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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2 10:50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一、总体情况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持续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加大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管等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局部门网站公开信息2600余条。二是加强新媒体公开阵地建设。及时更新生态三门峡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生态环境栏目,发布国家、省、市重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解读生态环境保护热点工作政策背景,进展情况,回应公众关切。全年微信公众号更新信息932篇,微博发布信息470篇,抖音、西瓜视频、快手、今日头条等媒体共计发布环境1000余条,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开设专题专栏。针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市政府网站和生态环境局网站醒目位置开设专栏,督察进驻期间,所有内容全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着力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管理、协同办理、会商把关、送达存档等机制,通过分类指导、加强督办,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全部办理完毕;网站互动交流7期,全部答复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政府与公众关系的重要渠道,综合采取举措,加强业务培训,实施奖励约束,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制定了《三门峡市级生态环境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并在我局网站上公示,建立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加强对各生态环境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察,在我局网站为7个分局开设专栏。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认真做好部门网站运行维护,每日对网站发布信息和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二是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开展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工作,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实现栏目图标化,数据可视化,用户便利化。三是加大安全检测评估频次。全年开展安全检测评估5次,发现问题6项,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制定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发布流程。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生态环境系统年度考核内容中,及时将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纳入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0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与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对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够高等问题。二是栏目设置还不完善,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对事业单位和各生态环境分局的管理不够严格,发布内容还不全面。

工作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三门峡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及时公开相关内容。

二是严格《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系统新媒体宣传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系统各平台信息发布流程,推进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信息发布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是拓宽公开平台渠道。充分发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政府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搞好平台内容建设,集中发布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专题,实现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功能。同时,强化社会宣传,加强与媒体平台沟通,利用自主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做好多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