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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与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批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4-22 18:02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第10批  202142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HA202104160040

    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镇马岭村下官庄组,村里十多亩林地(含举报人的0.3亩林地)被渑池县西关村阮某以成立苗木公司的名义遭到砍伐毁坏。向森林公安举报后问题未得到解决。

 

渑池县

生态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镇马岭村下官庄组,村里十多亩林地(含举报人的0.3亩林地)被渑池县西关村阮某以成立苗木公司的名义遭到砍伐毁坏”问题基本属实。2018年阮某与杨某合伙,成立渑池县君苑家庭农场(2018年12月21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该农场在未经办理林业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与该村多位村民协商,租赁土地施工,建设窑洞17孔,并在南侧窑洞上方挖出五层梯田,种植果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卫星图斑检测发现该占用林地问题,2019年11月,渑池县自然资源局介入调查,鉴定占用林地面积910平方米(1.37亩);11月3日,对该农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渑资罚决字〔2019〕第31号)

    2019年渑池县自然资源局对卫星图斑检测发现问题进行鉴定处理时,主要鉴定区域属于卫星检测图片反映区域,其他区域未鉴定。收到转办件后,渑池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调查,2021年4月19日,委托华西测绘公司对当时施工现场全范围进行测绘,测绘面积为10.51亩;4月21日,经渑池县自然资源局再次测绘确认,10.51亩中2.43亩为村民自留地。因此,实际占用林地8.08亩。

    2.“向森林公安举报后问题未得到解决”问题不属实。2020年4月13日10时10分,原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仰韶镇官庄村林地被毁”,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初查,了解到杨卫建建设家庭农场占用林地一事已于2019年11月份被渑池县自然资源局实施了行政处罚决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一事不二罚”原则,原渑池县森林公安局不再处理。

部分属实

    根据测绘及相关证明,此案占用林地面积8.08亩,属于林业行政案件。目前,渑池县自然资源局正在进行调查取证。

 

阶段性办结


2

X2HA202104160046

    三门峡市陕州区东庄、白山村、前郭家沟、后郭家沟附近有家石灰窑,环保设施不到位,晚上偷偷排放烟尘、粉尘,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陕州区

大气

    1、关于群众反映的“三门峡市陕州区东庄、白山村、前郭家沟、后郭家沟附近有家石灰窑”问题不属实。经查,陕州区东庄、白山村、前郭家沟、后郭家沟是王家后乡老泉村的四个自然组,老泉村境内没有石灰窑企业,老泉村相邻的张茅乡杨村有一家石灰窑企业,名称为三门峡砥柱白灰厂,该公司年产6万吨石灰生产线项目于2008年3月20日通过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2019年5月进行了环保自主验收,2020年6月30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2、关于群众反映的“环保设施不到位”问题不属实。三门峡砥柱白灰厂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有1台旋风除尘器、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座钠钙双碱脱硫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有脱硫水循环池,脱硫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设置有除尘灰收集桶。2020年7月该公司安装了烟气自动检测设备,2020年9月通过了比对验收检测并与环保部门实施了三级联网。

    3、关于群众反映的“晚上偷偷排放烟尘、粉尘,影响村民正常生活”问题不属实。2021年4月17日白天、4月19日晚上,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执法人员对三门峡砥柱白灰厂进行了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数据传输正常。现场对厂区、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烟气排放口、进行了排查,未发现该公司有烟气旁路及偷排、漏排现象。

不属实

    责成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责任,持续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增加现场检查频次,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要求公司认真履行环境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做好各类治污设施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已办结


3

X2HA202104160061

    三门峡市陕州区环保局局长马某在观音堂化工园区和别人合伙开工厂,在陕州区硖石乡有一个大破碎厂,无土地手续,无环评手续,原材料从未入库,成品石子满地都是,灰尘漫天,生产日夜不停,别人停产他也不停产。马某开办三个破碎厂,为其通风报信,收受好处费

陕州区

其他污染、大气

    1、关于“三门峡市陕州区环保局局长马某在观音堂化工园区和别人合伙开工厂”的问题不属实。原三门峡市陕州区环保局已改名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局长姓薛,副局长有一人姓马。陕州区核查组与三门峡市陕州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主管化工园区环保工作有关人员、化工园区内16家企业有关人员谈话,有关人员在为企业服务和监管过程中未发现该马姓副局长有入股参与办企业经营现象;企业均出具该马姓副局长没有入股(合伙)办企业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2、关于“马某在陕州区硖石乡有一个大破碎厂,无土地手续,无环评手续,原材料从未入库,成品石子满地都是,灰尘漫天,生产日夜不停,别人停产他也不停产。”的问题不属实。核查组调取陕州区石料破碎厂名单,并与该马姓副局长谈话,未发现马姓副局长开石料破碎厂的情况,其弟弟马某治和马某虎在硖石乡硖石村开办有一家石料破碎厂,名为三门峡顺治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2018年12月6日注册成立,2019年3月14日公司年产20万吨建筑石料建设项目在陕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2019年3月19日在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取得了用地手续,2019年4月3日公司年产20万吨建筑石料项目取得了原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该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建成,2020年11月18日与河南康纯技术监测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同书》,目前正在组织环保竣工验收。核查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该公司尚未正式开产,机器仍在调试,也未发现“原材料从未入库,成品石子满地都是,灰尘漫天”等情况。与距其较近的2个石料粉碎厂相关人员谈话,均称未发现该公司有“生产日夜不停,别人停产他也不停产”等情况。

