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批 2021年5月5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HA202104280042 | 三门峡卢氏县瓦窑沟乡耿家店村9组,村民随意倾倒铁路维修后的碎石在耿家店村9组北边的河道旁,要求整改。 | 卢氏县 | 土壤 |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耿家店村九组后湾,张某等4户群众耕地外河道旁,堆砌蒙华铁路碎石约500方。该处碎石为2018年初,张某等群众为保护自己耕地免受河水冲击,要求铁路施工方在运输碎石过程中,向耕地河道交界处倾倒所致。 2、耿家店村九组与凤凰村边界处,有一条蒙华铁路施工便道,该施工便道位于河道旁,于2016年下半年建设,由约15000方碎石碾压、规整形成。铁路施工方撤离时,耿家店村九组部分群众为方便通过前往林坡,拒绝铁路方对施工便道进行拆除,造成河道旁有碎石堆放。 | 属实 | 卢氏县立即组织整改,将碾压形成运输便道的碎石及村民耕地外碎石清运至卢氏县亿隆建材有限公司密闭大棚堆存,计划2021年5月30日前清运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
2 | X2HA202104280058 | 三门峡市陕州区王家后乡老泉村杨树坡组村民反映三门峡市陕州区王家后乡老泉村杨树坡组郭国国利用弟弟郭小强支部书记职务,滥伐自然林木五万余棵,现在家中仍然有40余立方树木待售出。 | 陕州区 | 生态 |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郭小强系陕州区王家后乡老泉村党支部书记,郭国平(小名叫郭国国)为郭小强堂兄。 2、2021年1月,王家后乡老泉村前沟组村民宁三平代表王金庄、张朋草、马建祥、宁润鱼等村民向陕州区自然资源局申请采伐林木,3月11日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地点为王家后乡老泉村前沟组的大洼,树种为刺槐,采伐面积22.8亩,蓄积56.35立方米。取得采伐许可证后,宁三平等5户村民将树木卖给张茅乡上坡村村民冯百平,冯百平雇佣郭国平对林木进行采伐,2021年3月16日至3月20日,郭国平采伐了许可证范围内王金庄的刺槐,共采伐约300棵,面积3.8亩,蓄积9.4立方米;剩余的19亩刺槐林没有采伐。王金庄于3月26-28日在原采伐地块栽植了杨树苗,地径3厘米,亩栽植74株(株行距3×3米),符合伐后更新要求。 3、郭国平家中确实有木材存放,经调查组人员现场核实清点,郭国平家中存放的木材来源为其采伐老泉村前沟组大洼王金庄所属地块的刺槐,刺槐采伐后在原地锯成段,用三轮车转运到家里堆放在院内,已销售70根,约1立方米,院内堆放剩余木材700余根,约8立方米。 | 部分属实 | 责成陕州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对林木采伐的监管,确保林木采伐严格执行采伐许可,严禁滥伐林木。严格林木采伐更新要求,做到采伐迹地及时更新,确保林地面积不减少。同时,要继续加大森林法的宣传力度,保障林木采伐合法合规。 | 已办结 | |
3 | X2HA202104280057 | 三门峡市陕州区甘山国家森林公园,在2018至2019年,假借黄金文化旅游之名,以建设采金洞、淘金小巷等项目为掩盖(项目名称:三门峡甘山黄金文化旅游区项目,立项文号:豫三陕县〔2015〕19952),大肆进行非法黄金盗采,使这个国家森林公园植被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为掩人耳目,甘山森林公园还于2018-2019年闭园停止营业。要求予以查处。 | 陕州区 | 生态 |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经陕州区自然资源局调查,2016年三门峡甘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委托北京林产工业规划院编制了《河南三门峡甘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于2017年10月通过原国家林业局批复(林规发〔2017〕113号),《规划》中包括甘山黄金文化旅游项目。该项目由三门峡金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以利用废弃的采金洞为主体开发建设,2015年10月经原陕县发改委备案立项(豫三陕县旅游〔2015〕19952),2015年12月,三门峡甘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与三门峡金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甘山国家森林公园黄金文化旅游项目合作协议书》,2016年11月,《三门峡甘山黄金文化旅游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原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保护局批复(三陕环审〔2016〕03号)。三门峡金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黄金文化旅游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金洞(废弃)洞口向内35米区域进行扩帮清底、硬化地面、建设水泥圈顶等,对洞口外上方及南侧边坡进行了喷浆加固处理,面积约120平方米,洞口外北侧建设一间面积约30平方米的配套房屋(仅建成主体框架)。2017年至今,该项目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2、甘山公园内废弃的采金洞虽闭坑多年,但从遗留痕迹判断,当时在进行开采时确实存在有损坏洞口区域植被的现象,三门峡甘山黄金文化旅游区项目在施工期间,对洞口区域做喷浆加固处理,施工时也有植被损坏现象。经现场查看,目前采金洞(废弃)洞口附近残留有少量石块和建筑垃圾,面积约450平方米。 3、甘山国家森公园因三门峡市区至甘山国家森公园旅游专线公路工程(即省道245线三门峡至寺河段改建工程)建设和游客安全需要,于2017年元月1日,实施闭园措施,并在《三门峡日报》上发布了闭园公告。2019年4月省道245甘山公园段羊十八岭隧道和骆驼脖隧道贯通后,三门峡甘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始对外接待游客。由于羊十八岭隧道进出口发生山体滑坡,道路实际通行时间推迟到2019年9月30日。 | 部分属实 | 陕州区计划于5月底前将采金洞(废弃)洞口约450平方米石块和建筑垃圾,彻底清理干净,完成覆土种草。并对该采金洞(废弃)进行封堵。 责令陕州区加强对该项目施工监管,严格施工规范和施工流程,确保安全施工。严禁私挖乱采乱堆物料,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大力宣传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广大群众懂法守法意识,保护生态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
