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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环保督察】省委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7批案件的办理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2 10:06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委第九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组第7批D411200000000202201040002号

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委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2年1月5日,接到《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交办单》(第7批D411200000000202201040002号)后,我局(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问题

   三门峡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在48小时内将全市医疗废弃物及时回收、处置。特别是该公司对一级和二级医院医疗废弃物不能按时回收处置。举报人声称多次提交申请,环保部门不予审批。

二、调查情况

经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一)关于“天蓝公司医废未按规定48小时内回收处置”的问题。

三门峡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一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2009年同市发改委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负责三门峡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2009年9月开工建设,2010年1月建成。项目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街道岗上村南,占地12.6亩,总投资1333万元。项目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处理工艺处理医疗废物,处置能力1825吨/年。2010年12月28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13年7月15日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公司现有医疗废物专用运输车辆11辆,运输能力可达到20吨/天。疫情期间共收集运输医疗废物3532吨,其中疫情相关医疗废物53.1吨。目前,该公司收集范围已覆盖全市所有医疗机构。随着收集范围的扩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数量逐年增多,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12615吨。最近五年收集处置情况:2017年1490吨;2018年1550吨;2019年1751吨;2020年1641吨;2021年1791吨。

经调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核实,三门峡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收集医疗废物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医废收集处置相关法律标准规范的要求执行。目前我市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53家,其中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和黄河三门峡医院为我市三甲综合医院,对这两家医疗机构该公司每天上门收集,做到日产日清。由于三门峡地形东西狭长,运输距离远,其他一级和二级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各县(市)城区门诊、诊所收集频次为二天一次或三天二次,收集间隔不超过48小时。收集回来的医疗废物经高温蒸汽灭菌设施处理后,破碎毁形,然后送至陈宋坡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医疗废物在处置中心暂存不超过24小时。

由于三门峡市地处河南省西部山区,农村数量多,分布广,交通不便,医疗废物运输车无法到达。农村卫生室医疗废物产量小,分布广,为了加强农村卫生室医疗废物规范管理,三门峡市卫健委2019年3月22日印发了《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村卫生室的医疗废物由所属乡镇卫生院集中收集,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建立管理台账,做好交接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农村卫生室将按规定包装好医疗废物送至所属乡镇卫生院,该公司到乡镇卫生院统一收集至处置中心处置。

经查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发现一级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废物收集间隔超过48小时的现象。各县市城区门诊、诊所也不存在医疗废物收集间隔超过48小时的现象,符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

(二)关于“多次提交环评申请,环保部门不予审批”问题

经调查,2021年至今,市生态环境局及下属分局均未收到过企业办理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环评申请。

三、处理整改情况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执法,进一步强化对医疗废物的监管,积极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尽快补齐医废收集处置方面的短板。

(一)完善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体系

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乡镇和地方偏远地区的医疗废物周转站(中心),确保2022年底实现收集转运全覆盖,处置单位至少每2天(48小时)全口径收集转运医疗废物。

(二)加快补齐集中处置能力短板

持续优化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加快推进灵宝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采用微波消毒技术处置灵宝市、卢氏县医疗废物,积极推进三门峡天蓝环保科技公司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提质改造,合理扩大处置种类和规模,以适应我市各类医疗废物的处置需要。加快医疗废物协同处置应急备用处置设施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尽快形成实际处置能力。

(三)加强日常监督及执法检查

强化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等过程的日常监督巡检,落实属地监督管理措施。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医疗废物分类指导、规范收集、处置技术、管理技能等工作的培训和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和处置单位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医疗废物废物全流程控制,建立贯穿医疗废物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机制,切实防范医疗废物的卫生防疫及环境安全隐患。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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