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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日期: 2022-01-19 16:24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第十五批   202211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D411200000000202201120001

三门峡市渑池县张村镇三化沟村,村干部袁瑞亮利用手中权力无任何手续占用集体耕地30多亩,建了一个铁矿石选厂(无任何手续),1、在选矿期间把大量的废渣和泥浆排放到村自然河道,导致自然河道出水口堵塞,因8月暴雨河道水上涨,淹了20多亩耕地和道路,至今无法耕种;2、挨着选矿厂的50多亩耕地变成荒地;群众要求:1.疏通河道;2.赔偿损失;3.追究责任。

渑池县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群众反映的集体土地为渑池县兴达矿产品有限公司原排渣场地,2012年结束排渣后平整覆土,交由三化沟村集体使用,共180亩。因该地块已及时平整复耕,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第12条对该占地问题不予立案。

2、袁润亮2018年5月任三化沟村监委会委员,2021年任三化沟村监委会主任。2014年袁润亮在上述排渣场占地建设铁石洗选厂,2017年被张村镇人民政府认定为“散乱污”取缔。2022年1月18日经河南智蓝测绘公司现场勘测铁石洗选厂实际占地面积为22亩。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第12条对该占地问题不予立案。袁润亮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身份为群众,不存在利用职权问题。

3、袁润亮所建铁石洗选厂位于排渣场上方,偶有塌陷,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渣、泥浆用于垫平该排渣场塌陷地段。群众反映的“自然河道”原属自然形成的沟道,因渑池县兴达矿产品有限公司排渣致使雨水排放不畅;2018年渑池鑫地牧业有限公司张村分公司在该排渣场建厂,平整场地时部分土石滑落至沟道,导致进一步堵塞。

4、2019年至2020年期间被水淹没耕地15亩,已赔偿。2021年被淹土地面积约15亩,此外因便道被淹无法通行,造成沟道南侧约31.4亩耕地无法耕种,目前已补偿到位。

5、群众反映的“50多亩耕地”为排渣场复耕土地,地块性质为采矿用地、荒草地、少量旱地,原占地面积约为54.5亩,因沟渠状地块垫平导致面积缩减,目前平整地块约37亩,为村委集体所有,暂未分配耕种。

部分属实

1、渑池县张村镇政府与鑫地牧业、兴达二矿将委托专业公司针对沟道水路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预计2022年7月30日前整改结束,整改结束后恢复水淹地块正常耕种。

2、由兴达二矿、鑫地牧业、袁润亮共同支付群众受淹地块损失,目前已补偿到位。

阶段性办结

袁润亮在2014年建设铁石洗选厂时身份为群众,不存在利用职权问题,在办理第7批D411200000000202201040005号举报件时,发现袁润亮存在在职期间违规占用集体土地堆放物料问题,张村镇纪委已对其作出诫勉谈话处理。


D411200000000202201120003

蒙华铁路火车经过商务中心区明珠家园小区时,经常夜间鸣笛,影响居民休息。

陕州区

噪声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的蒙华铁路实为浩吉铁路,明珠家园小区位于浩吉铁路陕州段线路东侧,直线距离约1000米。在该处铁路线有一个转弯,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383条规定:“机车在接近车站、鸣笛标、曲线、道口、桥梁、隧道、行人、施工地点、黄色信号、引导信号或天气不良时长声鸣笛”,火车经过时需要鸣笛警示前方即将通过上述地点的车辆、行人等迅速离开铁路界线确保行车和交通安全。

浩吉铁路严格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新建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距铁路外轨中心线30米范围内的民房进行了环保拆迁或功能置换措施,且根据铁路结构物不同对铁路沿线30-200米范围内居民住房安装有双层隔声窗。

部分属实

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北部建设指挥部将进一步加强对铁路机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按照铁路行车规范要求进行鸣笛,尽量减少鸣笛噪声对群众的影响。

已办结


D411200000000202201120004

陕州区宫前乡杨河村马克亮、周某某,在永昌河河道挖沙造成了周边生态环境破坏,老百姓吃水困难,盗取国家资源。请求处理。

陕州区

生态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陕州区宫前乡永昌河杨家河村段采砂企业为三门峡鼎力建材有限公司,举报人所说的马克亮,在该公司担任现场负责人。该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取得采砂许可证,   2020年12月31日换证,设计开采量34.5万立方米。该公司在采砂许可的河道范围内进行采砂,未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也不存在盗采国家资源情况。

陕州区宫前乡杨河村共有8个组164户537人,其中有4个组87户290人原来生活用水主要取自永昌河河道边渗水井。现在群众生活用水是自来水,是由该公司建投资修建了2座大口井及水泵、管道等配套设施,将自来水通入群众家中供群众使用。

经查,周某某是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陕州区分局工作人员,目前已将周某某参与该公司投资管理问题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部分属实

陕州区人民政府责令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加强对合法采砂企业的日常监管;责令采砂企业与周边群众搞好关系,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已办结



D411200000000202201120005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禹王路与209国道交叉口向西铁路货场有大量废渣,仅用遮阳网简单盖了一下,废渣堆放粉尘较大,周边空气质量很差。

陕州区

大气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实为三门峡市鑫隆煤炭供销有限公司在陇海铁路三门峡西站铁路站台旁边建设的货场,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某某,该公司于2011年11月30日租用陕州区原店镇原店村三组村民土地进行建设,2021年6月,曹某某将该货场出租给陕州区西张村镇张一村村民赵某某堆放铁粉作为中转使用,现堆放铁粉2万余吨。

部分属实

陕州区原店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1月14日向赵某某下达取缔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对堆放的铁粉进行清理整治。赵某某正在组织机械进行清运,截至1月19日已清理800余吨,预计2022年2月28日前清理完毕。

阶段性办结

陕州区原店镇党委给予原店村党支部书记王进伟同志、原店村村委委员、村环保监督员蔡宝鹏同志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D411200000000202201120006

陕州区宫前乡杨河村负责人马克亮从2016年2月以整理河道为名进行挖沙,造成毁坏河道两旁树木,使耕地两旁的道路挖断,老百姓吃水井被毁坏。

陕州区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陕州区宫前乡永昌河杨家河村段采砂企业为三门峡鼎力建材有限公司,举报人所说的马克亮,在该公司担任现场负责人。该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取得采砂许可证,   2020年12月31日换证,设计开采量34.5万立方米,于2021年10月1日开始开采。采砂范围内有1条农耕道路,但该公司是在采砂许可的河道范围内进行采砂,采砂过程中并未造成农耕道路挖断的情况。目前该企业处于停工状态。

2016年2月前后确实有人在永昌河私自挖砂,陕州区宫前乡政府发现后已取缔,但挖砂人并非马克亮。

近年来永昌河径流量较小,河床出现裸露,在杨河村段采砂之前,部分群众在裸露的河道内种植有树木,为保护群众利益不受损失,鼎力建材有限公司对树木按大小给予每棵10元至120元的补偿,于 2020年1月21日和2021年12月28日,通过陕州区宫前乡政府乡村财务服务中心,分两次向杨河村支付树木移栽补偿款62905元,由杨河村村委会向群众支付。

陕州区宫前乡杨河村共有8个组164户537人,其中有4个组87户290人原来生活用水主要取自永昌河河道边渗水井。现在群众生活用水是自来水,是由该公司建投资修建了2座大口井及水泵、管道等配套设施,将自来水通入群众家中供群众使用。

部分属实

陕州区人民政府责令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加强对合法采砂企业的日常监管;教育引导群众科学规范种树,严禁在河道内违规栽植树木,责令采砂企业与周边群众搞好关系,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