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尽快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三门峡市〔含各县(市、区),下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含区划图)编制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自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公司)积极参与。
一、 项目名称
三门峡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含区划图)编制。
二、区划要求
声环境功能区划应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为目标,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重点考虑三门峡市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对现有声环境功能区划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现有声环境功能区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案、评估结果、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建议等。
在声环境功能区划现状评估的基础上,结合调整建议,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结合三门峡市现场调研及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形成《三门峡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并利用专业软件对声环境功能区划图进行绘制,不得随意降低已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三、磋商时间
2020年9月18日上午。
四、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还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供应商须通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具备采购内容中所有项目的检测资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声环境功能区划报价函(附逐项清单);
3.提供本单位参与实施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的案例材料(双方合同书/协议书、区划方案、细则、区划图等);
4.提供能保障区划进度和质量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人员资质、数量等,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明确完成截止日期。
报名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胶装编码成册并形成纸质文件,按要求装袋贴封条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提交。纸质文件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不予接受;提供的所有材料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缺项、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等原因所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企业自行承担。
联系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联系电话:2804369
电子邮箱:smxdqb@163.com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