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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阳光执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3-09-26 00:00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市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工作的通知》(三人社公〔201338)文件精神,现就2013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以下简称争创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把争创活动与阳光执法活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以素质提升为目标,作风建设为重点,勤政为民为核心,人民满意为标准,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公务员良好形象。

    二、活动内容

   (一)以培育公务员精神为主线,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公务员精神是公务员政治素质、思想作风、职业素养、道德情操、精神风貌的集中反映。充分利用培训大讲堂,采用专题培训、专家授课、座谈交流、事迹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讲大局、守纪律、做奉献”主题教育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支队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持久推进全体人员思想道德文化养成。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事业观和责任意识,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二)以提升“四种本领”为核心,大力加强能力素质建设

    提升为人民服务本领。把基层作课堂、把实践作教材、把群众当老师,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不断提高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益的本领。

提升环境监察业务本领。以全省环境监察阳光执法全员考试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以岗位练兵为基础的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和大规模的集中培训,着力提高尽责履职业务水平。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律观念,定期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召开案例分析会,会诊执法难题,不断提高环境监察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等条文的学习理解和运用水平。

提升学习创新能力把“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与争创活动紧密联系起来,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学有所用,以用促学,切实把学习培训的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创新能力和工作实效

   (三)强化宗旨教育,大力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

    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实际,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工作中发扬求真务实作风,不懈怠、不折腾、不推诿,以高度的责任意识,严谨的务实精神为民排忧解难,不断彰显机关公务员新形象。

    树立优良高效作风。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民生优先,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建立快速反馈的投诉处理机制,满腔热情做好服务人民群众的各项工作,切实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倡导公正廉洁之风。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四)与阳光执法活动相结合,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

抓好办事公开,提升便民水平。着力规范工作制度和程序、排污费标准、行政处罚情况、“12369”举报热线投诉受理情况等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渠道、程序,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监督权,推进环境监察执法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加强网格化管理,健全责任机制。把各项目标任务逐一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个人,做到目标、重点、措施、进度、责任“五明确”,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保成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认真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召开传达动员会,组织全队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推进阳光执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和内容,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安排部署上来,形成浓厚氛围。

   (二)学习讨论。认真学习省、市关于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一系列精神,统一思想,明确认识,把握要求,以立足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公务员模范带头作用。每月组织本单位人员举行学习交流座谈会,畅谈学习活动的心得体会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办法与措施。1010日前,每人至少撰写1篇心得体会文章。

   (三)公开承诺。各队(室)负责人于1015日前做出承诺,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还要通过推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强化服务观念,提升服务效果。

   (四)领导点评。支队领导要对所分管大队(室)人员在活动中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达到点出实效、评出干劲、推动工作的目的。

   (五)群众评议。1210日前,采取调查研究、民主测评、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加大服务对象评议公务员工作的力度,并将评价评议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奖惩、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

   (六)评选表彰。对在“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并推荐上级部门进行表彰。

   (七)总结提高。1220前,各大队(室)要对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推广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成功经验,从载体设计、建章立制、理顺工作等方面积极探索,逐步建立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长效机制,确保活动持续健康开展。1225日前各大队(室)将活动情况报支队办公室。

四、活动要求

   (一)积极融合,从长计议

    积极主动地把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与推进阳光执法活动融为一体,统一部署、统一落实。把争创活动作为一项经常工作,既有近期安排,又有长远计划,力争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弘扬公务员奋发进取精神、激发公务员队伍生机活力,提高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把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引向深入。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巩固推进阳光执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督办制等制度,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投诉问题并告知处理结果。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将争创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好各种媒介,大力宣传争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新气象、新变化。广泛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使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比业绩成为全体公务员的自觉追求和自觉行动,营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