4 | X2HA202104280059 | (一)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观音堂乡段家门村西、河南三门市郏县柴洼乡周边,以上两地私挖乱采铝矿石; (二)河南省三门市郏县观音堂乡段岩村西、东,以上两地违建洗煤厂。 | 陕州区 | 生态 |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经查,群众反映的上述两地区域在历史上存在过私挖乱采铝矿石现象,多数为民采行为。近年来陕州区政府持续不断对矿山开采秩序进行整治。目前,两地区域未发现私挖乱采矿石现象。 2、段家门村为陕州区观音堂镇的一个行政村,该村西边只有一个铝矿,为河南渑池铝矾土煅烧厂杜家沟铝矿。该矿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采矿权人为河南省渑池铝矾土煅烧厂,开采规模10万吨/年,面积0.2685平方公里,2015年11月该矿已闭矿,之后一直未再进行开采。2019年3月,陕州区委托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进行治理修复的勘察设计,5月底开始矿区的生态修复工作。现已完成生态修复耕地1001.55亩,林地442.65亩。目前,已完成矿区及周边修复任务,正在组织进行治理工程验收。 3、三门峡市没有郏县,也无柴洼乡。2016年前三门峡市有个陕县,原陕县辖17个乡镇(柴洼乡为其中一个乡),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整合后为13个乡镇,原柴洼乡与原王家后乡合并后成立王家后乡。2016年原陕县撤县设区,更名为陕州区,陕州区王家后乡境内有一个柴洼村。目前,柴洼村境内有2个探矿权和1个采矿权项目,分别是:河南省陕县柴洼煤矿(铝土矿)勘探,河南省陕州区王家后乡岩根铝土矿勘探和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渑池县陕县高桥铝土矿开采(四采区在柴洼村范围内),手续均齐全。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渑池县陕县高桥铝土矿的高桥铝土矿四采区位于陕州区王家后乡柴洼村境内,其余矿区不在陕州区境内,高桥铝土矿四采区项目于2016年12月4日在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环保备案(三环函〔2016〕79号),2019年底至今该矿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在日常管理中,陕州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巡查检查,现王家后乡辖区内未发现有私采乱挖铝土矿石现象。 4、陕州区观音堂镇段岩村西、东各有一个洗煤厂,分别是村西的三门峡易来洗煤有限公司和村东的三门峡鑫龙煤业有限公司。三门峡易来洗煤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24日,经营范围包括煤炭零售、加工等,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于2007年5月通过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三环监表〔2007〕18号),2012年11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三环验〔2012〕22号)。该公司2007年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13643.8平方米,企业已建成两条洗煤生产线。后陆续进行扩建,实际占地62084平方米,其中48440.2平方米属违法占地。陕州区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11月26日巡查发现后,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立即进行了查处,2019年1月14日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7月11日该公司向义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7月23日义马市人民法院下达《关于三门峡易来洗煤有限公司诉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撤销一案协调意见》。为此,陕州区自然资源局重新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2021年3月9日向该公司再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之规定,没收三门峡易来洗煤有限公司符合观音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43802.2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限期自行拆除不符合观音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638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若三门峡易来洗煤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处罚决定,陕州区自然资源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门峡鑫龙煤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1日,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张村村东,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主要有原煤、精煤洗选等,该公司年洗选100万吨洗煤项目于2016年11月通过原陕州区环境保护局备案(陕环函〔2016〕3-1号)。该公司2010年取得集体土地批复(陕政土字〔2010〕76号),面积29400平方米。在现场核查过程中未发现该企业有违建行为。 | 部分属实 | 责成陕州区加大矿山巡查力度,杜绝私采乱挖现象。加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力度,对已完成生态修复治理任务的尽快组织进行验收。深入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采矿行为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建设和私挖乱采违法违规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
