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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12月信访投诉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1-15 11:08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行政区划举报时间举报对象污染描述办结信息办理状态
1河南省三门峡市2023-12-13 20:09河南三友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青龙路锦语天权小区,三友新能源企业,在11号楼西边商铺楼顶铺设的空气能供暖,噪音大,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望核查。接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转办的群众反映“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青龙路锦语天权小区,三友新能源企业,在11号楼西边商铺楼顶铺设的空气能供暖,噪音大,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望核查。”的问题,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河南三友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空气能、地热、太阳能、水处理等的销售,安装。2022年12月19日,河南三友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接锦语天权小区的供暖业务,项目计划分四期共安装 43台空气能供暖设备,目前二期建设已完成。一期在小区11号楼与10号楼之间3层平台上安装空气能供暖设备19台,2023年1月19日竣工,2023年1月22日开始供暖;二期于2023年12月13日增加7台空气能供暖设备,现共计安装26台。
二、调查情况
群众反映的“三友新能源企业,在11号楼西边商铺楼顶铺设的空气能供暖,噪音大,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问题属实,2023年12月15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与湖滨区大安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时,该公司26台空气能供暖设备满负荷运行,空气能供暖设备与小区10号楼和11号楼较近,河南三友新能源有限公司目前为锦语天权小区673户居民提供供暖服务。
2023年1月20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曾接到群众投诉,执法人员到投诉人家中使用手持式声级计监测,噪声监测结果不超标。为避免供暖设备24小时运行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第一分局要求河南三友新能源有限公司采取降噪措施。2023年2月11日,该公司对设备压缩机周围加装吸音棉,8月份又在东西两侧加装两处隔音屏障。
2023年12月13日,因天气寒冷,小区居民多次反映供暖效果不好,该公司新增加7台空气能供暖设备。
三、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15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委托河南省三门峡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锦语天权小区11号楼704、904、1004三层住户进行昼间、夜间的噪声监测,根据监测报告(编号:豫三环监测字(2023)JD-89号),昼间噪声为66.2分贝,夜间噪声为66.0分贝,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三门峡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1)》(三政文〔2021〕21号)规定,锦语天权小区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该小区供暖设备噪声超过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的2类区噪声排放限值(标准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针对该公司噪声超标的环境违法问题,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已立案调查,并要求该公司制定计划,在供暖季结束后,立即实施整改。
四、回复情况
处理情况已电话告知投诉人。
下一步,我局密切关注群众的信访诉求,努力解决好群众身边存在的环境问题。
已办结
2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3-12-13 14:32渑池县承时选煤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张村镇苏秦村村西边011乡道,成时选煤有限公司,在洗煤过程中产生有毒的废渣,并在夜间将废渣堆放至村民耕地里,影响居民生活用水质量。群众反应的企业是渑池县承时选煤有限公司位于渑池县张村镇苏秦村,经营范围:煤炭洗选、加工、销售;该公司年产60万吨洗煤项目于2014年4月21日经原渑池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渑环审(2014)155号,2016年9月该公司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理有排污登记。2023年12月26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渑池县承时选煤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通过调阅该公司矸石生产、销售记录,该公司矸石未随意倾倒,后走访渑池县张村镇政府和渑池县张村镇苏秦村干部了解,群众反应的问题是前期政府准备修路,需要征收的土地,后因土地手续问题,征地修路未进行,群众要求张村镇政府复耕土地,镇政府按照属地原则,要求苏秦村把土地整理出来,土地有坑洼现象,苏秦村先用矸石把土地平整后,在覆土复耕,我局执法人员责令张村镇政府和张村镇苏秦村村委立即清运矸石,覆土复耕,确保群众的利益,目前,张村镇政府和张村镇苏秦村村委正在覆土复耕,预计5天内完成。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我局将加强对周边环境监管,督促张村镇政府和张村镇苏秦村村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群众土地的覆土复耕任务,确实维护周边群众的切身利益。已办结
3河南省三门峡市2023-12-06 18:02渑池县贺滹沱停车场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镇贺滹沱村南边100米停车场院内的靠北边,无名砂石厂。夜间作业噪音大,粉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举报人所举报的无名砂石厂为:渑池县贺滹沱停车场,位于渑池县仰韶镇贺滹沱村南100米,场地用于停放大货车,场地北侧堆放有矿石,经现场询问停车场负责人:该矿石(矿渣)堆放时间较长,无人认领,准备清运走留出场地,方便停车。作业时铲车产生噪音,粉尘影响周边居民。我局执法人员要求清运物料时要及时洒水,避免产生扬尘,影响周边居民。经查该举报人反映的环境问题属实。2023年12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渑池县仰韶镇工作台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该停车厂院内堆放的矿石已全部清理。(现场照片附后)今后,我中队将继续依法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实行定时或不定时监督监察,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4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3-12-06 10:29渑池县金晶耐材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洪阳镇北沟村北边,无名矿厂,夜间开采生产,噪音扬尘污染严重,举报人房屋出现裂缝,严重影响举报人生活。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被举报的企业实际名称为:渑池县金晶耐材有限公司,位于渑池县洪阳镇石窑村,渑池县金晶耐材有限公司“渑池县洪阳镇石英砂岩矿矿产资料开发利用项目”2008年2月27日在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文号:三环然表[2008]02号,2016年11月3日渑池县金晶耐材有限公司“渑池县洪阳镇石英砂岩矿矿产资料开发利用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文号渑环审(2016)19号。渑池县金晶耐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在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办理排污许可登记,该项目经营范围:矿石开采和加工,生产工艺为采、剥工艺、穿孔爆破、挖、铲装作业、原料为石英石,主要生产设备有挖掘机、破碎锤。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有2辆洒水车,12台雾炮机、安装有车辆车辆冲洗装置。1、关于“无名矿厂,夜间开采生产,噪音扬尘污染严重”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检查,由于渑池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行动,于2023年11月6日停产至今,该矿山未生产,由于降雪,山上积雪较厚,现场未发现矿山生产痕迹和车辆运输情况。但矿山在日常生产和运输中,会产生噪音及扬尘,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现场责令该公司加强日常管理,禁止夜间爆破作业,白天爆破作业时提前通知好附近居民,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及车辆少鸣笛,夜间要提前停止作业,尽量避免噪音影响居民休息避免,确保洒水车及雾炮机处于运转状态,加大矿区及运输道路洒水频次,做好降尘抑尘措施。2、关于“房屋出现裂缝”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人系洪阳镇北沟村二组,距该矿山爆破点约1000米,该举报人房屋属土砖结构,房龄已有十年,现场发现墙壁有裂痕现象,经与举报人沟同交流,房屋是否振裂应有房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有当地政府协调处理,举报人表示无异议,接受意见建议,目前北沟村委及洪阳镇政府正在协调处理。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该区域矿山监管力度,增加现场监察频次,减少噪音及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查处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5河南省三门峡市2023-12-05 15:48职级晋升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40余名管理岗位职员在职级晋升上,没有任何部门过问,没有按照文件精神得到解决。要求上级部门能协调市委组织部审批解决八级、七级职员晋级,并取得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收到“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40余名事业管理岗位职员在职级晋升上,没有任何部门过问,没有按照文件精神得到解决。要求上级部门能协调市委组织部审批解决八级、七级职员晋级,并取得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问题的信访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此信访事项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办〔2019〕13号)文件精神,2019年5月23日,三门峡市党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机构和人员转隶备忘录》,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原则,灵宝市环境保护局在编及退休人员共计172人(含下属事业单位)整体移交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管理,人事、财务权上收至三门峡市。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综合执法大队、三门峡市灵宝生态环境监测与安全技术中心(原灵宝市环境监测站)已垂改为市级事业单位,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29号)要求,目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仅限于县级以下事业单位,文件中“第十二条”明确要求:“严格执行本意见规定,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违反规定设置职员等级,不得自行变更职员等级结构比例和晋升资格条件,不得超结构比例晋升职员等级,不得一次晋升两个以上职员等级,不得违反规定确定职员等级待遇。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严肃处理、及时纠正”。因无政策支撑,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综合执法大队、三门峡市灵宝生态环境监测与安全技术中心管理岗未进行职员等级晋升工作。经了解,三门峡市级所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从未进行过职员等级晋升工作。
