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十九批 2022年1月22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D411200000000202201150001 | 三门峡市渑池县张村镇三化沟村兴大二矿自2012年开始无证露天开采,造成环境污染,将村里的河道堵住,但河水可以流通。之后在2018年新地木业猪厂在建厂期间为扩大面积导致渣石滑坡,将河道彻底堵死,猪厂污水长时间流入河内,河水被污染变成绿色,臭气很大,影响村民生活环境,村民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新地木业拒不承担责任,导致问题解决不了。 | 渑池县 | 水 |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群众反映的“兴大二矿”实为渑池县兴达矿产品有限公司第二铝矿,该公司2008年10月21日取得矿权范围批复(豫国土资矿划字〔2008〕058号),2009年12月25日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2020年8月14日对原采矿许可证进行延续,在露天开采时采取湿法作业,主要道路已硬化,有车辆冲洗设施,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已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反映的“村里的河道”为自然形成的沟道,有泄洪功能。2008年起渑池县兴达矿产品有限公司在此处排放渣土,原设计有雨水管道,后因雨水管道损坏,加之上方土石滑落,导致雨水外排不畅。该公司2012年停止排渣后对该地块进行平整覆土,交由三化沟村集体使用。因该地块已及时平整复耕,国土部门对该占地问题不予立案。 3、反映“新地木业”实为渑池鑫地牧业有限公司张村分公司,从事生猪养殖,该公司2018年6月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批复地块224.7亩,实际占用地块98.6亩,于2018年8月开始占用部分上述排渣场土地建厂,2020年10月投产,环保手续齐全,因该公司建设位置位于渣土堆砌地块,在平整土地时部分渣土滑落进入沟内,导致雨水管道堵塞更加严重。渑池鑫地牧业有限公司张村分公司建设有污水处理系统,废水经处理后沼液作为农肥,不直接排放。厂区设有雨污分流系统,前30分钟雨水收集处理,后期雨水进入自然荒沟。现场核查时沟道内积水无异味、无浑浊,经检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4、群众向当地政府反映的为水淹地赔偿问题。2019年至2020年期间被水淹没耕地15亩,经镇、村协调相关农户损失已于2020年10月赔付。2021年11月份因水淹导致无法正常耕地面积为46.4亩,经镇、村协调相关农户损失已于2022年1月17日赔付。 | 部分属实 | 1、渑池县张村镇政府与鑫地牧业、兴达二矿将委托专业公司针对沟道水路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预计2022年7月30日前整改结束,整改结束后恢复水淹地块正常耕种。 2、由兴达二矿、鑫地牧业、袁润亮共同支付群众受淹地块损失,目前已补偿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D411200000000202201150002 | 三门峡市黄河东路边磁钟路口火车桥会兴新村东方风小区,个人住户进入冬季以后为取暖烧煤,产生严重气味,造成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用户,同时影响生态环境安全,延续时间从12月中下旬至今。举报人称可以提供相关视频证据。 | 湖滨区 | 大气 | 经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该小区内确有烧煤取暖的住户。该处住宅为市民赵某某所有。赵某某是市民,不享受会兴村双替代及天然气改造政策。2021年6月,赵某某将该处住宅出租给陕州区张茅乡村民马某某居住。因冬季寒冷及做饭需要,马某某在院内生炉取暖做饭。 | 基本属实 | 经过会兴街道劝阻及教育,住户已拆掉炉子并清理燃煤,确保今后使用电代替煤取暖和做饭。
| 已办结 | 无 | |
D411200000000202201150003 | 三门峡市湖滨区商务中心湖滨花园,违规挖山建造窑洞,造成下雨塌方。施工方说有政策支持,但是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18年11月28日早已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但是无整改,无拆除。居民多次向12345反映,无果。违建时间自16年或17年(举报人也记不清了)至今,严重影响的当地生态环境安全。 | 湖滨区 | 生态 |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群众反映的窑洞一部分是2012年崖底街道家王庄村拆迁时村民居住的自建窑洞,拆迁完毕后,湖滨花园项目进驻,对此前村民自建窑洞进行了修缮加固。2013年、2019年湖滨区崖底街道办事处城中村改造动迁指挥部、湖滨区住宅开发公司分别委托地质勘查院对该地块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该项目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已加固南山护体,并未设计建设主体楼房。 依据评估报告要求,湖滨区住宅开发公司在施工时对原有的10余孔窑洞进行修缮加固处理,并新建了部分窑洞,现共计有35孔窑洞,所有窑洞上方增设了悬臂式和扶壁式挡土墙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窑洞主体使用钢筋混凝土进行了加固处理。