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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门峡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编制项目的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6-24 08:34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各第三方规划编制单位(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我单位现对三门峡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进行资格申报及项目询价,欢迎符合资质的第三方规划编制单位(公司)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

三门峡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主要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和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按照相关任务时间节点的安排,结合三门峡市的生态环境现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与布局、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突出环境问题等情况,编制完成三门峡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和相关图件),并完成与该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2.组织专家召开技术讨论会和评审会,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修改。

3.协助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上报与审定。

(二)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00000.00元;最高限价:290000.00元。

(三)交付(服务、完工)时间 

签订合同后至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四)质量要求

符合采购人提出的要求、通过组织的专家评审。

(五)工作成果及数量

1.成果:提交《三门峡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和相关图件;

2.数量:最终成果报告需纸质20份,电子文件1份(包括文本最终稿、汇报PPT等)。以上数量均为暂定,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调整。

三、询价内容

三门峡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费用。

四、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保类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参与本次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五、递交申报资料

(一)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二)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询价报价表。

六、递交申报资料方式及截止时间

2020年7月3日18:00时前,将联系电话及带公章材料扫描后加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邮箱号:smx145sthjbhgh@163.com。报送单位无需提供纸质版材料。超过规定时间递交或没有按规定加密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询价报价表一律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裴江珍

联系电话:0398-2805641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