已办结
6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3-12-03 17:24华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华能电厂,生产过程中排放浓烟,望调查处理。举报人反映的华能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三门峡市渑池县会盟路东段,于2013年10月开工,2016年12月投产发电,建设有两台350MW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可实现年供电量38.5亿度,供热量596万吉焦,具备向渑池、义马两县(市)970万平方米供热能力,额定工业抽汽200吨/小时。项目总投资31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05亿元,约占总投资的10%。企业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是电力和热力的生产和供应。2011年1月10日取得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华能渑池2×300MW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1】9号文。2013年6月24日取得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华能渑池2×300MW级机组配套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豫环审【2013】268号文。2017年4月19日取得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华能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兆瓦热电联产工程1号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先期验收的函》豫环函【2017】84号文。2017年8月6日取得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华能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兆瓦热电联产工程2号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先期验收的函》豫环函【2017】234号文。2018年1月10日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工作,于2018年2月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完成公示备案。2020年5月13日取得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2023年12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查看渑池热电两台机组均在运行状态,产能约80%。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方面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现场查看12月3日、4日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控数据,监控数据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均在投运状态。粉煤灰通过灰罐车密闭运输,厂区内车轮冲洗装置运行正常。经调查,举报人举报的华能电厂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浓烟是该公司西南方约300米左右互联小镇院内堆放的墙体保温层(泡沫板)失火造成的浓烟,视觉上造成偏差,产生华能电厂排放浓烟的错觉。在今后的环境保护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区域企业监管,把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落实落细,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7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3-12-02 22:27渑池县东亮耐材磨料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立交桥,东亮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每天夜间九点到次日早上八点期间作业,产生难闻气味,望核查。渑池县东亮耐材磨料有限公司,位于渑池县城东工业区,该公司建设有两条生产线,一条氧化铝空心球生产线,一条刚玉破碎线,2007年8月“年破碎棕刚玉块800吨建设项目”在渑池县环境保护局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2016年10月19日进行验收,渑环验(2016)08号。2020年5月25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有效期至2025年5月24日。2022年12月 “年产10000吨低纳氧化铝空心球项目”在渑池县环境保护局办理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渑环审(2023)1号;2023年10月完成自主验收;2023年10月变更排污许可登记。2023年12月10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生产时气味难闻的问题开展现场调查:经调查,渑池县东亮耐材磨料有限公司,主要工艺为原料是氧化铝粉→给料→熔炼→喷吹→磁选筛分→计量→包装。举报人投诉的生产时气味难闻的问题,现场执法人员对渑池县东亮耐材磨料有限公司熔炼环节进行查看该环节正在生产,电熔炉内温度2200度执法人员在现场未闻到难闻的气味,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显示该公司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NOx,各环节中不产生气味。举报人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立交桥,东亮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每天夜间9点到次日早上8点期间作业,生产难闻气味,望核查”的问题不属实。下一步,我分局将加大对渑池县东亮耐材磨料有限公司巡查力度,加强该企业的环保意识。已办结
8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2023-11-30 19:58三门峡绿洲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禹王路中段向东300米豫西机床厂东围墙北大院03号六和饲料厂对面,三门峡绿洲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无任何资质,医疗废物自己焚烧,医院塑料瓶里的药水直排入下水道,污染环境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查,一、群众反映的三门峡绿洲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禹王路中段向东300米。该公司2022年5月26日成立,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理。2023年2月1日三门峡绿洲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租用大营村村民刘康平位于豫西机床厂围墙外东侧库房(面积约1000平方米),从事经营活动。该公司从事的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未纳入环评管理,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公司2023年3月9日办理有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2023年4月9日在三门峡市陕州区商务局进行了登记备案。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12月9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环境问题开展现场调查,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三门峡绿洲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东侧、南侧均为耕地,西侧紧邻豫西机床厂,北侧是村民蔬菜大棚。该公司有一个1000平方米的密闭车间,分3个区域存放回收的一次性医用输液袋(瓶)、玻璃瓶、透析壶。库房内安装有两套破碎装置,回收的一次性医用输液塑料瓶、透析壶经过分选、破碎等工序后生产出塑料碎片,装包销售。输液玻璃瓶集中收集贮存,定期集中装包销售。塑料碎片销售给漯河市祥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输液玻璃瓶销售给济宁万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三门峡绿洲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共有职工5人,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管道排放至生活污水管网。核查时该公司有工人在分选一次性医用输液袋(瓶),破碎生产线处于停运状态,两套破碎装置下方各建设有一个0.3立方米的收集池,收集的药品残液通过管道流入厂房外东北侧5米处的一个2.5立方米的储存池,管道与场外储存池为密闭连接,与污水下水道不相通,储存池采取了防渗硬化处理,上方有铁制盖板覆盖,四周无外排口 。经调阅有关资料,三门峡绿洲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目前与142家医疗机构(含诊所)签订有一次性医用输液袋(瓶)和透析壶的回收合同,建厂至今共收购115.02吨,其中输液玻璃瓶42.4吨,输液塑料瓶和透析壶72.62吨。回收的一次性医用输液袋(瓶)和透析壶是在达到一定数量时,才开机加工破碎,输液塑料瓶和透析壶破碎约60余吨,破碎输液塑料瓶和透析壶时产生有少量药品残液,药品残液经厂区内收集池沉淀后通过管道流入厂房外储存池,储存池的药品残液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河南绿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三、调查处理情况: 我们现场已责令企业重新在厂房内建设药品残液储存池,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定期对收集的药品残液进行合法处置。 四、问题是否属实: 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不属实。 五、下一步监管措施或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督促三门峡绿洲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完善一次性医用输液袋(瓶)、玻璃瓶、透析壶等医疗废品采购、销售环节的溯源信息,做到全流程管控。 六、回复举报人: 因举报人是匿名举报,无法联系举报人。已办结
9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2023-11-29 12:50三门峡日报社印刷厂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黄河路中段“宇龙纺织器材厂”院内的“无名印刷厂”,全天散发出水性漆料的味道,近期该厂区内的其他员工均出现头晕、恶心等身体不适状况,请相关部门对该厂进行排查并回复来电人。接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转办的“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黄河路中段“宇龙纺织器材厂”,院内的“无名印刷厂”,全天散发出水性漆的味道,近期该厂区内的其他员工均出现头晕、恶心等身体不适状况”问题,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黄河路中段“宇龙纺织器材厂”,院内的“无名印刷厂”,该印刷厂全名:三门峡日报印刷厂,经营范围:主要从事三门峡日报印刷。该企业年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10吨以下属于豁免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印刷:年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10吨以下的印刷除外),排污许可属于登记管理,印刷工艺:排版—印刷,污染防治设施: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
二、调查情况
群众反映的“湖滨区黄河路中段“宇龙纺织器材厂”,院内的“无名印刷厂”,全天散发出水性漆的味道,近期该厂区内的其他员工均出现头晕、恶心等身体不适状况”问题不属实。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立即与投诉人取得联系,投诉人反映该印刷厂与自己一墙之隔,印刷产生的气味影响自己这边的服装制作商铺,执法人员到三门峡日报印刷厂现场核查,该印刷厂印刷时间为晚上10点左右,主要印刷三门峡日报,检查时该印刷厂未开展印刷作业,印刷设备配套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经现场查看该印刷厂所用4种油墨(黄、蓝、红、黑),提供有油墨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均为低VOCs含量油墨。2023年12月7日三门峡日报印刷厂委托第三方公司河南佳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污染防治设施废气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排放标准(有检测报告)。
