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0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二批4个群众举报件,其中开发区1件、渑池县1件、市城市管理局2件。三门峡市交办案件落实组已按程序交开发区、渑池县、市城市管理局整改。截至2022年1月10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46个群众举报件。
(湖滨区7件、开发区4件、陕州区9件、灵宝市5件、义马市3件、渑池县4件、卢氏县1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件、市城市管理局7件、市公路局1件、市生态环境局2件、市交通运输局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