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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渑池石泉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及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规定,现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三门峡供电公司三门峡渑池石泉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三门峡渑池石泉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①新建石泉风电场升压站~海露变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全长13.8km,单回架设。②110kV海露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间隔扩建位于围墙内进行,不新征土地。
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内容
调查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该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营期间对环境已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以便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补救和减缓措施。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因子
1.调查范围:生态环境、电磁环境、声环境和公众意见等。
2.调查因子:(1)生态环境:调查工程施工中植被遭到的破坏和进行恢复的情况,以及工程占地类型、临时占地的恢复情况、弃土渣场的恢复与防护情况;(2)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工频磁场;(3)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
四、验收调查及环境监测情况
我公司对本工程进行了实地踏勘,并对本工程进行了电磁环境和声环境现状监测。
五、验收调查结论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三门峡渑池石泉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各监测点位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及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国家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通过对本工程进行实地踏勘,施工中的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工程投运后无施工弃土、弃渣存留,不存在水土流失现象,塔基处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因此本次验收认为三门峡渑池石泉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工程在设计、施工及试运行阶段均切实有效的落实了本工程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提出的一系列的环保措施和环保要求,建立了全面的环保制度、配备了环保管理人员,在保证环境污染达标的前提下,将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控制到了尽可能低的水平,各项污染因子均做到了达标排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事项、形式及时间
任何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可于本公示刊登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致电、致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调查单位提出工程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或表达对工程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三门峡供电公司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西路
联系电话:0398-2913712联系人:王工
2.调查单位: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县莲西路508号
联系电话:15972192829联系人:杨工
3、验收审批单位: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联系电话:0398-2805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