窑洞所占土地为建设用地,未超出用地红线,不存在违规建造窑洞,造成下雨塌方,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2、湖滨花园项目所占土地有两个地块,2017年3月项目施工时,因其中一个地块(418平方米)不在商务中心区储备中心,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因此2018年11月28日,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向“湖滨花园”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2019年2月25日,该地块按要求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 | 部分属实 | 1、继续加大巡查排查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对违法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管严控,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 2、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协调,维护好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无 | |
D411200000000202201160001 | 1、渑池县东方希铝业公司位于陈村乡小南庄的尾矿库,扬尘严重,库存百万方尾矿,距离黄河直线距离10公里左右,有重大环境风险。2、东方希望挖过的矿山涉及陈村、张村、观音堂,柴洼村,开挖面积约66.7平方公里,后续矿山恢复不到位。多次举报均未解决。 | 渑池县 | 大气、生态 |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反映的实为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小阳河赤泥压滤干排库,主要用于堆存氧化铝生产线产生的赤泥,属于一般固废。环保和安全生产手续完备。东方希望产生的赤泥通过管道输送至该赤泥库,经板框压滤后堆存,压滤脱水后的赤泥含水率为33%,不易产生扬尘。库区定时洒水降尘。目前企业对赤泥库内已达到标高的区域进行复耕处理,对暂未开始堆存的区域黄土覆盖、播撒草籽,减少扬尘产生。 2、该赤泥库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阶梯式堆存赤泥。该库根据《尾矿库设施设计规范》(50863-2013),按100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建设,已建设永久性导流渠、主坝、拦洪坝、防洪系统等设施,满足规范要求;关于赤泥附液外泄、赤泥输送管线泄漏、回水管线泄露、赤泥库渗漏等风险:已建设拦挡坝、初期坝、库区防渗、渗沥液收集、事故应急池、回流池、回流设施以及坝体观测设施。同时,按照环评要求在库区上游100米、下游100米和500米处分别建有地下水监测井3座,定期检测地下水质,根据近两年地下水检测报告显示各类因子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反映的采矿企业实为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在渑池县境内管理的采矿权共5个:涉及陈村乡范围内的采矿权3个,分别为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渑池小阳河铝(粘)土矿、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渑池县水泉洼铝土矿、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大西洼石灰岩矿;涉及张村镇范围内的采矿权2个,分别为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渑池县陕县高桥铝土矿(4采区位于陕州区境内)、渑池义正诚矿业有限公司渑池县关家底铝土矿。 4、5个矿权的总面积为24.9178平方公里,因一些采区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要对地表层进行剥离,造成地表植被的破坏以及地表扰动,经无人机航测,造成地表扰动总面积约为7.83平方公里。2018年以来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5个矿权共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1.508平方公里、完成修复治理待验收2.184平方公里,其它扰动区域达到治理条件的已纳入治理计划。渑池县矿山企业自2021年5月份以来全面停工停产,转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5、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期间,接到关于赤泥库群众举报件2起,已按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并公示。查阅12369举报台账及生态环境部门信访台账,未收到关于小阳河赤泥库相关举报。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期间,接到关于该公司的举报件9起,已按要求调查处理,针对存在的监管不到位问题,对4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自然资源部门近三年多次接到群众对该公司矿山问题的投诉举报,已按要求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共立案调查9起,其中涉及刑事案件移交公安机关2起,行政处罚7起。 | 部分属实 | 针对矿山开采中产生的开挖裸露区域,一是严控增量、治理存量,对原有的开挖区域采取阶段性治理恢复,对后期开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求企业“边开采,边治理”,严格落实“三合一”方案;二是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频次,防止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建立健全露天矿山视频监控联网机制,对开采区、渣土堆放区、矿石破碎区、运输廊道等重要部位进行全覆盖。 针对小阳河赤泥库问题,一是加大巡查检查频次,防止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加强对应急设施的监管,确保各类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