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9月重点信访投诉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0-10-09 15:40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序号 | 举报时间 | 举报对象 | 污染描述 | 办理状态 | 办理单位 | 办结意见 |
1 | 2020-09-15 10:05:00 | 露天石料厂 | 石壕村南湾村向南500米铁路桥向右沟底有露天石料厂,无手续,石料堆积无覆盖,粉尘污染严重 | 已办结 | 陕州区环境保护局 | 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四中队对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核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石壕村南湾村向南500米铁路桥向右沟底有露天石料厂,无手续,石料堆积无覆盖,粉尘污染严重”,实为原修“连霍高速公路”遗弃场地,场地四周建设有挡风墙,地面已硬化,村民在此临时堆放铝矿石。检查时,有部分铝矿石覆盖不完善,现场要求其立即对堆存的铝矿石进行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进行全面覆盖,并做好抑尘措施。 |
2 | 2020-09-14 22:21:35 | 建材市场院内 | 建材市场院内西门附近,严重噪音污染,扰民 | 已办结 | 渑池县环境保护局 | 2020年9月14日,我局接到编号为200914161221011765的举报件后,经我局执法监察人员现场核实,该举报反应的问题为噪声扰民。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豫环办(2015)100号规定,此类问题应由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处理。 |
3 | 2020-09-14 18:32:00 | 仰韶镇崤村沟东5公里 | 渑池县崤村沟高速桥左边20米有人挖石头,尘土飞扬,污染严重 | 已办结 | 渑池县环境保护局 |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我局监察二中队执法人员联合仰韶镇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经查:仰韶镇崤村沟位于仰韶镇东5公里,同义马交接,崤村沟南坡地有一处梁沟,不能种地。2016年义马天河明珠清理河道时,经村委会研究,利用河道清理的东西将梁沟填平,进行耕种。后期填平发现石头较多不能耕种。2020年经村委会研究决定找人出资将此地块石头清选走,清理后的土地归村集体耕种。施工从2020年9月10日开工,计划2020年10月底完成交付于村耕种。我分局执法人员要求施工责任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装卸、运输采取喷淋、洒水抑尘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污染降到最低。在今后的环境保护工作中,我分局执法人员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举一反三,及时排除环境隐患,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落实落细,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周边居民环境安全,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该问题处理情况已联系举报人段先生,举报人对此处理结果满意。 |
4 | 2020-09-13 22:35:13 | 养殖场 | 村民利用农耕地建设规模性猪场养殖,位置在河南省灵宝市阳平镇水峪村5组正南上方300米左右处,位置在5组6组村民集中居住地的上风口,养猪场和排放猪粪池产生大量恶臭,在山口由南向北有风吹过时猪场和露天粪池产生的恶臭就会随风而下带进村道和村民居住的房屋内,进入房间后的恶臭很难散去,农村夏季晚上休息都会把窗户打开,恶臭进入房间后很难散去,经常因刺鼻的恶臭醒来. | 已办结 | 灵宝市环境保护局 | 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养殖场,该养殖场未办理任何手续。经我局执法人员核查,该养殖场占地面积约2亩,存栏生猪100余头,年出栏约250余头,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产生的粪便进入猪舍南边的贮存池,容积约150立方米,采用水泥硬化防渗。该养殖场南边和东西方向均为农田,北边距离居民区直线距离约300米,执法人员在猪舍附近能够闻到猪粪的臭味,站在距离养殖场最近的居住点则闻不到臭味。我局执法人员针对举报件中提供的露天粪池图片,在猪舍周边排查,未发现露天粪池,经询问该养殖场负责人得知,露天粪池位于猪舍的东边,为早期建设猪舍时临时采用,现已覆土恢复农田。依照河南省环境信访依法分类清单政府职责划分和灵宝市政府职能划分的相关规定,该养殖场属于规模化以下养殖,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管理职责权限之内,我局执法人员将该调查情况通报阳平镇政府,建议阳平镇政府组织畜牧等相关职能部门,督促该养殖场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针对反映的占用农耕地问题,建议举报人向国土部门进行反映。9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将调查处理意见告知举报人,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基本满意。 |
