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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7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7-07-10 16:36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711日-2017717日。

电话:0398-2805571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分陕路1号(47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0万吨高铝熟料改扩建项目

77

报告表/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湖滨区高庙乡大安村

三门峡市天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环保投资36.7万元。占地面积3150平方米。本项目在原厂区进行扩建,依托原有供电、供水、供气、原料库、成品库以及煅烧废气处理“除尘+脱硫+脱硝”一体化处理装置等。新增2台斗式提升机进料、2座Φ6×23m竖窑、2个容积50m3成品料仓、一台袋式除尘器、4个洒水喷头、2台颚式破碎机、2台鼓风机、2台排烟机、1台装载机。

1)废气

本项目竖窑煅烧废气经收集管道排入现有的“除尘+脱硫+脱硝”一体化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出;竖窑出料口和成品破碎粉尘经4个集气罩+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PLC助燃控制系统处理后排入竖窑底部助燃;原料堆存区设置4个洒水喷淋装置,原料卸车时喷洒水雾降尘,原料筛分筛网上部设置2个雾化喷头,成品装车降低落料高度,厂房阻隔等措施降低粉尘排放量。

2)废水

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脱硫脱硝补充水循环使用,饱和脱硝废液每半月排出一次,每次排放量为10m3,饱和脱硝废液由罐车运往三门峡金茂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氮肥使用。车辆冲洗废水经冲洗平台下方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竖窑、风机等设备作业噪声,所有设备均布置在厂房车间内,产噪设备加减震基础或减震垫,风机加装消声器。

4)固体废物

本次扩建工程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尘及脱硫渣,除尘器收集尘全部作为成品外售,脱硫渣外售,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5)生态

/

本项目共发放调查问卷30份,有效回收28份,89.3%的公众支持本次扩建项目的建设,10.7%公众持无所谓态度,无人反对。

 

年产10万吨高铝熟料改扩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