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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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链接电子版环评报告)/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发烟硫酸生产项目 |
9月22日 |
报告书(表)/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原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河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制酸系统的干吸区域建设一套产品规格为104.5%发烟酸装置,产品规模12万t/a,项目建成后原有硫酸的总产能(二期批复的129.38×104t硫酸(折合100%硫酸)后计)不变,仅副产品的产品规格调整。技改项目以黄金冶炼厂二期工程实施后的制酸装置一次转化后的含SO3烟气为主要原材料,采用目前广泛应用的泵后冷却产酸流程,总投资780万元,设计范围包括发烟酸装置区和储运区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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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不低于对方高度的密闭围栏、围墙,并予以覆盖,配备喷淋或者其他降尘措施,保持现场湿润,无明显浮沉; 露天堆场易扬撒物料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表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内容等; 施工区不得设置搅拌站,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装卸、运输可能产生扬尘的货物车辆,应当配备密闭装置或者替他防尘设施,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禁止使用劣质燃料,降低车辆尾气排放量。 (2)废水 施工中要尽量减少用水量,避免施工废水排放:施工场地应设废水沉淀池,对机械设备冲洗水和场地跑、冒废水进行收集,废水在池内沉淀后,回收作为混凝用水和场地洒水。 (3)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送往附近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置。 (4)噪声 为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阶段的施工作业应参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执行,对产生噪声和振动较大的施工机械,必须安排在白天(7~20)时进行,如需夜间作业的,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营运期 (1)废气 技改项目出发烟酸塔的烟气返回HRS塔的进气烟道,重新进入二次转化制酸后,制酸尾气经离子液循环吸收法脱硫后,与处理达标的环境集烟废气一起经湿式电除尘器处理后经150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不增加员工,生活污水不增加;生产用水单元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地面冲洗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制酸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排入厂区酸性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回用于熔炼渣水淬冲渣、铜锍及吹炼渣粒化系统、硫酸工段净化用水)。 (3)噪声 本项目经过基础减振、噪声源均可降低,经过噪声预测,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技改后发烟硫酸系统所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酸性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中和渣,为一般固废,约 0.187t/a,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劳动定员由现有制酸系统进行调配,本项目不再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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