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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日期: 2022-01-16 23:29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第十、十一批   202211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11200000000202201070001

三门峡市湖滨区和平路中段梦之城商场排烟风机噪音大,影响附近嘉亿广场小区57号楼5楼居民正常生活。

湖滨区

噪音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月9日,三门峡市湖滨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梦之城商场排烟风机确实存在噪声大的情况,城管部门要求商场负责人加装隔音设施,确保3天内整改到位。

 

属实

1月12日,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该商场已按要求整改到位。执法人员与问题中提到的住户联系,告知了处理结果,住户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

已办结

2

D411200000000202201070002

灵宝市西阎乡祝家营村村委会路北西面200米有一大型木板厂,长期占用耕地,老板叫杨民生。

灵宝市

其他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木板厂位于灵宝市西阎乡祝家营村村部北侧向西约200米,负责人杨民生。2012年12月30日,杨民生与祝家营村村民骆某某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租赁骆某某位于祝家营村村部北侧的9亩土地15年(2012年12月30日至2027年12月30日)。2016年1月,杨民生在该地块上建设木板加工厂,2016年2月底建成投用,2021年12月停产。该木板厂总占地面积2468平方米,其中一个大彩钢房,占地面积773平方米,性质为村庄建设用地,地面已硬化,用于存放产品;两个简易小彩钢房及物料场地,占地1695平方米,性质为基本农田,地面未硬化。现场堆放有杨树皮和木芯,安装有生产设备。

 

属实

1月7日,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杨民生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简易彩钢房等构筑物3日内拆除并恢复原貌;截至2022年1月10日,该木板厂内生产设备及两个违法建设的简易彩钢房等构筑物已全部拆除,堆放的树皮和木芯等物料已清理,地面已进行复垦达到耕作条件。

 

已办结

3

D411200000000202201070003

湖滨区崖底乡陈宋坡垃圾处理站,2021年之前将垃圾渗滤液直排至附近荒沟中。现在周边臭味很大。16时16分举报人提供,该处理站垃圾渗滤液未加处理药剂直排。

湖滨区

水、大气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陈宋坡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存在将垃圾渗滤液直排至附近荒沟的情况;但2021年 10月13 日,该公司垃圾渗滤液调节池两侧山体塌方,调节池三分之一容积被掩埋,部分渗滤液混合雨水流入青龙谷。事故发生后,该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渗滤液调节池加高,在下游设置两道拦水坝,并将流入青龙谷内的渗滤液通过应急处置泵送至城市污水管网。10月底,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青龙谷水体水质已基本恢复至Ⅲ类水体,应急事故已得到有效处置。目前,原调节池清淤后已恢复正常使用,该公司根据现场地形情况计划再建设一座混凝土封闭调节池,预计2022年4月底完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渗滤液外溢事故处6.6万元。

2、接到投诉后,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和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调阅1月7日的运行记录显示,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水质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部分属实

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GB56869-2013)要求,继续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行业自我管理,不断提高运行标准,努力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已办结

4

D411200000000202201070004

湖滨区大岭路涧河边,有一出水口,桥南东边30米有排污口,现在正在排白色不明水,排向涧河。排水口管道是从涧河公园出来的。

湖滨区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该管网为雨水管网,沿管朝上溯源,确定白色不明水是三门峡市光辉豆制品有限公司处理过的污水。

三门峡市光辉豆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湖滨区崖底街道岗上村,该公司建设有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街道岗上豆制品加工基地年产1200吨豆制品项目, 2016年11月由原三门峡市环保局直属分局备案(三环直〔2016〕45号)。2020年3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正常情况下该厂内污水应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流入污水管网,但在流经的南山大道一污水井内有异物,造成了污水管网堵塞,导致污水越过挡水墙,流入高速公路雨水沟渠,流入城市雨水管网,最终流入涧河。

属实

1月8日晚,湖滨区崖底街道办事人员将排往高速公路雨水渠的出水口进行封堵,并将南山大道污水井内堵塞异物清理干净。目前高速公路雨水渠的出水口封堵正常,污水井内水流畅通,企业污水流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再流入涧河内。

