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批 2021年5月3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HA202104270088 | 受理编号(X2HA202104150019)调查核实情况与实际反映问题不相符:认为该企业2019年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仍在处罚有效期内,对其造成的污染及环境影响应予以追偿。 | 灵宝市 | 水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2021年4月28日经现场核查和调阅环评批复、竣工验收等材料,对照现场情况与受理编号(X2HA202104150019)案件中调查情况一致,反映的“宋村村北浮选生产点”也未发现死灰复燃现象。 2、2019年10月距今已经一年半,目前调查中收集的证据材料无法证实被举报企业当时存在渗坑排污行为。经查阅“双随机”、“一体化”专项执法检查记录和日常检查记录,未发现存在举报人反映的渗坑、批建不符问题,存在的其他环境问题之前已经立案查处。 2021年4月28日对被举报企业现场核查中发现的其他环境问题,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已于2021年4月26日立案查处。 | 部分属实 | 阶段性办结 | ||
2 | X2HA202104270038 | 举报三门峡市灵宝市焦村镇南上村,村八组寇某森,七组寇某学在自家院内或庭院门前养羊,养殖臭气刺鼻。这两个养殖点有村干部包庇。 | 灵宝市 | 水、大气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反映的寇某森自2017年开始在自家宅院内圈养绵羊,现存栏34只,西边与村民宅院一墙之隔,北边与村民宅院距离约5米,东、南方向无村民居住。寇某学自2019年起在自家宅院南边约10米处用简易木围栏圈养绵羊,现存栏21只,北边与村民宅院距离约10米,东、南、西三个方向无村民居住。经现场核查及走访两处养羊点周边群众,现场有轻微异味。 2、经走访两户养殖户附近村民和村干部,历年来没有群众向村干部反映过该问题。南上村村委所有干部系2021年3月份重新换届选举,上任至今未接到任何群众反映该问题,不存在包庇行为。 | 部分属实 | 2021年4月29日,两户养殖户已搬迁,养殖点粪便及周围环境已清理干净。
| 已办结 | |
3 | X2HA202104270120 | 希望铝业公司尾矿库,多年来一直在这里倾倒矿渣,现场矿渣浓烟滚滚就直接用铲车推进山沟中;4月24日该厂还是浓烟滚滚的生产中,现场没有任何环保设施。
| 渑池县 | 土壤、 大气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反映的希望铝业公司尾矿库为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小阳河赤泥压滤干排库(一期)建设项目,位于渑池县陈村乡五爱村小阳河一天然冲沟内,冲沟长约2.4km,本工程利用沟谷上部1.9km。项目于2014年9月2日由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三环文〔2014〕78号),2018年10月19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渑环审〔2018〕76号),安全生产许可证号(2018)XMWK307。项目主要用于赤泥(一般固废)的堆存,设计总库容3359.8万立方米,服务年限10.3年。 2、反映的“多年来一直在这里倾倒矿渣”实为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赤泥。项目自启用以来,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在库底及周边铺设双层HDPE复合土工膜进行全面防渗,将产生的赤泥尾矿由南至北阶梯式有序堆存,堆存的赤泥尾矿全部位于库容范围。反映的“浓烟滚滚”,实为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赤泥由厂区西侧泵站输送到小阳河压滤系统,将约80℃含水率62%的赤泥脱水至约62℃含水率33%的赤泥,通过皮带输送到库区干法堆存,群众直观看到的白色浓烟实为高温赤泥产生的水蒸气。 3、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小阳河赤泥压滤干排库(一期)建设项目,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正常投入使用至今。反映“现场没有任何环保设施”情况不属实。根据《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小阳河赤泥压滤干排库(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现场调查,该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压滤车间生活污水、压滤设备产生的噪声和赤泥运输道路扬尘。针对生活污水问题,该项目压滤车间建有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与赤泥压滤液一同返回氧化铝厂回用,不外排;针对压滤车间空压机、泵类等设备噪声,采取隔声减震、建筑密闭等降噪措施。根据2021年5月2日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东、南、西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标准要求。该压滤车间东侧距小口里村约1100米,西侧距五爱村约550米,南侧距小南庄约880米,北侧为自然冲沟无噪声敏感点,距离村庄较远;针对赤泥运输道路扬尘问题,该项目通过载重自卸车将赤泥由压滤车间运至赤泥堆场,由于赤泥压滤后含水率约33%,在推平、碾压过程中不易产生扬尘;干赤泥具有较好的胶凝性,干燥后板结成块,不易起尘,项目配备有两台洒水车,在赤泥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根据天气情况每日增减洒水频次,减少运输扬尘。 | 部分 属实 | 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制定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应急措施,防止赤泥库溃坝、汛期渗漏污染附近地下水、赤泥库塌陷及输送管道泄漏引发的赤泥或附液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对库区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 已办结 | |
