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1年第二季度,渑池县共监测3个在用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均属地表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地表水水源:裴窑水库、黄河槐扒西段村水库、南庄水库。
(二)监测项目
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及每季度取水量。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地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21年第二季度监测的3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裴窑水库、黄河槐扒西段村水库、南庄水库)水质均达标,总取水量为67.28万吨。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