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批 2022年1月12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411200000000202201040004 | 2021年2月15日起灵宝市西阎乡西吕店村村民杨民生无任何手续对黄河湿地的树木进行砍伐,共砍伐5、60亩树木,举报人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后称没有发现相关树木,目前已停止砍伐行为。 | 灵宝市 | 生态 |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反映的伐树地点位于西阎乡西吕店村,砍伐面积约22亩(现场遗留伐根25个),位于黄河湿地保护区实验区。该处地块于2002年8月30日由西吕店村、灵宝市天源绿色生态有限责任公司、原承租人郭某某三方签署滩涂租赁合同,承包给灵宝市天源绿色生态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期限30年。2021年7月3日,灵宝市天源绿色生态有限责任公司将该地块的林木所有权及土地转包给西吕店村民杨民生。转办件中反映的砍伐树木行为确系杨民生所为,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2、2021年以来灵宝市公安局共接到关于西阎乡西吕店村砍伐树木的报警1次,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接报后,灵宝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前往西吕店村调查,发现西吕店村村民杨民生雇人正在砍伐杨树,现场遗留伐根共25个。经民警多次走访询问,杨民生承认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私自砍伐树木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根据2021年12月18日现场调查情况,灵宝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于2022年1月4日将其受理为刑事案件,1月6日刑事立案。2022年1月9日,灵宝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办案民警已将立案查处情况电话告知举报人。目前,灵宝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已经聘请林业工程师对该案现场遗留伐根进行鉴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D411200000000202201050001 | 渑池县张村镇苏秦村三组有一无名养猪厂,养殖规模达200多头,建在耕地上,建厂有7、8年左右,1、猪厂产生的粪便污染村里的河道;2、猪厂占用耕地,未建成部分一直荒废至今。 | 渑池县 | 水 | 经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1、反映的无名养殖场负责人为张某某,张村镇秦村三组群众,2001年起,张某某利用自家门前空地建设猪舍蓄养生猪,属一般耕地。目前,该养猪场占地约1.2亩,猪舍20余间,养猪约70头,养牛21头。2014年张某某在自家房后一般耕地上建造猪舍,占地约2亩,后因资金不足停建,至今闲置,目前已拆除到位。 2.张某某养猪场距离河道约10米,建有约3m³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的粪便用于耕地施肥,现场勘查时化粪池周围有雨水冲刷进入河道痕迹,无粪便残留;在养猪场东侧约100米外的自有空地建设有堆肥场,将固体粪便进行堆积、发酵。
| 基本属实 | 1.张村镇政府责令张某某于2022年7月1日前,将所养殖的生猪、牛自行处置并将猪舍拆除,若继续养殖,需按照相关政策申报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后选址重建。 2.督促张某某立即将三格式化粪池和堆肥场进行改造,及时清理化粪池内污水,利用现有猪舍改建固体粪便处置室1个,防止气味散发和雨水冲刷等污染村内环境问题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无 |
3 | D411200000000202201050002 | 三门峡市开发区虢国西路与草堂路交叉口瑞德学府一号地产项目噪声大,从12月中旬开始早上6点至晚上9点不间断,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 开发区 | 噪音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问题区域位于为虢国西路与草堂路交叉口瑞德学府一号地产项目。项目总占地50余亩,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目前开工建设8栋楼。西侧紧邻居民住宅小区,施工产生的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 属实 | 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向学府一号施工方河南三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单》。1月8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发出整改报告:调整施工时间为7时-12时、14时-19时。施工过程中容易产生噪声的机器设备如打井机,调整作业时间为8时-12时、14时30分-18时。最大程度的保障周边居民休息。 为防止问题反弹,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安排人员对学府一号建筑工地进行巡查检查,确保按要求开展施工。 | 已办结 | 无 |
4 | D411200000000202201050003 | 三门峡市开发区209国道涧河桥因10月份桥面塌陷导致无法正常通车,现已修好,但仍不让车辆通行,路面堆放大量黄土,未覆盖,未设置路障和指示牌。 | 开发区 | 大气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经调查核实,2021年12月3日22时许,国道209线市区段涧河桥南约100米处路面坍塌,造成国道G209线断行。G209市区段存在路面坍塌,但并非群众举报中的10月份。 2、路面坍塌发生后,市交通局立即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查找原因并制定抢修方案。按照专家组对坍塌原因的分析论证,积极与市住建局对接,统筹考虑污水管道加固和公路抢修。截至目前,已完成路面抢修工作,但依据设计规范要求,路面尚处于养护阶段,未达到通行标准,所以暂未通行。预计2022年1月底初步完成路面养护工作,届时将对已完成整修路面进行取芯检验,达到通行标准后,及时上报市政府,按规定恢复通车。 3、路面断行以来,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二级机构黄河公路大桥管理处严格执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关于道路施工的各项要求,黄土均覆盖到位,并及时设置了路障及指示牌。 | 部分属实 | 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指导二级机构,认真做好已修复路面的养护工作,落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安排人员每日巡视巡查,查漏补缺。同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解,达到通行标准后,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按规定恢复通车。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