4 | X2HA202104270121 | 渑池县义正诚矿业公司关家底铝石矿区,这里已经开肠破肚被开采的不成样子了,一座座大山被揭山皮,深坑上百米深,之前的大青山现在光秃秃的。在矿区边上又建起来一个破碎石头厂房,破碎后的石子石粉都是露天堆放,这几天为了应付检查停工了,之前一直在生产。
| 渑池县 | 生态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1、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关家底铝土矿位于渑池县张村镇关家底村,法定代表人:娄海滨,采矿手续齐全,生产规模10万吨/年,矿区面积2.106平方公里,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设计2个采区,1采区上部为露天开采,下部为地下开采,开采标高由780米至570米。目前1采区处于停工状态,2采区一直未动工。该铝土矿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6年11月23日在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备案(三环函〔2016〕74号),2020年6月4日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依据该矿编制的《矿产开发利用方案》,露天开采采用工作面垂直走向布置,沿走向推进的横向采矿法,露天开采过程中要进行表层剥离,覆盖层清除采出原矿,在剥离过程中,会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在局部区域形成凹形采坑,有的采坑深达几十米。因表层剥离,山体会出现裸露现象。 该矿1采区露天开采区域2015年4月至2018年9月进行露天开采。从2018年9月开始一直在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截止2020年底,露天开采剥离表层面积约800亩,完成治理面积570.8亩,栽植侧柏5000余棵,完成了历年恢复治理任务。虽然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是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还有230亩土地需后续开采,达不到治理条件,已治理的区域还存在治理标准不高、复绿效果不好等问题,仍需提质复绿。 2、反映的破碎石头厂房为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关家底矿区年破碎10万吨铝土矿项目,位于张村镇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关家底铝土矿矿区内部。该项目环境影报告表于2017年12月6日由原渑池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渑环审〔2017〕75号)。项目于2019年6月份开工建设,为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关家底铝土矿配套项目,主要服务于矿区原矿破碎。目前该项目处于停建状态,密闭车间内已安装破碎机、输送皮带、振动筛等设备,现场核查时该项目未生产,没有发现破碎产品。经询问现场负责人,因该矿区2018年三季度以来一直处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期,治理期间矿区仅有零星资源产出,难以支持破碎配套项目,项目处于长期停建状态,未全面建成,未进行生产。反映的“破碎后的石子石粉”为该公司用于生态修复回填临时堆放的废石废渣,现场核查时物料采取了覆盖措施,但存在覆盖不到位问题。 | 部分属实 | 1、针对渑池县矿山重复举报问题,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纪委书记和分管环保、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副县长为副组长,涉矿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整改工作组,实行驻矿督导指导,并计划自5月上旬开展为期三个月露天矿山集中整治活动,持续推行“日常巡查和执法打击”监管制度,加大对露天矿山企业巡查监管的力度和密度,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2、针对扬尘问题,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已立案查处,要求该公司立即改正,对覆盖不到位的物料进行无缝隙覆盖,并建立健全控尘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目前该公司已对存放的物料进行清运。 3、责成矿山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等相关要求,恢复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 4、整顿结束后,严格按照“绿色矿山”的标准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矿区内主干道砂石硬化到位、洒水抑尘到位、堆放物有序并覆盖到位、“边开采、边治理”生态恢复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渑池县自然资源局对张村国土资源所副所长李强(主持工作)、执法监察二中队副队长姜韶峰(主持工作)进行诫勉谈话。 |
5 | X2HA202104270122 | 义正诚矿业公司小阳河矿区,经举报后停业整改,所谓的整改就是当地领导来看,暂停施工应付检查,把挖开的山口用防尘网稀稀拉拉覆盖一下,等督察组走后继续干,运输车辆在路边整排等待。敷衍工作,弄虚作假整改,欺上瞒下的工作作风,县委书记杨跃民保护伞的作用。