 

已办结

5

D411200000000202201070005

灵宝市豫灵镇黄河支流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已完工80%,但灵宝环保局和豫灵镇政府未按协议支付工程建设相关资金。请督促上述两家单位尽快支付工程款。

灵宝市

其他污染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豫灵镇黄河支流污水处理(一期)项目于2021年9月23日由豫灵镇人民政府组织公开招标,四川峰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9月28日签订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完成50%支付工程款30%,工程进度完成80%支付工程款50%,竣工验收后支付工程款17%,审计验收后支付工程款3%。该项目于10月4日开工,11月16日,施工方申请监理公司审核,11月19日监理公司审核认为达到合同工程量的50%。豫灵镇人民政府组织监理公司、生态环境分局人员进行现场核查,11月22日豫灵镇人民政府向灵宝市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请示(豫政〔2021〕131号文件),申请拨付工程款30%资金共155.7万元。

关于工程已完工80%的情况,施工方12月30日申请监理公司进行审核,目前监理公司正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施工方因进度未确认,尚未向豫灵镇人民政府要求支付第二批进度资金。

2、对于豫灵镇人民政府提交的资金拨付请示,2021年12月16日灵宝市财政局同意先拨付资金50万元,并于12月24日拨付资金50万元到豫灵镇财政所集中支付账户。因年底集中结算,灵宝市支付中心对各单位财政统管账户实行统一封账,该资金目前无法支出。预计2022年1月15日左右统一解封支付。

 

部分属实

1、灵宝市政府已督促豫灵镇向四川峰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报资金拨付进展情况,并与该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由该公司向员工做好解释。

2、灵宝市政府督促灵宝市财政局、豫灵镇政府于2022年1月20日前拨付资金50万元,2月底前拨付资金105.7万元。

3、灵宝市政府督促豫灵镇政府按照施工方申请对项目工程后续进度进行审核,经核查后达到合同约定,及时按照合同及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阶段性办结

6

D411200000000202201080001

三门峡市卢氏县杜关镇显重村村委附近有一家名为卢家嘴石英矿有限公司的矿石开采企业,矿石从洞里采出后直接堆放在旁边的耕地上进行粗加工、筛分、清洗,未建大棚未覆盖,扬尘很大,对周边村民生活造成了影响。

卢氏县

大气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该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经卢氏县应急管理局批复开始复产后,将采出的石英矿和废弃矿渣堆放在杜关镇显众村鲁家嘴组路边,存在非法占地问题。经过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测绘,该企业堆放场占地面积3167.78平方米(其中其他草地2210.44平方米,村庄957.34平方米)。2022年1月10日,卢氏县自然资源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三日内清理露天堆放的石英矿和废弃矿渣,消除违法状态,逾期不改正将依法立案查处。2022年1月12日,经卢氏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核查,该公司露天堆放的石英矿和废弃矿渣,已全部清理完毕。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有装载机2台、挖掘机2台、雾炮机1台、喷淋降尘设施1套、网筛1个,未建设加工、清洗工艺及设施,开采后的原矿石经过粗筛分后进行外售。由于厂区占地手续问题,物料大棚未按要求进行建设。现场调查时,部分堆放的原矿石采用抑尘网进行覆盖,约350吨原矿石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该厂距离周边村庄约500米,紧邻026县道,在原矿石筛分过程中易产生扬尘,对周边村民生活有一定的影响。

2022年1月10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针对卢氏鲁家嘴石英矿露天堆放矿石未采取抑尘措施问题,向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企业立行立改,立即对露天堆放的原矿石进行销售清运,对筛分设备进行拆除。同时,依据《大气污染防治》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进行立案查处,截止2022年1月12日,该公司露天堆放的原矿石已全部清运完毕,筛分设备已拆除。

 

部分属实

卢氏县将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执法与帮扶相结合,及时指导和纠正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升企业治污水平和管理水平。

 

