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批 2021年5月5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HA202104300017 | 三门峡市湖滨区黄河路东风市场46号院,润和农资院内有一个八七涂料厂,生产油漆涂料,生产废液倾倒在下水道,距离居民区很近,影响正常生活;院内还有一个农药仓库,有高毒农药,气味难闻。 | 湖滨区 | 水 |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经查,三门峡市湖滨区黄河路东风市场46号院润和农资(实为润禾农资)院内没有八七涂料厂,不存在生产油漆涂料的情况。院内有一处存放外墙腻子粉和水性桶装漆的仓库。仓库里存放有三门峡西八七涂料厂生产的腻子粉3吨、弘润外墙乳胶漆和磊士漆共260桶,没有生产设备和生产痕迹,未发现现场调色行为;现场对下水道查看没有发现生产废液倾倒痕迹。该仓库距离居民区较近,但经过走访周边10户居民,均表示不影响正常生活。 2、5月1日现场检查时,发现院内有化肥仓库,存储约300吨化肥,打开仓库门有轻微化肥味道。5月2日,再次现场核查时发现院内西南角有一农药仓库,该仓库为平陆县润禾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租赁平陆县供销贸易中心场地,存放农药25种,产品标注均为中、低毒农药,未发现有高毒农药,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明显异味。该仓库位于三门峡市质量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办公楼下,该公司证明在此经营期间未闻到任何异味,同时湖滨区车站街道办对周边10户居民进行了入户走访,居民均表示没有难闻气味,不影响正常生活。 | 部分属实 | 因平陆县润禾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农业经营许可证上显示仓储地址为山西省平陆县太阳路北,与实际仓储位置不一致,同时距离居民区较近,湖滨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已令其搬离现址。目前该仓库内农药已全部搬离,整改完毕。 | 已办结 | |
2 | X2HA202104110049 | 1、村东边被渑池县义正诚矿业公司挖的惨不忍睹,大山被开肠破肚却说是修复矿山,几百米的深坑让人看下去炫目发晕,绿水青山变成光秃秃天坑,山体越修复越深; 2、村东还有一个蓝色的小破碎厂,晚上铲车轰鸣声震天,附近群众无法睡觉,运输车辆从村前路过扬尘漫天。 情况存在多年无人问津,县委书记安排亲戚参与挖矿,乡村领导不敢过问,他们公司知道中央督察组来了,白天不施工了,晚上通宵挖矿石。
| 渑池县 | 生态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小阳河铝(粘)土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该矿于2005年3月获得环评批复(三环〔2005〕53号),2010年7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环然验〔2010〕02号),2016年9月委托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并于2017年6月完成了项目备案(渑环审〔2017〕15号)。2020年6月,该矿取得排污许可登记。 该矿区共设置露天采区3个,其中2采区已闭坑,5、7采区处于基建期。露天开采依据《矿产开发利用方案》,采用工作面垂直走向布置,沿走向推进的横向采矿法,开采标高为540至350米,开采中需要进行表土剥离,清除覆盖层,会对原地貌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造成矿区内部分区域裸露,局部形成凹形采坑,有的采坑深达几十米。为依法依规开采,该矿编制了《年度矿山土地复垦与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在治理中需对破坏的山体进行整体整修,采取对采坑取高填低作业,达到治理后高度下降的目的。为有效改善生态环境,2018年以来,该矿区按照年度治理要求,已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1683亩,目前还有600亩作业区需后续开采,待开采结束后进行恢复治理。 2、群众反映的“破碎厂”为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小阳河矿区年破碎20万吨铝土矿(北矿区5万吨)项目,位于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小阳河矿区北矿区,用地性质为矿区采矿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7年12月6日通过原渑池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渑环审〔2017〕76号)。经现场调查,该项目于2021年1月13日开工建设,目前处于建设期,建设有破碎车间(全密闭棚)、移动式破碎机一台、物料传送带三条、袋式除尘器一台,正在按照“六到位,一密闭”要求进行建设。破碎厂的密闭车间颜色是绿色,不是群众反映的蓝色破碎厂,该矿区目前没有建设其他破碎项目。该破碎厂目前处于建设期没有投产,因该破碎项目位于距离五爱村约2公里小阳河铝土矿北部矿区内,该矿区以往存在夜间施工现象,施工时有一定的噪声。小阳河铝土矿南部矿区距离五爱村约1公里,南部矿区已完成生态修复治理,没有施工作业。因小阳河铝矿已经停工整改,未能进行噪声监测。五爱村村中的道路为X008县道,该道路北通山西省,南至渑池县城,除矿区运输车辆外,有跨省车辆经过,会有道路扬尘产生。 