三、处理情况
结合投诉人反映的情况,经第一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三门峡日报印刷厂和服装制作商铺共用一间厂房,中间用一堵墙隔开,房顶与墙没有完全结合,有一道缝隙,三门峡日报印刷厂负责人立即组织工人对该缝隙进行封堵。
四、回复情况
处理结果已告知投诉人,投诉人表示理解。
已办结
10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3-11-29 11:11河南安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英豪镇姜王庄村纬三路工业园区,无名耐火材料厂,24小时生产噪音很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群众反应的企业是河南安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质制品制造;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河南安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9万吨铝硅基微孔均质新材料项目于2022年1月25日经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2023年12月7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河南安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该公司正在处于基建期,目前,厂房已经建设完成,正在安装设备,铺设路面,群众反映的噪音是位于该公司大门西侧,渑池县水利局正在为园区打井,晚上作业发出的噪声。2023年12月07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河南安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渑池县水利局正在该公司大门西侧打井,经现场询问打井人员,噪声是打井人员夜间作业造成的,我局执法人员责令渑池县水利局停止夜间作业,减少噪声污染。经调查群众反映的生产噪音问题不属实,水利局夜间打井发出的噪音属实。今后,我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督促该公司进一步改善厂区环境质量。同时责令渑池县水利局在打井作业时,注意噪音污染,停止夜间作业,确实维护周边群众的切身利益。已办结
11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3-11-29 09:21渑池县金鹰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天池镇藕池村,金鹰矿业,不定时生产,晚上生产时破碎石头,震动噪音很大,造成周边的房屋有强烈的震感,烟粉尘也很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举报的公司实际为渑池县金鹰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位于渑池县天池镇藕池村,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工矿物资销售、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该公司年加工3万吨重晶石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项目环境评价报告表于2018年1月29日批复,文号为渑环审【2018】20号,2018年7月,该公司进行了环保自主验收,并在网上公示。该公司以重晶石为原料生产机制,生产工艺:原料→破碎→水洗→产品。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洗砂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接到群众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群众举报渑池县金鹰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问题开展现场检查。1、经调查,群众举报的该公司不定时生产,晚上生产时破碎石头,震动噪音很大的问题属实。该公司为了控制成本利用夜间阶梯电价进行生产,生产时厂内工人不注意将大门敞开,铲车的轰鸣声与破碎机器产生的噪音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我局执法人员了解该情况后要求该公司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生产过程中将车间大门关闭,要求该公司停止夜间生产,避免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2、经调查,群众举报的烟粉尘很大的问题经调查不属实。该公司车间为全密闭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该公司车间内安装有喷淋设施一套,破碎筛分环节安装有袋式除尘器两套,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杜绝出现跑冒滴漏现象。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采取整改措施,生产过程中将车间大门关闭,要求该公司停止夜间生产,对破碎车间原料车间内卫生进行清扫增加喷淋洒水频次,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杜绝再次出现此类事件对群众带来不便影响,切实维护好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12河南省2023-11-27 15:40三门峡市公路局搅拌站、硖通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硖石村,三门峡市公路局搅拌站、硖通公司、石子厂,三家公司以修路名义开山炸矿,无环评手续,夜间爆破作业时,扬尘大,噪音大,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活。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四中队进行调查处理。一、案件来源 此件为省厅转办的群众电话举报件。举报对象:三门峡市公路局搅拌站、硖通公司、石子厂,举报内容: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硖石村,三门峡市公路局搅拌站,硖通公司,石子厂,三家公司以修路名义开山炸矿,无环评手续,夜间爆破作业时,扬尘大,噪声大,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活。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3家公司,分别是以下3家公司: 三门峡广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硖石村,经营范围包含:公路工程施工、公路养护工程施、沥青混凝土生产及销售等。 三门峡硖通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2月14日,注册地址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庙沟村庙沟街18号,主要经营范围是建材、石料、砂石等的销售。无生产工艺,不属于加工生产类企业。 三门峡金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硖石村,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09日,经营范围:道路工程施工、石料加工销售、工程机械租赁。 三、调查处理情况 2023年11月30日,我局联合硖石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硖石村,三门峡市公路局搅拌站,硖通公司,石子厂,三家公司以修路名义开山炸矿,无环评手续”的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硖石村,三门峡市公路局搅拌站、硖通公司、石子厂”,分别为三门峡广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三门峡硖通建材有限公司、三门峡金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三门峡广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沥青混凝土生产及销售;三门峡硖通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建材、石料、砂石等的销售;三门峡金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石料加工销售。 群众反映的“以修路的名义炸矿”是三门峡运通路桥有限公司在三门峡市硖石乡硖石村进行的修路工程,工程业主单位是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人民政府。项目名称是硖石乡硖石村至前岭段道路建设项目,该项目2019年7月经三门峡市陕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三陕发改〔2019〕57号),2019年6月河南豫西路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陕州区硖石村至前岭段道路新建工程(二级公路)设计方案及说明》,陕州区硖石乡人民政府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陕州区硖石乡硖石村至前岭段道路新建工程项目》进行招标,三门峡运通路桥有限公司2019年9月26日中标,三门峡运通路桥有限公司与陕州区硖石乡人民政府签订施工合同,属于农村道路,三门峡运通路桥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需开挖部分山体等。 群众反映的:三门峡硖通建材有限公司无生产工艺,不属于加工生产类企业,无须办理环评手续。其它2家,三门峡广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三门峡金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均办理有环评手续。 三门峡广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有路桥施工及建筑材料生产基地项目,2019年12月19日经原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保护局批复(三环审〔2019〕33号),2020年4月项目(一期)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2021年4月9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三门峡金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10万吨石料加工和年产20万吨道砟机制砂加工两个项目(两条生产线)。年产10万吨石料加工项目,于2017年4月5日经原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保护局批复(陕环审〔2017〕14号),2018年4月项目通过了竣工环境自主验收工作;年产20万吨道砟机制砂加工项目,于2018年9月25经原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保护局批复(三陕环审〔2018〕7号),2019年8月通过了竣工环境自主验收工作。2020年6月28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一)关于“夜间爆破作业时,扬尘大,噪声大,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1月30日现场核查时,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村的三门峡广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三门峡金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 三门峡运通路桥有限公司在三门峡市硖石乡硖石村进行的修路工程正常施工,目前正在进行路基填方和开挖。修路现场配备有洒水车等抑尘设施。现场查看时,现场未进行爆破作业,现场有挖掘机在作业,施工现场地面湿润,现场有洒水车进行抑尘作业,未发现有明显扬尘问题,但在开挖时确会有短时间扬尘污染情况。四、下步措施
我局联合陕州区硖石乡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督管理工作,要求相关公司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科学施工作业,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问题,减少对周边群众影响。同时,督促乡镇做好群众稳定工作,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好群众环境权益。
已办结
