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灵宝市共3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地表水水源1个、地下水水源2个。另有地表备用水源1个。
(一)监测点位
1、地表水水源:白虎潭水库、沟水坡水库(备用水源)
2、地下水水源:二水厂、三水厂(停用)
(二)监测项目
1、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及每月取水量。
2、地下水水源
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共24项及每月取水量。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一)地表水水源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二)地下水水源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19年7月、11月监测的白虎潭水库和沟水坡水库水质均达标,2019年7月、126月监测的二水厂水质均达标,下半年总取水量为30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