3、自该矿山开采以来,渑池县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对矿山开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矿山治理方案,及时进行恢复治理,治理效果初步显现。2019年以来,先后查处矿区土地违法案件1起,林业违法案件3起,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起;已全部责成整改,不存在“情况存在多年无人问津”现象。 4、2021年4月,按照三门峡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回头看”要求,渑池县矿业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露天矿山存在问题开展排查摸底,发现该矿5、7露天采区在开采中,存在台阶式施工不规范、乱堆乱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缓慢等问题。渑池县矿业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9日对该矿山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并通知渑池县公安局停止对该矿5、7采区的民爆物品供应,责令该矿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要求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外,停止一切采矿作业。现场核查时,没有矿山开采作业。为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县自然资源局正在加强对该矿区的巡查监管,督促该矿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 部分属实 | 1、渑池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纪委书记和分管环保、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副县长为副组长,涉矿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整改工作组,实行驻矿督导指导,并计划自5月上旬开始开展为期三个月露天矿山集中整治活动,要求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 2、责成矿山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等要求,开展提质复绿工作,加强管护,尽快恢复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 3、整顿结束后,严格按照“绿色矿山”的标准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矿区内主干道砂石硬化到位、洒水抑尘到位、堆放物有序并覆盖到位、“边开采、边治理”生态恢复到位。 4、是责成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破碎项目的监督检查,通过验收后方可进行生产。 5、责成陈村乡政府加强对X008县道的清扫保洁频次,减少道路扬尘。
| 阶段性办结 | |
3 | X2HA202104110046 | 三门峡灵宝市故县镇帝王村1组村民谢勇奇、谢勇民、谢勇亮、谢勇国、谢勇春弟兄几个人在村中心建一个700多吨的氰化厂,每到夏天氰化渣蒸发后那种难闻、使人窒息的气味弥漫全村,每到冬天全村刮的都是氰化渣,麦田里全部都是刮的剧毒氰化渣,其中谢勇亮在村北边安的摇床浮选,浮选了好多年,最少加工的有100万吨氰化渣,搞的氰化渣就全部倒在村北边的河道里,一部分随水流到了黄河里。 | 灵宝市 | 土壤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被反映人实际为谢永奇、谢永民、谢永亮、谢永国和谢永春,均为灵宝市故县镇帝王村1组村民,系堂兄弟关系。 2、1995年至2000年左右,谢永奇、谢永民曾在帝王村自己家中从事氰化提金生产;2004年前后谢永亮在帝王村安装摇床,曾短期从事生产,但没有安装过浮选机等设备。通过调阅2018年以来氰化物审批购买台账及2015年以来报警记录,未发现被举报人存在非法使用氰化物等相关记录。灵宝市2016年已对“散乱污”进行全面整治取缔,并于2017年建设无主废渣填埋场对辖区废渣进行综合整治。 3、2020年10月有群众反映谢永奇准备组织挖掘机搞黄金堆浸,帝王村村委已及时制止,尚未造成违法事实。2021年5月1日现场核查未发现帝王村内有氰化厂、摇床、浮选和黄金选矿厂等工业企业,也未发现该村存在堆放废渣及废渣污染农作物等现象。通过走访村民也没有反映帝王村内存在氰化厂、摇床等工业生产行为。 4、帝王村东邻车峪河,于下游2公里处汇入黄河一级支流枣乡河。经查,车峪河帝王村段周边植被繁茂,未发现存在废渣痕迹。通过调阅2020年以来枣乡河芦台桥省控断面“采测分离”监测数据,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水质断面位于车峪河和枣乡河交汇处下游约200米)。 | 部分属实 | 1、责令灵宝市加大常态化巡查力度,严防“散乱污”死灰复燃。 2、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委托河南鑫达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帝王村周边农用地进行取样检测,后续针对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 阶段性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