13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3-11-26 15:04无名红薯加工作坊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果园乡耿村村南(主干道路西),无名红薯加工作坊,生产废水直排院外,有难闻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经调查举报人反映问题属实。我局执法人员收到举报单后立即开展调查,经查举报人举报的红薯加工作坊位于果园乡耿村村内,农户家位于耿村村南路边第一户,该户自己购置了一套红薯磨粉设备对自家地里产的红薯进行磨粉,磨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顺着耿村村道路直流,红薯磨粉的酸味难闻,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我局执法人员发现该问题后联合乡镇政府,要求该农户户将红薯磨粉设备进行拆除,截止目前该农户已将红薯磨粉设备进行拆除。今后,我局执法人员将加大对该村环境监管力度,杜绝再次出现此类事件对群众带来不便影响,切实维护好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14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2023-11-25 20:36风力发电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南坡村太子沟组,风力发电(4台),夜间噪音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四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查,一、案件来源 此件为省厅转办的群众电话举报件。举报对象:三门峡峡湖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举报内容:“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南坡村太子沟组,风力发电(4台),夜间噪音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二、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南坡村太子沟组,风力发电(4台)”,实为三门峡峡湖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风力发电项目,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风力发电等项目。该公司建设有陕州区硖石24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北部山区。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0月21日经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批复(三环审〔2020〕186号),2022年7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该项目建设有开关站一座、4台风机发电机组,分别位于硖石乡硖石村、王家寨村等自然村落,主要为风力发电。 三、调查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10日,我局联合硖石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主要对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南坡村太子沟组附近的风力发电项目风机所在地进行现场核查。该处有4台发电风机,距周围最近的居民点(硖石乡南坡村太子沟组)距离为300余米,4台风机位于太子沟组的西北山顶处,因近日下雪及山区冰冻天气等原因,该风电项目未生产运行。对于噪音问题,经向现场负责人询问了解,近期气候以冰冻雪天为主,受气候影响,风机运行不正常,该处位于山区,风力较大,特别是夜间,可能会对群众产生影响。现场要求该项目负责人,做好日常风机隐患排查,加强维护保养,调整运行功率,特别是在噪音敏感时段(夜间),降低风机转速,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噪声影响;同时,要求该负责人在风机能够正常运行时,及时组织噪声监测。 12月21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洛阳绿壤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发电风机噪声进行了检测,风机东300米处南坡村太子沟组坡上检测结果为昼间54dB(A)、夜间45dB(A),风机东350米处南坡村太子沟组坡下检测结果为昼间53dB(A)、夜间44dB(A))。检测结果显示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要求(标准值为昼间55dB(A)、夜间45dB(A))。 四、下步措施 我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要求该公司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做好风机维护管理工作,杜绝各类环境问题发生;同时,督促乡镇做好群众稳定工作,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好群众环境权益。已办结
15河南省三门峡市2023-11-23 14:43卢氏县海鑫萃取电积铜板厂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潘河乡前坪村,海鑫铜板厂,生产时粉尘污染,离住户十几米远,漂到举报人家里。2023年11月23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接到省厅12369平台交办的举报“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潘河乡前坪村,海鑫铜板厂生产时粉尘污染,离住户十几米远,飘到举报人家里”的信访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投诉人所反映的“铜板厂”,全称为“卢氏县海鑫萃取电积铜板厂”,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卢氏县潘河乡前坪村小河口组,该项目于2016年11月办理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6年12月8日卢氏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通过环保备案,文号为卢环字【2016】96号,主要生产工艺为原矿破碎-堆浸-萃取-电积-产品,主要原料为铜矿石,产品为氧化铜。                
二、被举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
经询问投诉人,投诉人称所反映卢氏县海鑫萃取电积铜板厂“生产时粉尘污染,飘到家里”问题,主要是指紧邻该项目堆浸场和破碎工段。
针对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2023年11月24日到现场开展了勘察、调查,举报人家距离该项目直线距离约100米,中间有一座山梁阻隔,现场检查时该项目破碎工段未生产,破碎设施安装在密闭车间内,产尘点均安装有集气罩并通过管道连接至带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堆浸工段正在生产,堆浸场工艺为液体喷淋湿法作业,堆浸场喷淋浸出液循环使用不外排,堆浸厂周边安装有喷淋和雾炮设施,未发现有粉尘污染;厂区运输道路因天气原因未能及时采取洒水降尘作业,运输车辆运输物料时有扬尘现象发生。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海鑫铜板厂生产时粉尘污染,离住户十几米远,飘到举报人家里”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三、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意见
我局要求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范要求,对堆浸场和破碎站加强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对运输道路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洒水降尘作业,确保无扬尘现象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企业自身环境管理,避免突发环境问题发生,切实保障周边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四、整改进度及现状
目前,该企业已安排专人对破碎车间除尘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破损的,对有破损处及时修复,并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运输道路洒水降尘作业,确保在在生产过程和物料运输过程中中无扬尘污染。
五、答复投诉人情况
 由于举报人与该企业存在其他纠纷,关系长期不融洽,我局和潘河乡政府工作人员多次进行调解,均无法缓解,造成举报人不论是否属实一直重复举报。对于本次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我局多次向投诉人反馈,但投诉人拒绝答复。目前,我局和潘河乡政府工作人员还在持续调解双方矛盾工作。
已办结
16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2023-11-22 16:12白灰搅拌厂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磁钟乡泉脑村314省道边,白灰搅拌厂,作业时扬尘大,无降尘措施。接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转办的“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磁钟乡泉脑村314省道边,白灰搅拌厂,作业时扬尘大,无降尘措施”问题,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群众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磁钟乡泉脑村314省道边,白灰搅拌厂,作业时扬尘大,无降尘措施”问题属实,2023年11月23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执法人员会同磁钟乡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该点位属于临时堆放点。白灰主要用于湖滨区磁钟乡磁钟村建设蔬菜大棚,目前蔬菜大棚已完成建设,剩余白灰堆放于磁钟乡泉脑村314省道边,磁钟乡政府立即督促堆放人将白灰清理,2023年12月18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执法人员对清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堆放的白灰已清理完成。后附整改前后照片。
三、回复情况
因该举报件属于匿名举报,处理结果无法告知举报人。
已办结
17河南省三门峡市2023-11-22 08:31三门峡市宇兴精细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大延洼村307号,三门峡市宇兴精细化工产品有限公司,该厂无任何手续,工作人员检查时就停产,工作人员走了之后就偷偷生产,晚上或下雨天污水乱排放。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产业集聚区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经查,一、案件来源: 群众反映“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大延洼村307号,三门峡市宇兴精细化工产品有限公司,该厂无任何手续,工作人员检查时就停产,工作人员走了之后就偷偷生产,晚上或下雨天污水乱排”。 二、相关企业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三门峡市宇兴精细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就是三门峡陕州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内企业三门峡宇兴精细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三门峡宇兴精细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年,是一家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生产的现代化民营企业,位于三门峡陕州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占地面积30亩。 2、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情况。三门峡宇兴精细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年产120吨正丁基硫代磷酸三胺、50吨5-氨基水杨酸(该生产线技改为150/年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1月编制完成,于2016年12月2日经过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文号为三环函〔2016〕77号。年产510吨精细化学品项目报告书由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8月编制完成,于 2020年8月21日经过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审批文号为三环审〔2020〕146号。年产15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报告书由河南永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编制完成,于2023年4月4日经过了三门峡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 ,批复文号三陕开〔2023〕2号。企业于2020年8月2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3、企业生产工艺及主要产排污情况。该企业正丁基硫代磷酸三胺生产工艺包括:正丁反应、脱水工序、通氨工序、干燥工序、提纯工序、浓缩结晶工序等。正丁基硫代磷酸三胺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气,生产产生的废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曝气调节水解酸化池+复合厌氧反应池+流离生化反应池工艺+铁碳微电解+混凝沉淀+ICB反应池+类芬顿氧化,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通过24小时在线不间断监控,经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取样检测,达到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通过“一企一管”输水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进行处理,企业废水不外排。150吨/年医药中间体项目生产工艺为:合成、中和、水洗、脱溶、溶解、结晶分离、干燥包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对所有反应设备排气口、蒸馏不凝气排气口进行收集,然后经深冷回收预处理,再进入废气处理系统,经两级碱洗、除雾+RCO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并通过24小时在线不间断监控。5-氨基水杨酸预处理出水进入中间水池与生活污水混合进行生化处理。 三、调查处理情况: 接到投诉件后,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因市场原因和安全整改提升改造,一直处于长期停产状态,无污染物排放,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按照新建项目环评及安全提升改造要求对原有污水池进行拆除并重建,现正对污水尾气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及开发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企业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切实维护好群众环境权益。已办结
