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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采取紧急管控应对5月4日至6日沙尘暴来袭
发布日期: 2017-05-05 16:13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5月4日,市环境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县(市、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住建、城管、交通、环保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立即启动管控措施,全力以赴降低沙尘污染影响。

根据省大气污染管控研判组监测分析,目前全国已有36个城市受到沙尘传输影响。三门峡1500米高空风力较大,雷达显示沙尘已沉降至近地面,造成颗粒物急剧上升,目前实时数据显示各点位PM10浓度均值超过150ug/m3,14时我市已达到重度污染。

市攻坚办要求各级各部门从四个方面严控扬尘污染:对于工地扬尘污染,要求各建筑工地一是严格执行我省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新标准,沙尘期间,停止一切动土施工作业,做好裸土遮盖。二是要求施工单位对自己所属施工范围内所有硬化道路、高架上的积尘进行全面冲洗。三是要求施工单位对自身所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苫盖,及时清理工地出口的泥土和积尘,确保所有喷淋抑尘设施全部开启。四是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保洁工作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工地门口进行及时的清洗保洁。

对于城市道路扬尘污染,要求各单位对市区落尘进行清扫,及时清理、清运落叶和垃圾。二是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明确制定“定路线、定时段、定人员”的监督、清扫、检查、保持等工作机制。三是增加道路吸扫和洒水频率,组织所有洒水、喷雾等车辆全部上路作业。

对于露天扬尘控制,攻坚办要求一是组织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室外地面进行清扫、洒水抑尘。二是对辖区所有裸露土方、地表、砂石、水泥、石灰等散体物料堆场,使用防尘网苫盖,配备喷淋、洒水等设施,进行定时洒水。

管控期间,省环保督导组和市攻坚办督导组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未按要求落实的相关县(市、区)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对落实不力、失职渎职的将提出应予问责建议并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调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