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21年三门峡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良,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67,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负荷27.2%;次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污染负荷27.0%。
环境空气共监测365天,优良天数266天(占比72.9%),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11天(占比3.0%)。
污染天数99天,其中以细颗粒为首要污染物47天(占比47.5%);以臭氧八小时为首要污染物34天(占比34.3%),以可吸入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18天(占比18.2%)。2021年三门峡市受沙尘影响天数共计49天,因沙尘过程损失优良天数达21天,造成重度污染2天、严重污染5天。
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89微克/立方米,超出二级标准限值0.27倍,日均值达标率91.0%;细颗粒物年均值44微克/立方米,超出二级标准限值0.26倍,日均值达标率84.9%;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8微克/立方米、29微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限值,日均值达标率均为100%。
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值达标率100%,第95百分位数1.2毫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限值;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达标率90.7%,第90百分位数158微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限值。
(二)环境空气质量年际对比
与2020年相比,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由轻污染好转为良,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0.07,说明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程度减轻。
与2020年相比,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减少2天,占比下降0.3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增加3天,占比增加0.8个百分点。
与2020年相比,我市环境空气六项主要污染因子浓度三降一平两升,细颗粒物、二氧化氮浓度值、一氧化碳百分位浓度均下降,臭氧八小时百分位浓度持平,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浓度值上升。
(三)降水
2021年降水平均pH值6.34,全年无酸性降水发生。与2020年相比,降水平均pH值上升0.08个单位,酸雨发生率持续为0。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河流断面水环境质量
2021年全市地表水水质状况“优”。
与2020年相比,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由“良好”转为“优”。
河流全市共监测12条河流,其中“青龙涧河”、“涧河”水质符合Ⅲ类,水质状况“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符合Ⅰ~Ⅱ类,水质状况“优”。
与2020年相比,“涧河”水质由“轻度污染”转为“良好”,“好阳河”、“双桥河”、“阳平河”水质由“良好”转为“优”,“青龙涧河”水质持续“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无明显变化,仍为“优”。
断面15个监测断面中水质类别符合Ⅰ~Ⅱ类断面11个,占比73.3%;Ⅲ类断面3个,占比20.0%,IV类1个,占比6.7%。
与2020年相比,Ⅰ~II类水质断面所占比例上升26.8个百分点,III类水质断面所占比例下降13.3个百分点,Ⅳ类、劣V类水质断面所占比例下降6.6/6.7个百分点。
(二)湖库水环境质量
2021年湖库(水库)富营养化程度:“窄口水库”、“三门峡水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分别为39.6、47.8,湖库营养化状态定性评价均为“中营养”。
与2020年相比,“窄口水库”、“三门峡水库”湖库(水库)富营养化程度无明显变化,仍为“中营养”。
三、地下水环境质量
2021年市区地下水水质综合定性评价结果为“良好(Ⅰ类)”。
与2020年相比,市区地下水水质稳定,保持“良好(I类)”。
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21年市区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朱乙河水库”水质为“优”。
地下饮用水水源地“二水厂”和“涧北水厂”水质均为“优”,“一水厂”水质为“良好”。
备用地表饮用水水源地“黄河后川”水质为“良好”;备用地下饮用水水源地“王官地下水井群”、“陕州区二水厂地下水井群”水质均为“良好”。
与2020年相比,市区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级别仍为“优”,水质稳定。地下饮用水水源地“一水厂”水质由“优”变为“良好”,水环境质量下降;“二水厂”和“涧北水厂”水质均持续“优”,水质稳定。备用地表饮用水水源地“黄河后川”水质仍为“良好”;备用地下饮用水水源地“王官地下水井群”、“陕州区二水厂地下水井群”水质均持续“良好”,水质稳定。
五、市区声环境质量
功能区声环境2021年市区总达标率81.2%,其中昼间达标率87.5%,夜间75.0%。各功能区达标情况为:3类区最好,达标率100%,其次为1类区和2类区,达标率均为87.5%,0类区达标率50%;
各季度达标情况为:2季度和4季度达标率最高,均为87.5%,1季度和3季度的达标率均为75%。
道路交通声环境市区共监测75个路段,监测路段总长度为45690米,平均路宽19.1米。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66.4分贝,属于“好”级别,平均车流量1049辆/小时,路段达标率为88.4%。
区域声环境市区平均等效声级为53.5分贝,属“较好”级别。
各类噪声源所占比例中,生活噪声源影响范围最大,占69.1%,其他噪声源、交通噪声源、建筑施工噪声源、工业噪声源分别占19.4%、6.0%、4.5%和1.0%。其中建筑施工噪声源的平均等效声级最高,为56.1分贝。
与2020年相比,市区功能区声环境总达标率上升12.4个百分点;市区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升高1.1分贝;市区道路交通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降低1.1分贝,路段达标率上升7.4个百分点。
六、政府责任目标
(一)环境空气
2021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6天,占监测天数的72.9%;扣除沙尘影响后优良天数287天,占监测天数的78.6%;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7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完成市政府责任目标要求(目标:优良天数比例73.5%、可吸入颗粒物8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48微克/立方米)。
与2020年相比,颗粒物浓度实现双降,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值分别降低5微克/立方米、6微克/立方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减少2天。
(二)地表水
2021年三门峡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12个,较2020年新增5个:“三河口桥”、“北麻桥”、“芦台桥”、“张村桥”和“西王村”。
2021年12个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全部达标,见下表。
(三)饮用水水源地
2021年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年取水量1836.4万吨,取水水质达标率100%,完成市政府责任目标(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