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110KV输变电工程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
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110KV变电站(以下简称华鑫变)位于三门峡灵宝市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西部,为地上式变电站。
本项目为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110KV变电站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为1台25MVA(2号主变)变压器。本期扩建工程利用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再新征占土地。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黄河路131号
联系电话:15936893943 联系人:何工
电子邮件: lbbxdz@163.com
三、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兴南路嘉亿东方大厦1704室
联系电话:0371-58558568 联系人:赵文强
电子邮件: zcahhn@126.com
四、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委托——现状调查与监测——公众参与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评审——上报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①项目周围地区环境现状调查;②工程分析;③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④环境影响与环境保护措施分析;⑤公众参与;⑥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及居民
调查内容:调查工作人员将印好的调查表现场散发,选择不同职业、年龄、文化程度的公众代表,当场收集反馈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七、第一次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