5 | 2020-09-13 12:07:00 | 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反映三门峡西火电厂(华阳、大唐)排放的生活污水,把反映人位于污水排放口(南曲村舞台前)附近种植的蔬菜烧死了,请求解决。 | 已办结 | 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 | 经查,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外排水已于2016年5月23日接入三门峡市产业聚集区污水管网,不再向淄阳河排水,该公司淄阳河外排口目前为雨水口。现场对该公司外排水口进行查看,该外排水口处于举报人农田下游,未发现排水现象。 现场查看反映的南曲村舞台前自家种植的蔬菜长势良好,未发现“种植的蔬菜烧死了”的情况,投诉人将上游南曲村居民生活排水通过引流至自家农田进行灌溉使用。 执法人员将现场检查情况向举报人进行了电话反馈,举报人表示满意。 |
6 | 2020-09-11 10:12:00 | 无名搅拌站 | 反映陕州区张湾乡新庄村310国道地坑院隧道入口处有一家无名搅拌站,粉尘大,影响周围环境,请求查处。 | 已办结 | 陕州区环境保护局 | 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对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查,陕州区张湾乡新庄村310国道地坑院隧道入口处无名搅拌站为310国道南移项目临时搅拌站,该搅拌站今年8月份已停止使用。现场调查时,工人正在拆除设备,未发现有生产迹象。已将上述调查情况电话反馈信访人。 |
7 | 2020-09-10 17:29:00 | 韩岩村露天洗煤厂 | 观音堂韩岩村有一洗煤厂露天堆放物料,造成扬尘污染。 | 已办结 | 陕州区环境保护局 | 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韩岩村露天洗煤厂”,实为原瑞福德洗煤厂,位于陕州区观音堂镇七里村,该洗煤厂四周建设有挡风墙,物料棚,场地全面硬化,生产设备已拆除。检查时,村民在此临时堆放煤泥,有部分煤泥覆盖不完善,现场要求其立即对堆存的煤泥进行全面覆盖,做好抑尘措施。观音堂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时与信访人说明情况,信访人表示理解与支持。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求观音堂镇政府督促村民及时清除堆存的煤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8 | 2020-09-09 16:57:00 | 黄金“三小” | 彩钢房内有6个地炉,2个碾子,正在生产,污染。 | 已办结 | 灵宝市环境保护局 | 2020年9月10日,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该处黄金“三小”生产场所,该处黄金“三小”生产场所安装有混汞碾两台,大炼炉六个,检查时暂未进行生产,现场未发现堆放有生产原料,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该处黄金“三小”生产场所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根据灵宝市政府文件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将此情况反馈至尹庄镇政府,建议尹庄镇政府组织力量对该处黄金“三小”生产场所进行取缔,消除污染隐患。2020年9月12日,尹庄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处黄金“三小”生产场所进行取缔。2020年9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复查,该“散乱污”企业已经取缔到位。 |
9 | 2020-09-08 17:09:04 | 果园乡东陵五组鸡场 | 洛宁县鸡厂,在我们三门峡市渑池县果元乡东岭村五组村边刮东风时,给我们带来了臭味非常严重,让我们无法生存。 | 已办结 | 渑池县环境保护局 | 2020年9月8日,我中队接到12369环保举报受理单已收悉,我中队环境执法人员到达现场针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被投诉人鸡场位于洛阳市洛宁县河底镇牛径村,与渑池县果园乡东陵村相邻,该养鸡场运送鸡粪道路和东陵村共用一条道路,该鸡场管辖权归属洛阳市洛宁县。 |
10 | 2020-09-07 19:17:20 | 灵宝灵鑫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 7月23号灵宝市环保局回复的情况,我不接受。我有足够证据证明,取样品和实际情况有较大误差,第三方化验机构检验的样品,我怀疑不是现场取样的东西。在出具检验报告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提请再次取深度5米的样品,交与上一级无任何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 | 已办结 | 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 | 被举报的华鑫冶炼厂实际名为灵宝灵鑫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建设有五条生产线,均已办理环评手续并取得验收意见,目前有三条生产线进行生产,其余两条生产线自2018年已停产至今。该公司日处理金精矿600吨,产生铁硅渣约600吨。被举报的金林矿业公司实际名为灵宝市金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灵宝市阳平镇南阳平村,该企业处于长期停产状态。该举报件属于重复举报,2020年6月25日接到第一次举报件后,6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灵宝市金林矿业有限公司水峪沟尾矿库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铁硅渣堆存场所边坡已铺设有防渗布,尾矿库建设有渗滤液收集池和回用管道以及车辆冲洗装置,未发现堆存作业造成粉尘污染现象。当天我局执法人员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库区内选取两个点位,在我局执法人员监督下,由第三方公司专业人员对堆存的铁硅渣取样检测。