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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批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5-11 16:08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第30  20215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D2HA202105060054

三门峡市卢氏县横涧乡马庄村后河1组,项目部(修高速公路),把建筑垃圾直接倒入坡上,扬尘污染,施工、放炮噪音严重。

卢氏县

土壤、噪音、大气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群众反映的“把建筑垃圾直接倒入坡上”实际为栾卢高速象君山隧道弃渣场,该弃渣场所占用林地于2020年7月21日由河南省林业局审批(豫林资许—临﹝2020﹞013号),该问题属实。该弃渣场在象君山隧道施工完毕后,由栾卢高速施工方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2.马庄村后河1组2公里范围内,仅有象君山隧道正在施工,其车辆运输弃渣过程中,有少量道路扬尘;隧道挖掘爆破作业时(爆破洞口距后河1组约2公里,爆破点位于洞内1公里处),产生偶发性噪声,单次爆破噪声较大。

属实

1.象君山隧道原弃渣运输道路为未硬化乡村道路,为减少车辆运输扬尘,象君山隧道施工方已于2019年10月将洞口至弃渣场约2公里道路进行了硬化。针对目前仍存在的部分道路扬尘问题,卢氏县交通运输局督促该隧道施工方制定了运输道路洒水降尘规范,明确弃渣运输期间,每小时进行一次洒水降尘。

2.针对施工、爆破时存在的噪声问题,卢氏县交通运输局对福建中盛达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卢氏县交通运输局环境污染防治整改通知》,要求施工方合理安排爆破工序,停止夜间爆破,爆破时减少药量,同时在隧道洞口安装可收缩隔音棉帘,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对周边群众影响,5月9日下午18时前安装完毕。

已办结



X2HA202105060086

三门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川村拆迁的建筑垃圾没有清理,形成一个大垃圾场,扬尘大。

三门峡经济开发区

大气、土壤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区域位于为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后川村城中村改造二期区域。根据河南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三门峡经济开发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安置补偿总体方案的通知》(三开政﹝2017﹞5号)文件要求,向阳街道办于2019年4月份对后川村城中村改造二期480户进行拆迁。拆迁面积约22.4万平方米,目前已拆迁完毕,98%的建筑垃圾已清运,因拆迁纠纷和部分补偿款尚未到位,现存两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第一处位于整个拆迁区域西北角,约1000立方米,第二处位于东北角,约700立方米。目前该项目工地尚未开始建设,设置有完整的施工围挡,均由防尘网覆盖。

部分属实

5月8日,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立即组织专人对现存两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5月10日完成清运工作。

已办结



D2HA202105060036

三门峡市陕州区禹王路东边,三门峡龙飞生物工程公司,环评报告上写的是距离诉求人的猪场120米远,建成后厂区围墙距离猪场只有6米远,排放氨气,导致诉求人2016年至今无法养猪。

陕州区

大气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三门峡龙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禹王路中段东侧,主要从事有机无机生物肥料、复合肥料等肥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公司年产20万吨有机无机生物肥生产线建设项目属搬迁改建项目,于2009年1月经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09年6月通过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豫环审〔2009〕139号),2009年8月开工建设,2011年11月建成,2014年1月通过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竣工验收(豫环审〔2014〕1号)。

三门峡龙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的废气主要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硫化氢、氨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气体主要来源于锅炉、烘干工段,粉尘主要来源于粉碎、筛分、造粒等工段,硫化氢和氨气主要来源于发酵工段。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有袋式除尘器5套,雾化喷淋抑尘设施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生产过程中各工段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

2009年6月三门峡龙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办理的《年产20万吨有机无机生物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建设项目防护距离包络图标注的厂区东侧围墙距养猪场距离确为120米,当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用的是2008年12月许可的建设用地规划,规划用地127.8亩,后期由于建设需要,2010年将厂区用地面积增加至196.2亩,该用地手续合法,2010年9月29日在原陕县人民政府办理有土地使用证(陕国用〔2010〕第037号),项目建成后厂区东侧围墙距环评报告中标注的120米处养猪场距离缩减至6米。环评报告设定该公司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150米,由于养猪场不属于环境敏感点,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对120米处的养猪场未进行影响评价。

三门峡龙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有机车间发酵工段,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氨气和硫化氢气体,发酵工段采用除臭酵母、米根酶等除臭菌种来降低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发酵过程中加入L-抗坏血酸-亚铁脱臭剂脱除发酵产生的恶臭气体,去除后剩余的氨气和硫化氢气体经车间内顶部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但在生产过程中发酵车间仍有氨气逃逸排入环境中。由于三门峡龙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3月13日停产至今,现无法对厂区废气进行检测,查阅该公司2020年10月自行监测报告,显示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氨气、硫化氢浓度最高检测值均低于环评批复要求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T388-1999)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因此,该公司排放的氨气、硫化氢气体不会导致厂区外养猪场无法养殖。

部分属实

责令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增加现场检查频次,督促三门峡龙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严格履行环境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进一步采取措施对有机车间发酵产生的无组织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做好清洁生产,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