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项目审批> 文章浏览
三门峡市环保局2017年7月20日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17-07-20 10:09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三门峡绿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三门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7720日-2017727日。

电话:0398-2805525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分陕路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三门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615

报告书/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陕县产业集聚区

三门峡绿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为处理规模为1000t/d RDF,配套建设1×1000t/d CFB垃圾焚烧锅炉+1×N25MW汽轮发电机组。工程总占地7.7988 hm2(合116.98亩),总投资46118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650万元,项目年运行小时数为8000h,年焚烧发电量2.0×108kwh

项目烟气治理采用“SNCR脱硝工艺+半干法脱硫净化反应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烟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后经180m高烟囱排放。

项目生活污水中生活粪便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厂房、装卸平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生产废水包括循环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化水车间浓水等清洁下水,部分排入厂区回用水池,用于脱硫系统、冲洗系统、出渣系统、卸料平台和地面冲洗等用水,其余由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外排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炉渣送三门峡一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制砖原料综合利用;飞灰经稳定化处理达标后送陕州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生活垃圾送本项目焚烧炉焚烧处理。

项目对各污染物均进行了有效治理,污染物的排放对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通过发放公众调查表结合举行座谈会、口头咨询和调查、在公共媒体上进行项目公示等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受访单位均支持项目建设,受访公众除1人外均支持项目建设。

针对持反对意见的公众,建设单位进行了回访,通过耐心对项目的环保措施进行讲解,该名持反对意见的村民表示如果项目运行后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就支持本项目建设。


三门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