| 渑池县 | 生态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小阳河铝(粘)土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采矿有效期10年,矿区面积:7.2212平方公里,生产规模:20万吨/年。该矿于2005年3月获得环评批复(三环〔2005〕53号),2010年7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环然验〔2010〕02号),2016年9月委托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并于2017年6月完成了项目备案(渑环审〔2017〕15号)。2020年6月,该矿取得排污许可登记。 2021年4月,渑池县矿业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露天矿山存在问题开展排查摸底,发现该矿5、7露天采区在开采中,存在台阶式施工不规范、乱堆乱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缓慢等问题。矿业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9日对该矿山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并通知渑池县公安局停止对该矿5、7采区的民爆物品供应,责令该矿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要求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外,停止一切采矿作业。现场核查时,没有矿山开采作业,正在对乱堆乱放矿渣进行清理。 2、关于“把挖开的山口用防尘网稀稀拉拉覆盖一下”情况属实。经实地调查,已开挖山口实为施工作业面,开采期间采取湿法作业降低扬尘产生,停工期间作业面不易产生扬尘。矿区内堆放的矿石、渣堆存在覆盖不到位的问题,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4月14日已对该矿区内的“堆放场”全面进行归拢集中并采取防尘网覆盖。目前,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已对该企业存在的扬尘污染等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关于“等督察组走后继续干,运输车辆在路边整排等待”情况不属实。该公司为全面落实整改要求,矿区露天开采区已全部停止施工,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已作出承诺:该矿区在整改期内仅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不进行基建施工作业。渑池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渑池分局等相关部门和陈村乡政府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监督矿方落实整改,在巡查中没有发现该矿区有生产现象。目前,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施工必要的机械、运输车辆外,其余工程机械在矿区内实行集中停放管理,没有开展矿石装卸运输活动。 3、渑池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管期间,一是严格执法监管,2019年以来,先后查处该矿区土地违法案件1起,林业违法案件3起,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起。二是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严格落实治理期间扬尘管控工作,该企业累计完成恢复治理1683亩。自2021年4月9日以来,依据整改通知要求,在矿区闭坑区域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2021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面积100余亩,于4月28日编制出5、7露天开采区域的整改方案,并组织施工。 | 部分属实 | 1、针对渑池县矿山领域举报问题较多现象,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纪委书记和分管环保、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副县长为副组长,涉矿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整改工作组,实行驻矿督导指导,并计划自5月上旬开始开展为期三个月露天矿山集中整治活动,加大对露天矿山企业巡查监管的力度和密度,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2、针对该公司露天堆放的部分物料覆盖不到位问题,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已立案查处,要求该公司立即改正,对覆盖不到位的物料进行无缝隙覆盖,并建立健全控尘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责成矿山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等相关要求,尽快恢复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 4、整顿结束后,严格按照“绿色矿山”的标准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矿区内主干道砂石硬化到位、洒水抑尘到位、堆放物有序并覆盖到位、“边开采、边治理”生态恢复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渑池县自然资源局对陈村国土资源所所长梁帅、执法监察一中队队长陈铠进行诫勉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