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批 2021年5月8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HA202105020006 | 三门峡市义马市千秋矿内工人村和花园头村中间(千秋矿基督教会斜对面的位置)有一道沟,堆满了生活垃圾,周围有红墙掩盖,恶臭难闻,可能会渗到地下污染地下水。
| 义马市 | 土壤、大气 | 1、群众所反映问题的地点位于义马市新区办事处三十铺社区花园头村西侧,310国道路北,该场所为一条深约25米,坡度约75度的沟壑,土地类型为荒地。该地块自上世纪80年代至本世纪初,用于堆放居民生活垃圾。因堆存时间较长,周边地形也随之变化,已有居民在堆存的垃圾上部自建临时住房。现场调查时,在沟壑西部边坡上有部分生活垃圾;在沟壑南部边缘修建有一段红砖墙,其目的是为道路安全考虑,并非用于遮掩垃圾。垃圾散发的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2、义马市对该垃圾堆存点周边用水情况进行摸排,经查,周边区域属于城市居民集中供水覆盖范围,无地下水源;仅有一户居民自建房院内存在一口水井,但不作为饮用水源使用。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河南鼎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井水中各项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相关标准,未发现地下水被污染的情形。。 | 部分属实 | 责成义马市对垃圾堆存点上部的居民自建临时住房依法拆除(完成时限:2021年5月30日);房屋拆除后对存量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同时对清理出的地块覆土绿化,并加强日常管理(完成时限:2021年7月2日)。 | 阶段性办结 | |
2 | X2HA202104140092 | 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个豫灵镇黑山保护区,同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小秦岭自然保护区的工作人员和林区干部在把矿区的人都赶走后,打着维护生态修复矿区的幌子,自己却组织民工在洞内监守自盗,破坏性开采金矿,还在山洞内安装污染非常严重的球磨机、碾子等机械,使用有毒化学药剂黄药、黑药浮选扑金收硫,使用水银收金,排放有毒污水污染保护区地下水。 | 灵宝市 | 生态 | 1、举报件反映的“豫灵镇黑山保护区”为“小秦岭保护区文峪沟黑山区域八号哨林区”,属小秦岭管理中心泉家峪管理处管辖范围。2021年3月23日,灵宝市政府、小秦岭管理中心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1650坑口内有1台碾子和部分金精粉,未发现使用有毒化学药剂黄药、黑药浮选扑金收硫、使用水银收金现象。3月30日,灵宝市公安局立案调查,4月13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胡某某、刘某某、康某某等人,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通过对八号哨林区和泉家峪管理处5名干部职工进行调查询问,以及灵宝市公安局5月3日出具的“2021.03.30灵宝市文峪黑山西曼1650坑口盗窃案”案件进展情况报告,未反映有小秦岭保护区工作人员和林区干部职工参与非法盗采行为。 2、2021年5月3日,现场调查未发现非法生产现象,小秦岭自然保护区黑山区域坑口封堵完好,1460坑口有少量污水排出。经检测,污水中个别污染因子超标,黑山区域河水、下游文峪村井水各项指标正常。 | 部分属实 | 三门峡市小秦岭保护区矿山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灵宝市政府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1460坑口排出的污水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情况,近期将组织人员进入巷道内部查找污水源头,力争尽快解决问题。 | 阶段性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