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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日期: 2022-01-11 12:06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第五、    20221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11200000000202201020001

陕州区大营镇兀家洼赵庄村3组,1、新310施工时把生产用路破坏,导致花椒地和梨树地近两年来未有收成,向镇里反映至今未解决;2、新310工程主体施工已完成,但后续的耕地、道路破坏未修复,新310桥墩有部分裸露在外面,居民担心坍塌;3、居民住在新310桥墩附近,车辆过来过去噪声大。

陕州区

噪音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2021年连续降雨影响,新国道310金水河大桥东、西桥头原有生产道路被雨水冲毁,为保障群众正常生产,G310项目公司设计新生产道路并出具改路图纸,与桥下防护工程共同进行施工。由于兀家洼村部分村民以施工机械损坏村道路和施工队伍进场作业发生纠纷,至今仍在协商。有关花椒地和梨树地问题,村民提出的补偿价格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G310项目陕州区指挥部办公室等正在与兀家洼村委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根据政策进行适当补偿。

2经调查该道路及所占耕地为蒙华铁路施工便道,新310南移项目施工单位中建五分部在施工过程中与蒙华铁路有关方就施工便道使用费用问题未达成一致,并未使用该施工便道;由于2021年我市出现连续大到暴雨极端天气,新国道310金水河大桥东、西桥墩因雨水冲刷土体坍塌导致基桩裸露。该处桥墩设计为摩擦桩,受力主要靠基桩与周边土壤的摩擦来支撑受力,群桩设计,每根桩基深度均在50米以上。基桩上部有部分为无效桩长,不参与受力,少量裸露不存在安全隐患。但有部分基桩距离崖边太近,如未来发生持续降雨等极端灾害天气,土体受降雨冲刷会造成基桩裸露过多,G310项目公司技术人员在隐患排查时已发现此问题,G310项目公司并于2021年5月委托设计单位现场勘查设计,6月15日下发防护施工图至施工单位,对桥墩进行修复防护。由于上述兀家洼村部分村民以施工机械损坏村道路和施工队伍进场作业发生纠纷,未能进场施工,至今仍在协调处理中。

3新国道310金水河大桥桥面离该村最近院落距离约90米,经河南永蓝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到现场进行噪声检测,噪声值为昼间44分贝、夜间38分贝。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1我市积极开展协调工作,组织G310项目公司与陕州区指挥部、中建第五项目分部、昌通路桥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实际情况安排部署研究详细的解决方案。

2陕州区指挥部、G310项目公司、大营镇政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耐心向群众解释相关政策,虚心听取群众的各种诉求,争取做到圆满解决。

3我市要求昌通路桥公司派专人和陕州区指挥部、镇政府、村委有关人员积极协调对接,尽快入场,迅速展开对金水河大桥桥下防护工程施工及生产路修复施工,计划2022年10月15日之前全部处理完毕。

 

阶段性办结

2

D411200000000202201030001

灵宝市豫灵文峪村小文峪处非法开采砂石,已非法开采两三月。具体位置为文峪金矿附近,挖矿人李萌辉从文峪村承包山头挖矿,有村干部参股。有两台勾机、三至四辆运输车辆。举报人表示来时可以和他联系。

 

灵宝市

采矿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灵宝市豫灵镇文峪村小文峪处原有一条上山道路,2019年7月,文峪村通过“四议两公开”决定对该道路进行整修拓宽,由于村里没有资金,也一直未争取到上级项目,此事搁置。2021年8月,文峪村村民李孟孟(曾用名李梦辉)与文峪村村委口头约定,由李孟孟自筹修路。在修路过程中,李孟孟将施工产生的石料一部分用于道路施工,一部分外运销售。李孟孟在修路期间,共外运52车石料(大约2500吨),并以每车900元擅自销售,获利46800元。

2李孟孟与文峪村村委口头约定,由其自筹资金,对文峪村上山道路进行裁弯取直,整修拓宽,道路施工期间使用的设备为1台钩机和1台后八轮车设备,并未承包山头挖矿,调查中也没有发现李孟孟与文峪村村委会签订任何承包合同,文峪村村干部和党员也未参与其道路施工和石料外运销售的行为。

部分属实

1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李孟孟涉嫌无证开采矿产资源并擅自销售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责成灵宝市豫灵镇文峪村村委督促李孟孟对施工现场无序堆放石料进行修整,并做好监督工作,不得私自转运销售矿产资源。

 

阶段性办结

1给予李孟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对豫灵镇文峪村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杨建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对文峪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孙向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3