已办结

7

D411200000000202201080002

三门峡市义马市常村南沟南面,附近有一家制砖厂,举报人投诉2010年初至今仍在生产,并非法占用耕地,造成生态污染,三门峡市义马市常村东区办事处孙家沟村制砖厂2010年生产至今仍在生产,举报人投诉有地方政府撑腰(如果有检查会通风报信掩盖),主要以煤炭生产制砖破坏生态坏境,对当地村民造成了影响。      

义马市

生态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三门峡市义马市常村南沟南面附近制砖厂实为义马常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义马常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原项目为年产5000万块(折标砖)煤矸石烧结砖项目(现已拆除),2019年该企业计划技术改造,改造项目名称为:年产13000万块煤矸石砖暨烧结多孔砌块砖改造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原义马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12月31日审批,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3月26日核发排污许可证,5月19日项目建成投产,9月29日企业在线监测平台联网运行,11月15日进行了排污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变更。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环保验收。该企业2017年3月至2021年5月处于停产改造阶段。技改后于2021年5月19日开始试生产,2021年11月26日执行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停产至今。

2020年5月,义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对义马常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违规扩建厂房期间存在取土平沟行为,2021年11月20日已立案调查。并向该企业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及《接受调查通知书》,下一步义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勘界,进一步加快案件办理进度。

3、三门峡市义马市常村东区办事处孙家沟村制砖厂实为义马市石佛鑫鑫环保建材厂。该厂共涉及3个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手续齐全。该厂以煤矸石、页岩、污泥为原料,采用一次码烧隧道窑工艺生产煤矸石烧结砖,生产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原料堆场扬尘及原料处理过程中的粉尘、隧道窑干燥、焙烧烟气等。原料堆场进行密闭,并配套建设喷雾抑尘设施;厂区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低粉尘排放;原料输送皮带廊道实施二次密闭,破碎、筛分和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分别经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并通过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焙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石灰石膏脱硫除尘和SNCR脱硝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生产期间不产生生产废水,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已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停产到位,厂区整体环境较为整洁,各项环保档案齐全,不涉及以煤炭生产制砖行为。查阅该企业近年来自行监测报告及在线数据,未发现超标行为。

部分属实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将对义马常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和义马市石佛鑫鑫环保建材厂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阶段性办

8

D411200000000202201080003

三门峡市湖滨区建设路西段七街坊水工厂小区40号楼,老旧小区改造小房拆除后生活垃圾和部分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无人管理,扬尘大,影响居民生活。旧楼墙体裂缝无人管理。

湖滨区

其他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三门峡市湖滨区建设路西段七街坊水工厂小区40号楼南侧确有部分建筑垃圾和散落生活垃圾。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2021年7月,我市开展“护佑生命,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后,前进街道办事处对该小区内的违建进行拆除,对拆除后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由于40号楼有4户群众要求自行拆除违建,造成后期拆除过程中,有部分建筑垃圾未能及时清运。

2、湖滨区建设路西段七街坊水工厂小区共11栋居民楼,其中,4#、5#楼于1978年建成,12#、37#、38#、40#、43#楼于1986年建成,44#、47#、48#、49#楼于1998年建成,产权单位为三门峽新华机械水工厂,负贵房屋水、电、维修维护。前进街道组织建筑行业人员现场查看43号楼3单元1楼西户、4单元1楼东户、6单元1楼西户外侧墙体,查明裂缝是由建筑基础不均匀沉降造成,并且已产生多年且没有再扩大迹象,表明基础沉降已完成,建筑基础已经稳定,不存在住房安全隐患。2021年4月,前进街道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58号)精神,对该小区44#、47#、48#、49#楼进行了改造,包括43#楼在内的其余7栋楼因已纳入三门峡市旧城区改造拆迁范围,未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

基本属实

1月12日,前进街道组织人员及车辆对三门峡市湖滨区建设路西段七街坊水工厂小区40号楼后剩余违章建筑,按照环保施工要求进行拆除,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拆除后裸露土地全部覆盖,现已整改完毕。为方便居民倾倒生活垃圾,前进街道办事处在小区内每栋居民楼附近配备有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桶4-6个,督促北京环卫公司每天及时对小区内垃圾进行清运,利用每周四开展的“洁城行动”,组织相关单位志愿者在小区内开展卫生清洁。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