    3、关于“反映马某开办三个破碎厂,为其通风报信,收受好处费。”的问题不属实。经核查组调取陕州区全部破碎厂名单,在硖石乡随机抽取2个石料粉碎厂有关人员谈话,未发现存在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有领导干部参与开办破碎厂、环保检查中为其通风报信、收受好处费等情况。

不属实


已办结


4

D2HA202104160004

    三门峡市2018年至今未发放城乡客车燃油补贴。

 

三门峡市

其他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2018年城乡客运燃油补贴,义马市涉及义马市汽车联运站和义马市金顺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因义马市金顺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因经济纠纷公司公存账户被冻结,未发放到位;灵宝市涉及灵宝市宝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和灵宝市亚武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因灵宝市财政资金不到位,暂未发放;其他县(市、区)已发放完成。

    2、2019年城乡客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正在办理中。

部分属实

    1、市交通运输局要求义马市交通运输局和灵宝市交通运输局于4月底前将2018年城乡客运燃油补贴发放到位,形成书面整改材料。

    2、市交通运输局将协调、对接市财政局尽快将2019年城乡客车燃油补贴清算资金审核下发,督促各县(市、区)于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2019年度城乡客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

阶段性办结


5

X2HA202104160048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高庙乡左家后村村后石灰窑(三门峡市锦翊化工有限公司)晚上烧煤生产,气味呛人,空气中粉尘弥漫,影响庄稼生长,石灰窑生产噪音和运输车辆噪音影响村民正常休息。

湖滨区

大气,噪声

    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门峡市锦翊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湖滨区高庙乡大安村,生产范围为高钙石灰的生产、加工、销售。该公司2×400t/dHLM双梁式活性石灰竖窑项目于2015年6月经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20年6月29日,办理排污许可证。该项目以石灰石为主要原料,采用机械式立式竖窑煅烧工艺,年产15万吨高钙石灰,生产工艺为石灰石——煅烧(用煤做燃料)——成品(高钙石灰)。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和湿式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在线监控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生产过程中用煤做燃料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1号竖窑处于停产保窑状态,2号竖窑处于长期停产状态。厂区配备有吸尘清扫车、洒水车各1辆。2021年4月8日已递交了停产报告。近一年来在线监控数据未出现超标行为;调阅各类环保投诉举报平台,未发现该公司因粉尘和噪声问题受到投诉。厂区距最近村庄位于厂区西南侧左家后村约500米,根据环境噪声传播衰减规律,一般影响范围在200米之内。距该公司最近的耕地位于厂区西侧约50米,种植的农作物为小麦,面积约5亩,其表面未发现有明显粉尘。

不属实


已办结


6

X2HA202104160047

    湖滨区交口乡杨家沟村村支书办的养猪合作社,离村庄学校过近,恶臭熏天。

    2019年3月13日,交口乡环保负责人进行巡查,当时猪圈已清空,厂区内均绿化。2019年8月,又开始养猪。

    村支书曾威胁村民,禁止村民举报。

湖滨区

大气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该养猪合作社为三门峡市湖滨区创新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是2007年经三门峡市、湖滨区两级畜牧部门进行设计建设,共建设有猪舍10栋,2008年在三门峡市湖滨工商分局注册登记。并非湖滨区交口乡杨家沟村村支书杨某所办。该养猪合作社距离杨家沟村小学210米,养殖场内臭味对学校及周边空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目前,场区内有养殖户5家,占用5个猪舍,共计261头猪。村支书杨元仓没有养猪。通过现场走访部分村组干部8人、党员代表5人和村民群众10人,共计23人,并未发现有群众反映被杨家沟村村支书威胁,并打击村民举报现象。

基本属实

    1、立即对该养猪合作社采取关停措施。

    2、与畜牧养殖专业部门联合,联系多家商贩对厂区内存栏生猪收购清场。4月18日已完成清场工作。

    3、聘请资产评估公司,对该养殖场资产进行价格评估,启动拆迁程序,发布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设施征收决定公告,完成信访评估等环节,按照法律程序在2021年6月30日前对该猪场进行拆除。

阶段性办结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十款之规定,经交口乡党委研究决定,责令环境监管网格长杨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元仓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乡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