根据7月10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十项检测因子数值都在标准值范围之内(见附件检测报告)。2019年4月,灵宝灵鑫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与灵宝市金林矿业有限公司以及第三方公司签订运输堆存协议,由灵宝灵鑫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费用,第三方公司将铁硅渣转移运输至灵宝市金林矿业有限公司水峪沟尾矿库堆存。2019年4月-7月,灵宝市金林矿业有限公司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二类场和《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943-2018)建设要求,对水峪沟尾矿库剩余库容区域(包括库底、库边坡)重新铺设防渗膜、建设防排水设施、车辆冲洗设施。2019年8月15日,灵宝市金林矿业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水峪沟尾矿库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8月16日进行网上公示。调阅尾矿库专家组验收资料,验收意见显示尾矿库底部和两侧及初期坝内外均已采取防渗措施;企业也提供有土工膜厂家抽检产品合格的资料。经询问灵宝灵鑫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与灵宝市金林矿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和我局固废科工作人员,得知灵宝市林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与第三方存在债务纠纷,第三方又与举报人存在债务纠纷,欲将其他企业产生的铁硅渣转至水峪沟尾矿库堆存,从中赚取利益,灵宝市金林矿业有限公司以未到我局固废科办理相关手续拒绝接收,随后到我局固废科进行咨询,被告知其不能办理相关铁硅渣转运手续,因此自6月底开始多次进行举报。9月9日,灵宝市金林矿业有限公司与其就债务纠纷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从其他方面解决纠纷,承诺对水峪沟尾矿库堆存铁硅渣一事没有异议。我局今后将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督促灵宝灵鑫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和灵宝市金林矿业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处置铁硅渣,做好运输道路清扫洒水和物料覆盖工作,规范尾矿库铁硅渣堆存操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防出现污染现象。对于举报人反映的我局固废科工作人员和企业存在利益关系的问题,已经超出环境监察部门权限范围,建议举报人向有管理权限的部门进行举报。 |
11 | 2020-09-07 17:44:00 | 灵宝市芦台石材有限公司 | 灵宝市故县镇娄台村有一无名沙石场,洗沙废水直排河道,污染环境。 | 已办结 | 灵宝市环境保护局 | 灵宝市芦台石材有限公司位于故县镇芦台村,该公司2016年11月向灵宝市环保局上报《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按要求整改结束后,于2016年12月7日经灵宝市环保局同意进行备案,文号:灵环函(2016)158号。生产工艺流程:水冲洗-原料-破碎-筛分-洗沙-产品,生产废水主要为湿式破碎和水洗工艺废水,生产废水经管道进入污水池沉淀,再打入絮凝罐进行加絮凝剂沉淀,沉淀后清水流入一次回水池循环使用,泥浆进入带式压滤机进行泥水分离,分离后清水进入二次回水池循环使用。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首先对厂区周围进行现场排查,厂区周围主要以农田为主,只有西厂界与河道相邻,距河道50余米,之间还有一条正在修建的田间道路。通过对西厂界相邻的河边及河边道路排查,未发现通过暗渠、暗管排放生产废水现象,其次又对该公司的生产废水处理情况进行排查,发现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 |
12 | 2020-09-07 17:31:00 | 义马石佛鑫鑫环保建材厂 | 自称记者来电,义马市东区办事处石佛村终岭山有一无名红砖厂,生产过程工业粉尘污染严重 | 已办结 | 义马市环境保护局 | 2020年9月8日我局环境监察人员接到环保举报受理单,举报时间2020年9月7日,举报内容:一名自称记者人员来电义马市东区办事处石佛村终岭山有一无名红砖厂,生产过程工业粉尘污染严重。随后我局环境监察人员针对该投诉件涉及的区域进行了排查,确定为石佛鑫鑫环保建材厂,2019年9月18日在该厂正常生产情况下,对该厂进行了现场勘查。 现场检查时我局环境监察人员发现该厂南侧道路运输车辆在运输物料过程中产生扬尘,造成扬尘污染,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制止该违法行为,要求企业加强现场管控,增加洒水频次,防止扬尘污染,同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在今后生产过程中清洁生产。 |
13 | 2020-09-06 12:30:00 | 灵宝市阳平镇上庄村废品收购站 | 反映灵宝市阳平镇北街荆山小区对面有个铁厂,排放刺鼻气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请求查处。 | 已办结 | 灵宝市环境保护局 | 灵宝市阳平镇上庄村废品收购站,主要从事废铁收购。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内容对阳平镇北街荆山小区对面以及周边进行了排查,对周边群众也进行了询问,未发现有举报人反映的铁厂。经过和举报人沟通,举报的对象为阳平镇北街荆山小区对面的灵宝市阳平镇上庄村废品收购站,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废品收购站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主要从事废铁收购,现场未发现关于铁的生产和加工设备,未发现排放废气现象。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废品收购站在从事经营活动时,注意调整经营时间,加强内部管理,对院内卫生及时清扫,进出车辆减速缓行,减少偶发性噪音的产生,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