18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2023-11-21 21:49卢氏县黑牛矿业有限公司这个无证经营的尾矿坝非法占用耕地和林地,目前坝高已经几十米,在农村地势最高的地方,下游还有居民生活,居民饮用水基本上是地下水,最近尾矿坝发生漏水,严重污染土地和水源,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当地乡政府和村委隐瞒不报,疏于监管,如果造成大面积泄露,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影响非常大。望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实地勘验。2023年11月21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接到“市局”转办关于“卢氏县汤河乡杨庄村皮岔组尾矿坝,这个无证经营的尾矿坝非法占用耕地和林地,目前坝高已经几十米,在农村地势最高的地方,下游还有居民生活,居民饮用水基本上是地下水,最近尾矿坝发生漏水,严重污染土地和水源,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当地乡政府和村委隐瞒不报,疏于监管,如果造成大面积泄露,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影响非常大。望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实地勘验。的信访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无名矿场”,实为卢氏县黑牛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汤河乡杨庄村。该建设项目于2009年12月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9年12月31日通过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三环〔2010〕2号)。卢氏县黑牛矿业有限公司2015年对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2016年11月编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6年12月8日通过卢氏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卢环字〔2016〕96号)。为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企业,卢氏县黑牛矿业有限公司2023年9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遍号:411224-2023-011-L(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411224-2023-012-M)。
该企业自2017年以来长期停产,2022年4月与卢氏县龙兴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由卢氏县龙兴矿业有限公司承租场地,组织人员进行生产活动。2022年5月至2022年9月进行厂房整修、设备维护等基础工作,2022年10月开始间断生产。
二、被举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24日到达现场开展调查。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原料棚有部分破损、未全密闭,未安装喷干雾抑尘设施,破碎工段未运行,袋式除尘器正常运行,球磨车间一台球磨机正在运行,浮选车间一条浮选生产线正常运行,有两名浮选工正在作业。厂区未安装车辆冲洗装置。磁选生产线未运行,尾矿渣浆一级加压泵站正常运行。选矿废水经管道运输至尾矿库。该企业尾矿库正常使用,库区内尾矿水经2#溢流井用管道连接至尾矿库坝体下侧回水池,排水涵洞、雨水排水沟与回水池连接处封堵,尾矿水沉淀后经回水管抽取至厂区生产回用,库区上游雨水经排水涵洞流入劈柴沟河。
我局委托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卢氏县黑牛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土壤、地下水、地表水进行委托检测。土壤、地下水各设置1个检测点位,地表水设置3个检测点位:1、小沟河与黑牛沟交汇处上游50米;2、小沟河与劈柴沟交汇处下游50米;3、劈柴沟尾矿库下游河道。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3日出具的《土壤、地下水检测报告》显示,卢氏县黑牛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土壤检测因子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限值,地下水检测因子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2023年12月14日出具的《地表水检测报告》显示,卢氏县黑牛矿业有限公司地表水监测因子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卢氏县汤河乡杨庄村皮岔组尾矿坝,这个无证经营的尾矿坝非法占用耕地和林地,目前坝高已经几十米,在农村地势最高的地方,下游还有居民生活,居民饮用水基本上是地下水,最近尾矿坝发生漏水,严重污染土地和水源,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当地乡政府和村委隐瞒不报,疏于监管,如果造成大面积泄露,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影响非常大。望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实地勘验。”问题不属实。
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环境问题:原料棚有部分破损、未全密闭,未安装喷干雾抑尘设施,颚式破碎机未设置集气罩,厂区未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尾矿库坝下侧回水池污泥沉积较多,清理不及时,未进行土壤及地下水水质监测。
针对该企业原料棚有部分破损、未全密闭,未安装喷干雾抑尘设施,颚式破碎机未设置集气罩,厂区未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尾矿库坝下侧回水池污泥沉积较多,清理不及时的问题,我局已向该企业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要求该企业立即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针对该企业未进行土壤及地下水水质监测的违法行为,我局已进行立案查处,立案号:豫1224〔2023〕29号,目前,该处罚案件正在按程序逐步进行。
三、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意见
(一)要求该企业高度重视,严格遵照《行政指导意见书》中行政指导内容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时限、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卢氏县黑牛矿业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5日委托洛阳绿壤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土壤、地下水开展检测任务。
(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卢氏县黑牛矿业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引导该企业严格履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杜绝环境隐患发生,保护当地流域水质和生态平衡。
四、答复投诉人情况
2023年12月19日,我局调查人员与投诉人电话联系,将具体情况向其进行了反馈,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19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2023-11-17 20:10灵宝市美多乐农牧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尹庄镇前店村五组山上,无名养猪场(上千头猪),养殖污水未处理排放至山坡流到耕地内,将举报人祖坟淹坏,望核查。经调查,被举报的无名养猪场实际为灵宝市美多乐农牧有限公司,位于灵宝市尹庄镇前店村陈家坡组,占地面积11122平方,经营范围:果树种植及销售;种猪养殖及销售。2020年7月,该项目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同时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1282MA46XWM150001X。该公司建有400立方的化粪池一座及果园农田100亩,粪污经化粪池发酵后用于果园农田施肥。2023年11月24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建有猪舍6栋,检查时存栏量约500余头,另有猪粪消纳果园和农田约100亩,建设有一座400立方化粪池,养殖产生的粪污进入化粪池内加入枯草芽孢杆菌进行发酵,然后用于承包的100亩果园农田施肥。现场检查时,在化粪池北侧大约10米左右,发现有猪粪外溢痕迹,面积约70余平方,包括举报人反映的祖坟在内。经询问负责人得知,因管道破损,未能及时发现,造成猪粪外溢。我局执法人员已对灵宝市美多乐农牧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要求当事人对外溢粪污进行清理。12月5号,经我局执法人员进行复查,该公司已将外溢粪污清理,并更换管道。我局将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监督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的现象发生。12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基本满意。已办结
20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2023-11-15 15:22掩埋煤矸石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石堆村西大岭青石坑内,掩埋煤矸石,严重污染环境,村里地下水污染严重。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四中队进行调查处理。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石堆村西大岭青石坑内掩埋煤矸石”实际是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石堆村委托三门峡乾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陕州区观音堂镇石堆村西大岭历史遗留矿坑进行回填治理。三门峡乾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主要经营范围:土石方工程,渣土运输等业务。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无生产工艺,不属于加工生产类企业。 二、调查情况 2023年11月16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联合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石堆村西大岭青石坑内掩埋煤矸石,严重污染环境,村里地下水污染严重”问题开展现场调查。 (一)群众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石堆村西大岭青石坑内,掩埋煤矸石”的情况,属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石堆村西大岭青石坑内,掩埋煤矸石”实际是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石碓村对该村的东山、西山的历史遗留矿坑进行的隐患治理。