环保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为辖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公益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0398-2805068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点: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生态环境局410室
(三)三门峡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
承担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辐射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承担全市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的技术监督指导;承担市内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工作;为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调度提供技术保障;负责全市放射性废物、废源收贮的管理工作;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电磁辐射环境管理、核技术应用监管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05565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点: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生态环境局307室
(四)三门峡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技术服务中心
承担全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协助处置突发性危险废物污染事故;组织实施危险废物鉴别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05189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点: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生态环境局副202室
(五)三门峡市环境监控中心
负责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源排污情况、重点放射源进行实施监控;承担汇聚、整理、分析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实时信息、统计信息,为环境决策、环境执法提供依据;承担全市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修保养,对全市环境信息系统建设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向环保部、省环保厅、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提供有关环境信息;承担市环保局信息网络建设与维护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05623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点: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生态环境局3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