D411200000000202201030002

灵宝市故县镇310国道南高柏村口路南一个果汁厂(举报人记不清具体厂名)从2021年八九月份流出黑水到举报人自家在该果汁厂旁边的葡萄园,导致果园的土质受到污染,部分葡萄树枯死。10月份向镇上的环保部门反映过,12369也打过举报电话,但都没有具体解决的结果。

灵宝市

其他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经现场调查,举报人的葡萄园位于三门峡源丰果业有限公司厂区南界墙外,种植面积约2亩紧靠改建的新310国道,低于国道路基约3米,为低洼地带。经举报人指认原积水位置位于葡萄园东北角,现场痕迹显示过水面积约90平方米,葡萄园东北角地面及水泥桩倾斜。经与企业负责人了解,因2021年7月至9月,连续长时间降雨强度大,正在施工的310国道改扩建工程因没有完善排水渠,致使路面雨水经路基斜坡流入紧挨路基坡下葡萄园中,造成大量积水,导致三门峡源丰果业有限公司南围墙及污水处理站地基下陷,墙面出现裂缝,未造成污水处理站污水外流。对于该情况,三门峡源丰果业有限公司已将国道310南移工程灵宝段建设指挥部以《侵权责任纠纷》起诉至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已将该案依法立案受理,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2022年1月4日,灵宝市故县镇政府和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联合对三门峡源丰果业有限进行现场检查,三门峡源丰果业处于停产状态,无废水外排。同时对举报人反映的葡萄园进行现场勘察,未发现葡萄树死亡现象。

2 经查,故县镇人民政府未接到过群众举报,三门峡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故县执法中队于2021年12月12日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和“12369”环保热线举报件各一次,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13日已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认定当事人反映问题事实逻辑不成立、现场情况与诉求不相符,并对当事人做了耐心解释,但当事人对调查处理结果不予认可。

部分属实

灵宝市人民政府已责成故县镇党委、政府和高柏村两委对当事人反馈的问题进行化解,正积极联系国道310南移工程灵宝段建设指挥部协调做好补偿事宜,解决群众诉求。

 

阶段性办结

4

X411200000000202201040001

三门峡茂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长期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以生物质锅炉名义实际烧煤运行。该公司有两台锅炉,环评批复为烧生物质,实则长期烧煤,批建不符,每次进煤都用帆布盖着,偷偷拉进厂里;同时为规避监管,每次环保检查,该公司都以临时停产或临时改用生物质等方式规避检查。茂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长期使用煤炭,废气排污超标。举报人请求督察组调查茂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在线检测记录及锅炉废气超标排放情况;历次环保检查时期,企业停产时间占比以及清理烟道的记录。

陕州区

大气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三门峡茂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陕州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由2016年9月30日通过了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保护局审批,该项目建成后于2018年11月17日企业自主竣工环保验收。2020年4月1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2、该公司原审批有2台25t/h燃煤锅炉,根据《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2020年4月1台锅炉拆除报废,1台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烟气经脱硝、除尘、脱硫后达标排放。

3、该公司从完成生物质锅炉改造至今,一直将生物质作为锅炉燃料。企业每月都有生物质燃料采购合同、转账发票和生产消耗记录(每月使用生物质燃料量约1800吨,燃烧每吨生物质可产生约4.2吨蒸汽,每月供热量约为7500吨蒸汽)。企业燃料库现存放有生物质燃料约800吨,厂区、燃料输送设备及燃料仓未发现有燃料煤及堆放痕迹。

4、该公司因燃烧生物质颗粒,致使锅炉积灰速度较快,企业需定期停炉进行积灰清理,有时需停炉维修维护。每次企业启停炉前都有申请报告。在2021年4月份中央环保督察、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省大气污染防治督察以及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管期间,该公司均正常生产。企业最后一次停炉报告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目前处于停产检修状态。

5、该公司通过深度治理,锅炉在基准氧含量9%的条件下,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在10、35、50毫克/立方米以下,企业近两年来没有因废气超标被立案处罚。企业启停炉期间偶尔会出现氮氧化物超标现象,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规定》(HJ953—2018),锅炉启运和停机时段内的氮氧化物排放数据不作为废气排放浓度合规判定依据。

6、三门峡茂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在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检查时都正常生产,企业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实时传输烟气排放数据。经查,2021年以来,企业正常运行152天,因设备故障及清理积灰企业启停炉共7次。

部分属实

陕州区政府要求陕州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加密巡查频次,确保企业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