2023年10月14日,三门峡乾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石堆村签订合同达成协议,石堆村委为了对历史遗留的矿坑(西大岭青石坑)区域进行有效的矿坑隐患治理,委托三门峡乾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石堆村的东山、西山历史遗留矿坑进行治理,在治理中利用煤矸石进行基础回填,上层进行覆土,最终达到复耕或复绿的治理目的。该矿坑吴钵状,离最近的观音堂镇石堆村东洼村约300米,离石堆村委约1000米,目前该废弃坑体部分已回填覆土完毕,计划明春将进行复耕或复绿。 (二)群众反映的“严重污染环境,村里地下水污染”的问题,不属实。 2023年11月27日我局委托河南永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石堆村历史遗留矿坑最近的石堆村东洼(村)组、石堆村的两口水井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地下水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未发现地下水污染问题。 三、处理情况 一是现场要求三门峡乾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二是督促观音堂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该区域的巡查力度,确保周边的环境安全稳定。 四、下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频次,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同时,督促属地政府及时了解群众的诉求,杜绝环境问题影响周边群众,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21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3-11-15 15:15洪阳镇刘村八组南边河道旁310露天堆放三门峡市渑池县洪阳镇刘村村八组南边河道旁有一砂石厂,贩卖沙子石子,扬尘大噪音大,已影响正常生活,请查处。经查,举报内容属实,洪阳镇刘村八组南边河道旁310露天堆放硅石,属个人临时堆放场,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且未建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负责人立即对硅石进行清理,并联合洪阳镇政府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确保该地点不再出现露天堆放行为。我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的环境监管,同时继续依法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实行不定时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22河南省三门峡市2023-11-14 15:57三门峡天意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镇苏门村北边,三门峡天意高级科技有限公司,废水浸泡过淤泥堆放在墙根,污染了旁边的土地,造成庄稼不长。举报人所举报的企业名称为:三门峡天意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绳池县仰韶镇苏门村,经营范围4A沸石,该公司于2004年3月8日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号:三环(2004)24号,2019年5月通过自主验收,2023年4月29日办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为:4A沸石,生产工艺流程:原料(氢氧化铝)→混合搅拌→滚筒干燥→包装→销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有袋式除尘器。经查该举报人反映的环境问题不属实。2023年11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我局执法人员与投诉人联系后一起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现场无污水渗漏现象,投诉人地里农作物已收,种有树木,未发现农作物被污染死亡情况。投诉人在2023年8月份已收到因此事得到该公司协调补偿款1000元。目前投诉人以影响农作物生长和行人有安全隐患,要求企业拆除现有围墙内移3米重建围墙,执法人员已向企业转述投诉人诉求,该企业已修复完毕。照片附后:今后,我中队将继续依法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实行定时或不定时监督监察,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23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3-11-14 11:05九六八窑厂”筛选煤渣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镇不召寨村314国道路边,九六八窑厂,把煤渣运到花椒基地筛选,扬尘大,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经查,举报人反映的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镇不召寨村314省道路边无名筛煤点位于渑池县坡头乡不召寨村花椒基地西南方约300米处,该筛煤点属于个人经营的临时堆放点,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且未建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渑池县坡头乡人民政府,要求按照散乱污取缔标准进行依法取缔,2023年11月14日,渑池县坡头乡人民政府组织乡环保办、生态环境局督查室等职能部门配合,已按照散乱污取缔标准,依法对该临时堆放筛煤点进行了清理物料、设备等措施(现场照片附后)。今后,我中队将继续依法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实行定时或不定时监督监察,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24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2023-11-14 10:23官道口砂石厂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官道口镇磨上村有个石料厂,工业废水排放附近河道,污染河道,望调查处理。2023年11月14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接到省厅转办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官道口镇磨上村有个石料厂,工业废水排放附近河道,污染河道,望调查处理。”的信访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卢氏县文峪乡涧西村内无名沙石厂”,官道口砂石厂位于卢氏县官道口镇磨上村,主要经营范围:建筑材料,砂石加工销售。2018年11月编制并报批了《卢氏县官道口镇磨上村砂石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文号:卢环审【2018】15号),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12月进行调试,2019年12月21日官道口砂石厂自行组织卢氏县官道口镇磨上村砂石料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0年6月29日申领排污许可证,2023年6月21日延续排污许可证;建设规模为年产6万吨砂石料。目前已建成的主要生产设备为:洗砂生产车间;成品车间;滚筒筛2台、型号为GS1230;输送皮带8条;洗砂机2台,型号为XS2600;履带式压滤机1台,型号为DYL-2000;颚式破碎机1台,型号为PE500×750;立式冲击破碎机1台,型号为HX-900;车辆冲洗设施1套;40立方米雨水收集池1个;100立方米5级沉淀池1个;10立方米旱厕1个;雾化喷淋设施1套;洒水车1台。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筛分-洗砂-成品-销售。
二、被举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卢氏县文峪乡涧西村内无名沙石厂”,官道口砂石厂位于卢氏县官道口镇磨上村,主要经营范围:建筑材料,砂石加工销售。2018年11月编制并报批了《卢氏县官道口镇磨上村砂石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文号:卢环审【2018】15号),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12月进行调试,2019年12月21日官道口砂石厂自行组织卢氏县官道口镇磨上村砂石料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0年6月29日申领排污许可证,2023年6月21日延续排污许可证,建设规模为年产6万吨砂石料。目前已建成的主要生产设备为:洗砂生产车间;成品车间;滚筒筛2台、型号为GS1230;输送皮带8条;洗砂机2台,型号为XS2600;履带式压滤机1台,型号为DYL-2000;颚式破碎机1台,型号为PE500×750;立式冲击破碎机1台,型号为HX-900;车辆冲洗设施1套;40立方米雨水收集池1个;100立方米5级沉淀池1个;10立方米旱厕1个;雾化喷淋设施1套;洒水车1台。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筛分-洗砂-成品-销售。
三、被举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
2023年11月17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官道口砂石厂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各工段设施设备均未运行。经调查询问和查阅资料发现,该企业2023年一直处于间断生产状态,本次生产区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4日。                        
2、根据举报线索,通过对该砂石料厂进行现场勘察未发现该企业设置有废水排放口,厂区西侧23米处为寻峪河支流,该支流水质清澈,河道水体底部未发现有洗沙废泥沉积物。                          
通过对该砂石料厂南侧200米处的寻峪河进行排查发现,在寻峪河下游距离该厂1.5公里处的南岸河道内和河岸边沿倾倒有100余吨的砂石废泥混合固废,勘察时,该固废倾倒处下游800余米的河水较为浑浊,河道水体底部有泥砂沉积物,上游水质清澈,河道底部无泥砂沉积物。群众反映的河道污染问题属实。
四、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意见
官道口砂石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九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的规定。2023年11月18日已经对官道口砂石厂进行立案登记豫1224【2023】28号,2023年11月20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对官道口砂石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1224环责改字【2023】26号。
五、答复投诉人情况
2023年12月5日,我局调查人员与投诉人电话联系,将调查处理情况向其进行了反馈,举报人表示满意。
已办结
25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2023-11-14 08:27无名黄金作坊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涧东区管委会尹庄社区金城大道尹庄村段,李海坡房屋内开设的无名黄金作坊,夜间生产时有具大刺鼻气味,影响群众正常生活,望核实。经调查,2023年11月17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宅院已租赁他人使用,院内有废弃的一台小型车床和少量钢材,现场未发现存在有黄金提炼设备,未闻到有异味,现场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经询问得知,之前从事小型铝合金门窗制造,已停业2年,长期未进行门窗加工制造。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现场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举报问题不属实。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辖区“散乱污”的排查力度和频次,对新发现的“散乱污”,坚决取缔到位,切实做到无死角、无盲区。对已拆除取缔的“散乱污”,强化基层网格日常监管机制,杜绝死灰复燃。因举报人为匿名,未留联系方式,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将调查情况告知举报人。已办结
26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2023-11-12 07:41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该厂原址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南郊,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往山沟中排废水,至2014年原厂搬迁后停止。当地居民亲切的称这条水沟为“红水沟”。该厂甚至打了一条隧道,从厂里直通该水沟用来排污,拦污坝体逐年加高,至少50米以上。
这条水沟地理上属于黄龙村范围,位于连霍高速三门峡服务区以南500米左右,黄龙村以北500米左右。污水范围东西长600米,南北宽300米,污水深50米,污水体积约100~200万立方米。
反正长年累月没人管过,现在已经填土填平了,污水整个看不到了,厂子也搬走了。但是对于土壤,地下水已经永远造成了永久不可逆的伤害。
附该地方2005、2013、2018、2022年的卫星照片,可看出变化