5 | D2HA202104280065 | 三门峡市渑池县张村镇西边关家底永丰煤矿,矿山开挖,采石,噪音严重,粉尘污染。 | 渑池县 | 生态、大气、噪音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1、三门峡市渑池县张村镇西边关家底永丰煤矿,全称为渑池县张村镇关家底永丰煤矿,该煤矿1999年1月成立,因矿山资源整合,营业执照于2006年1月9日被吊销。该地区现为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关家底铝土矿1采区,在省道312边上,采矿手续齐全,生产规模1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该铝土矿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6年11月23日在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备案(三环函〔2016〕74号),2020年6月4日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该矿1采区2015年4月至2018年9月期间进行露天开采,开采中需要进行表土剥离,清除覆盖层,群众反映的“矿山开挖,采石”情况属实。 2、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关家底铝土矿自2018年开始进行生态修复治理,矿区距离最近村庄约为1公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影响。因目前该矿区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开展噪声监测。目前,已现场责令该企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降噪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群众影响。 3、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关家底铝土矿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为减少粉尘污染,公司配置洒水车3台、雾炮机4个、车辆冲洗平台等抑尘设备。在办理第五批交办件时发现该矿区存在配备的洒水车辆较少、不能满足日常洒水降尘要求,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已于4月17日立案调查,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办理二十一批交办件时发现该公司存在部分物料覆盖不到位问题,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已于4月28日立案调查。 | 基本属实 | 1、针对矿山开挖问题,2018年9月以来,该矿开始创建绿色矿山,加快推进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三年来累计完成治理面积570.8亩,栽植侧柏5000余棵,完成年度恢复治理任务。 2、针对噪音严重问题,现场责令该企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降噪措施。 3、针对粉尘污染问题,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已分别于4月17日、4月28日进行立案调查。 | 阶段性办结 | 渑池县自然资源局对张村国土资源所副所长李强(主持工作)、执法监察二中队副队长姜韶峰(主持工作)进行诫勉谈话。 |
6 | D2HA202104280002号 | 三门峡市灵宝市大王镇大王村9组,有一砂石厂,生产时噪声扰民。 |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噪声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被举报的砂石厂实为灵宝市石源建材有限公司;2020年8月,该公司因部分厂区侵占耕地,被自然资源部门责令改正,拆除厂区东侧部分厂房及设备(拆除后腾出的空地已恢复耕地)。2021年3月,该企业在经过环评批复的厂区陆续对原有设备进行维护整修。经现场调查,4月27日企业调试设备时有较大噪声产生,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建设密闭料仓、安装设备,有施工噪声产生,且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 属实 | 1、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王镇政府已责令企业停止建设,并切断该公司的动力电。 2、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分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该公司已于4月30日前对露天堆放物料进行全面覆盖,承诺于6月15日前在厂区西侧、北侧距离居民较近区域安装完成隔音设施,并完成厂区道路硬化工作。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对该公司土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企业完善相关用地手续。若逾期不能完成,将依法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 4、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分局已立案调查。 | 阶段性办结 | 经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对大王镇主任科员李华、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张曼(原国土建设环保局科员)给予诫勉谈话处分;经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王镇党委研究决定,对大王村包村干部邓犬照、环境监管网格长大王村党支部书记史新斌给予诫勉谈话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