14 | 2020-09-03 15:36:00 | 灵宝市宇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反映灵宝市阳平镇嘴头村陇海铁路旁有家叫灵宝市宇洋矿业有限公司,涉嫌1、无环评手续生产;2、尾矿库无排污手续。请求核查。 | 已办结 | 灵宝市环境保护局 | 灵宝市宇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灵宝市阳平镇咀头村磨上自然村,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日处理300吨多金属矿综合利用项目未全部建成,主要生产设备已建成,包括破碎、球磨、酸浸、氰化等设备,生产车间地面已硬化,车间已密闭,配套的除尘器和尾矿库未建设,原料堆场未发现原料,地面未硬化,原料大棚未建设,现场未接通生产用电,未发现存在生产痕迹。我局将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督促灵宝市宇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尽快建设完成,未进行验收之前不得投入生产,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 |
15 | 2020-09-03 12:38:00 | 喻辉白银加工提纯点 | 反映灵宝市桃林路亿辉小区北楼西北角门面房后门处有一个炼金点,每月都在炼金子,噪声大,冒黑烟,排放刺鼻味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请求处理。 | 已办结 | 灵宝市环境保护局 | 白银加工提纯点,位于桃林路喻辉小区北楼,该提纯点未办理任何手续。 2020年9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与涧西区管委会环保办、桃林社区工作人员前往该地点进行调查,发现桃林路亿辉小区实为桃林路喻辉小区,该小区北楼有一个白银加工提纯点,现场有白银简易提纯设备,检查时暂未生产,该提纯点无任何相关手续。该提纯点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我局执法人员要求涧西区管委会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将该提纯点取缔。2020年9月18日,经我局执法人员复查,该提纯点已取缔。 |
16 | 2020-09-02 09:22:00 | 豫灵镇豫灵村矿石加工点 | 位于灵宝市豫灵镇豫灵村宏玖月养老院对面巷道的上古小区,有一私人加工矿石小作坊,每天天不亮粉碎矿石,产生噪音、粉尘扰民。 | 已办结 | 灵宝市环境保护局 | 我局执法人员经过到现场走访,发现在豫灵镇豫灵村宏玖月养老院对面巷道的上古组,有一处混汞碾加工点,属于“散乱污”企业。主要设备为四台混汞碾,原料为金矿石,地面已硬化,建设有水泥回水池,现场检查时未进行生产,现场无原料,该矿石加工点属于“散乱污”企业。根据灵宝市政府文件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将此情况反馈至豫灵镇政府,建议镇政府组织力量对该矿石加工点进行取缔,消除污染隐患。2020年9月3日,豫灵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处矿石加工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2020年9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复查,该“散乱污”企业已经取缔到位。 |
17 | 2020-09-01 15:08:00 | 无名石子厂 | 位于陕州区王家后乡坟上村有一无名石子厂,露天作业,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污染大气环境 | 已办结 | 陕州区环境保护局 | 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三中队对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三门峡市陕州区王家后联合料场,该公司露天堆放物料,抑尘措施不到位。 2020年9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已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并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文号:三环二分局违改字【2020】317号。 |
18 | 2020-09-01 14:50:00 | 洗衣行 | 位于陕州区慧能电厂厂区内有一无名洗衣行,环保部门来检查就关闭,检查人员一走又开始偷偷营业,洗衣行产生的污水不经任何处理直排黄河。 | 已办结 | 陕州区环境保护局 | 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对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洗衣行是三门峡鸿尔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在三门峡市陕州区万象实业有限公司院内,建设面积约1500㎡。 该洗涤项目建设有一座生产厂房、7台洗衣机、3台烘干机、2台烫平机,日常产生的废水全部集中收集后添加药剂,经三级沉淀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 该洗涤公司是订单式运营模式,不存在环保检查就关闭和偷偷生产情况,生产污水不排黄河,故群众发映不实,已将上述调查情况电话告知信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