接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转办的群众反映“该厂原址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南郊,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往山沟中排废水,至2014年原厂搬迁后停止。当地居民亲切的称这条水沟为“红水沟”。该厂甚至打了一条隧道,从厂里直通该水沟用来排污,拦污坝体逐年加高,至少50米以上。 这条水沟地理上属于黄龙村范围,位于连霍高速三门峡服务区以南500米左右,黄龙村以北500米左右。污水范围东西长600米,南北宽300米,污水深50米,污水体积约100~200万立方米。 反正长年累月没人管过,现在已经填土填平了,污水整个看不到了,厂子也搬走了。但是对于土壤,地下水已经永远造成了永久不可逆的伤害。 附该地方2005、2013、2018、2022年的卫星照片,可看出变化”的问题,编号(231112411202030146)后,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接到举报件后,第一时间到现场核查,经查,群众反映的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原名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仰韶大道,该厂是国家“七五”重点建设的国有企业,该厂主要以小秦岭矿区含硫金精矿为原料,采用硫酸化焙烧——酸浸脱铜——氰化提金工艺,主导产品为黄金、白银,并综合回收铜、硫酸等副产品,设计规模为日处理金精矿500吨,并配套建设了设计库容为215万立方米危险废物堆放库,2001年公司与陕西奥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冶炼尾渣(简称红渣)买卖协议,冶炼尾渣不再送往尾矿库堆存,2010年10月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中冶﹝2010﹞65号文向三门峡市环保局提出了尾矿库封场的请示,得到批准后,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4月封场完毕,并得到三门峡市环保局的验收,目前剩余有效库容166.16万立方米。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相关问题不属实。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执法人员到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现场核查时,该尾矿库已生态修复完毕,矿区内无污水外排现象。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乡陈松坡黄龙沟,高程东高西低,沟宽120m~180m,长约1.2km,沟深约80m,为山谷型尾矿库。该尾矿库始建于1987年,1990年6月建成投产。1998年,2004年,两次由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对该库进行加高增容设计,增容后最终坝高为54.6m,总库容为215万立方米,按尾矿库的坝高和库容判定该库为四等库,但由于该尾矿库下游1.5km内有郑西高铁、陇海铁路、310国道、连霍高速公路,因此设计时将该尾矿库等别提高一等,尾矿库最终等别为二等库。目前坝高52.6米,库容约190万立方米。
1990年至2003年尾矿排放采用湿式排放,由坝前放矿,库内积水由专用回水管道回收至厂区重复利用;2003年至2017年尾矿排放采用干式排放,尾矿经脱水由自卸车运往尾矿库坝尾干堆。该尾矿库投产运行至2001年库内主要堆存氰化尾渣。2001年以后氰化尾渣综合利用外售给水泥厂,尾矿库主要堆存中和渣(硫酸钙渣)。2015年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整体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整体搬迁至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2017年硫酸钙渣实现综合利用,不去往尾矿库堆存,因此该尾矿库自2017年4月至今一直处于停用状态,中原冶炼厂于2020年5月份启动尾矿库闭库项目。目前,尾矿库闭库工作已通过审查验收,2023年5月,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注销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的尾矿库的公告”,完成闭库消号工作。
尾矿库采用排水隧洞-框架式排水井排水,由于库区周边为耕地,周边农田灌溉排水渠和道路将雨水拦截,库外雨水不进入库区,堆积坝坝肩截洪沟与初期坝坝肩截洪沟连接,排泄坝体以上雨水,将坝肩截洪沟以上汇水排向库外,排水隧洞为钢筋砼结构,断面为直墙拱型。现该尾矿库每季度对地下水开展监测,查阅2023年监测报告均为达标。
二、回复情况
处理结果已回复投诉人。
下一步,我局密切关注群众的信访诉求,努力解决好群众身边存在的环境问题。
已办结
27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3-11-11 21:39大唐渑池青龙山项目晚上睡觉。声音太大。经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被举报的企业名称为: 大唐渑池青龙山项目于2019年6月30日开始建设,开工前取得环境保护批复三环审【2016】68号),该项目与2021年3月25日投产,2021年6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2023年1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风机正在运行,针对举报问题要求该公司委托第三方对噪声进行监测,该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委托第三方河南康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南坻坞村谢湾组进行现场噪声检测,检测结果为昼间44dB(A)、夜间44dB(A),2023年11月20我局对南坻坞村谢湾组进行现场噪声检测,检测结果为昼间44.7dB(A)、夜间39.9dB(A);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针对投诉人多次举报,该公司对谢湾组北侧5台风机总投资120万元进行了降噪施工,加装消声器。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区域企业监管,增加现场监察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查处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28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2023-11-09 21:33沙场离居民区太近,晚上噪音太大,影响休息,从来不覆盖,刮风扬尘大还不洒水2023年11月9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接到市局转办的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G344(东灵线)沙场,离居民区太近,晚上噪音太大,影响休息,从来不覆盖,刮风扬尘大还不洒水。”的信访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卢氏县文峪乡涧西村内无名沙石厂”,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文峪乡涧西村G344国道与卢氏县城至范里镇县乡路交叉口东北角。2022年3月,卢氏县徐家湾乡石断河村后斗组村民,租赁卢氏县文峪乡涧西村集体土地,用彩钢瓦进行围挡,购买砂石原料在该场地上进行筛分后销售。该砂石厂主要设备为:自制钢筋筛子一个、铲车一台、彩钢活动板房5平方。无任何行政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属“小散乱污”。
二、被举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
2023年11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砂石厂内露天堆放砂石原料200余吨未进行覆盖,厂区地面未进行硬化,无任何抑尘洒水设施,车辆通行时扬尘较大。该砂厂的主要生产设备为铲车一台和自制钢筋筛子一个,无其他生产设备。主要噪声污染源为铲车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西北方向距离居民区不足20米,夜间进行装卸、运输时车辆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群众反映的扬尘、噪声污染问题属实。
三、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意见
2023年11月12日,文峪乡人民政府对该砂厂的彩钢瓦围挡和大门进行了拆除。截止2023年11月25日该砂厂的原料和砂石产品已全部清除,铲车和钢筋筛子已清除出厂,已按照小散乱污”取缔标准取缔到位。
四、答复投诉人情况
我局调查人员多次电话联系举报人,一直无法接通。
已办结
29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3-11-09 11:36中国铁塔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新华街老仰韶乡家属院西边5米左右曲剧团楼顶,新建一个联通基站,距离居民住房几米远,噪音扰民严重!并且信号塔发射器有辐射污染,发射器紧挨居民卧室,已导致居民身体不适。举报人要求回复处理结果!举报内容不属实。 2023年11月9日,我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前往渑池县曲剧团楼顶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曲剧团楼顶新建的联通基站实为曲剧团楼对面居民楼改造,移到曲剧团楼顶,现场建设基础设施未放置信号塔,不存在噪音。(后附照片)信号塔建设者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经营范围:铁塔建设,维护,运营,机站机房。行业类别:通信。 现场与举报人联系听取举报人诉求,举报人害怕信号塔运行后与房子较近影响生活,我分局执法人员联系信号塔建设方和举报到达现场进行协商,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为信号塔基础设施往西北方位移动.现已信号塔已移动到位。(后附照片) 我局执法人员将不定期对此地进行巡查,防止死灰复燃。已办结
30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2023-11-08 20:03冒黑烟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张湾乡对面高铁轨道南侧,有一工厂冒黑烟,气味刺鼻。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进行调查处理。一、反映问题: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张湾乡对面高铁轨道南侧,有一工厂冒黑烟,气味刺鼻。 二、查处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工厂是河南嘉德机械有限公司,地址在三门峡市陕州区张湾乡尤弯市场,经营范围:工程矿山机械、钢结构、车床、电气焊的加工、修理、销售。生产工艺主要是切割、焊接。污染物主要是焊接烟气和VOCs,配套建设有两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和全密闭的喷漆房,喷漆房建设有一套活性炭光氧一体机。该企业除尘及VOCs治理工程2023年9月11日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同时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等级。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停运,厂区内无异常气味,调查得知群众投诉的黑烟是工人焚烧清理厂区内树枝和落叶时产生的,检查时院内有焚烧树枝落叶痕迹,现场已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保相关政策,禁止焚烧树枝落叶。企业已意识到露天焚烧树枝落叶污染环境,承诺今后不再焚烧树枝落叶。群众反映河南嘉德机械有限公司冒黑烟气味刺鼻的环境问题属实。三、下一步措施: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河南嘉德机械有限公司的监管,确保群众环境权益不受影响。已办结
31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2023-11-06 14:59灵宝市金川小汽车修理厂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尹庄镇北区金都首辅小区北门,金川汽车服务,喷漆异味大,并污水往外排放,污水风干后变成颗粒状物质,望核查。经调查,被举报的金川汽车服务实际为灵宝市金川小汽车修理厂,该汽修厂营业面积约180平米,内含封闭式喷漆房一间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采用活性炭吸咐和光氧催化工艺,2017年8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11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灵宝市金川小汽车修理厂进行现场,该修理厂正在进行营业,喷漆工段未进行作业,通过调取近期视频监控,未发现现场产生有颗粒状残留物,喷漆房配套的废气治污设施采用活性炭吸咐和光氧催化两种治理方式,活性炭及烤漆房地棉均进行定期更换,废气治理设施可以正常运行。11月30日,该修理厂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废气检测,12月4日,第三方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显示各项监测因子数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标准》(GB/T16279-1996)中VOC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我局将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监督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现象发生。因举报人为匿名,未留联系方式,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将调查情况告知举报人。已办结
32河南省三门峡市2023-11-06 09:43商铺喷漆三门峡市陕州区召公路明珠家园高层第六号楼,楼下商铺喷漆异味,影响附近居民。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进行调查处理。一、反映问题: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召公路明珠家园高层第六号楼,楼下商铺喷漆异味,影响附近居民。 二、查处情况:经查,三门峡市陕州区召公路明珠家园高层第六号楼楼下商铺由崔百纲购买,商铺面积180平方米,2023年11月初开始对门面房进行装修,装修时购买了一桶14kg的黑色水性漆,11月2日开展了刷漆作业,将漆手工刷在装修隔断槽钢表面,当天刷漆工作已结束。现场检查时,漆桶内还剩半桶漆,现场没有喷漆设备,商铺周边无异常气味。 三、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及时对居民区内环境问题的查出,确保群众环境权益不受影响。已办结
33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2023-11-05 18:09卢氏县南山食用菌机械加工厂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五里川镇烟草公司西侧,南山食用菌加工作坊,产生噪音大,露天喷漆气味刺鼻,之前反映过,喷漆设备已转移到五里川镇街中阳光合作社内。2023年11月5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接到省厅转办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五里川镇烟草公司西侧,南山食用菌加工作坊,产生噪音大,露天喷漆气味刺鼻,之前反映过,喷漆设备已转移到五里川镇街中阳光合作社内。”的信访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南山食用菌加工作坊”实为卢氏县南山食用菌机械加工厂,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五里川镇,经营范围:食用菌机械加工与销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相关规定,该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二、被举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9日到达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现场检查时,该机械加工厂未作业。厂区建设有作业大棚一座,主要生产设备有小型切割机1台,焊接机2台,有长期从业人员1名,临时从业人员1名,日常从事食用菌相关金属机械维修与加工,平时间歇性作业,收到维修任务或加工任务后进行生产作业。现场未发现有喷漆设备及喷漆作业痕迹,未发现有难闻刺鼻气味产生,未发现有扬尘现象产生。
该机械加工厂厂区地面未硬化,地面有部分垃圾、积水,生产材料和产品堆放杂乱,厂区有部分杂草生长,环境卫生较差。
该机械加工厂厂区北侧和东侧为食用菌袋料大棚,西侧有三户群众日常居住,南侧20米处为卢氏县五里川镇街道。该机械厂主要噪音源为切割机作业时切割金属制品的声音。执法人员委托卢氏县环境监测站检测人员现场对切割机正常作业时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在厂区西侧设置检测点位,现场检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执法人员现场走访部分附近居民和群众,反馈平时该加工厂零星作业,对附近居民生产生活没有什么影响。
随后,我局执法人员到五里川镇阳光合作社进行查看,该合作社厂区建设有香菇烘干箱两座,冷库一座,日常从事香菇食用菌烘干加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喷漆设备及喷漆作业现象。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五里川镇烟草公司西侧,南山食用菌加工作坊,产生噪音大,露天喷漆气味刺鼻,之前反映过,喷漆设备已转移到五里川镇街中阳光合作社内。”问题不属实。
三、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意见
一是要求卢氏县南山食用菌机械加工厂注意作业时间,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附近居民休息时间避免生产作业。
   二是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清除杂草、垃圾,将厂区生产设备、材料产品等整齐规放,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答复投诉人情况
因该举报件为匿名举报,无法联系到投诉人。
已办结
34河南省三门峡市2023-11-03 07:45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渑池张村义翔铝业生产粉尘污染周边环境,致使种的辣椒地受污染减产,上次已投诉,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再次投诉举报人反映的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张村镇,成立于2004年2月,项目总投资12.7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2亿元,设计规模为年产30万吨冶金级氧化铝。一期建设年产10万吨氧化铝生产线,二期建设年产20万吨氧化铝生产线,2010年4月项目建设全部完成,2005年8月,取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义煤集团义翔铝业公司年产30万吨氧化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5]663号。2015年1月6日取得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义煤集团义翔铝业公司年产30万吨氧化铝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5]47号。该公司采用目前国际主流的拜尔法生产工艺,先后通过了ISO9001:2015国际质量管理体系、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5001:2011能源管理体系和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该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延续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我局执法人员与举报人联系后,经举报人同意,我局执法人员与举报人和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实地现场调查。
经现场调查我局执法人员对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在线监控设施进行现场查看未发现该公司近半年来未出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标情况,对各项污染处理设施及运行台账进行现场查看未发现有污染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辣椒地约20亩左右距离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南侧约30米左右,在辣椒地没有发现有粉尘和其他污染物附着在辣椒叶面上。但举报人口述:是因为下雨导致辣椒叶面上的污染物被雨水冲刷掉,实际辣椒叶面上有灰色的物体附着,导致辣椒收成减产约70%左右,要求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赔偿。经过执法人员查看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巡检维修记录显示:2023年10月11日00:19分,该公司热电分公司脱硫班长李向楠现场巡检脱硝系统时,发现灰库顶冒灰,立即到灰库现场确认,同时汇报车间值班主任阮琨峰,李向楠到达灰库现场确认灰库满料位。值班主任安排立即停运锅炉电袋除尘打灰系统,同时安排值班班长郭伟协助李向楠冲洗灰库南路面,00:25锅炉除尘器输灰系统停运,灰库冒灰停止。后经现场视频回放00:11 灰库开始冒灰,00:25 冒灰停止,灰库冒灰持续14分钟。后经现场调查发现,当日1#、3#锅炉运行,2#锅炉停运转入检修,为确保2#锅炉电除尘检修顺利进行,需将2#锅炉电除尘灰仓底部积灰全部输送至灰库,正常1#3#炉两套系统输灰,冒灰发生期间1#2#3#输灰系统同时输灰,输灰工业风压力过大,导致灰库憋压,灰库顶部焊缝瞬间开裂,造成粉煤灰溢出,是本次事件的直接原因。经我局执法人员调解后,和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共同达成一致意见,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因热电分公司灰库突发粉煤灰泄露导致辣椒地部分辣椒叶面有灰色粉尘。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赔付1.5万元。举报属实。今后,我中队将继续依法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实行定时或不定时监督监察,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
已办结
35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2023-10-29 07:18无名养猪厂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马家乃村向北1000米可耕地内,有养猪厂向该耕地内排放粪便污水,了解到附近有一家养猪厂,影响村民耕地土壤,请排查,并回复来电人。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查,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问题开展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无名养猪厂为村民自建的一个小型养猪厂,存栏生猪150头,位于陕州区马家崖村西北约1公里处,该养猪厂建设有粪污收集池,收集后的粪污用于自家田地施肥。 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 2023年10月30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环境问题开展现场调查,现场未发现养猪厂向周边耕地排放粪便污水,该养猪厂西侧150米处和北侧30米处耕地内有沼液浇地痕迹,与村委工作人实地查看得知该养猪厂周边土地是村集体农田,村委为了肥沃土地,将周边集体农田全部用沼液进行施肥,该集体用地目前由信访人承租,为了缓解群众之间矛盾,村委决定租用机械对该养猪厂西侧、北侧田地进行翻耕。目前浇灌沼液田地已翻耕,我们将现场土地翻耕情况电话告知信访人,信访人对处理结果比较满意。下一步,将及时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化解群众之间矛盾,维护好居民环境权益。
36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2023-10-23 10:02无名味道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义马产业集聚区附近西洁洼村,20分钟前出现很刺鼻的化工气味,疑似农药的味道,请排查。2023年10月24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问题开展现场调查,对上述企业进行了排查核实,重点核实了化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维情况,无组织废气排放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各类化工物料存储等情况,暂未发现相关问题,并对废气在线监控数据进行调阅,上述企业废气在线数据均正常。举报人反映在西结洼村出现刺鼻化工气味,该村距离产业集聚区最近的企业大约有1公里左右,加之园区内化工企业较多,现场排查,未发现有刺鼻化工气味。同时,举报人为匿名举报,无法联系到举报人询问具体情况。
37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2023-10-23 08:47义马市中亿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举报人反映,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东区毛沟红绿灯向东100米路北“中亿重工机械厂”,粉尘大、噪音大,污水排入河道,污染严重,请排查。经现场核查,该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暂存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
切割废气和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出,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净化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作业活动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产生的噪音经厂房隔音衰减。
2023年11月13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噪声进行检测,最大噪声值为50.4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