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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4月信访投诉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5-15 14:10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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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2024-04-18 22:14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该厂靠烧秸秆,木材来发电,烟筒排烟应该是正常,但是来料木柴的堆积,造成刺鼻的味道,附近几个村庄大家都受其害。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位于灵宝市城东产业集聚区,经营范围:灵宝市从事生物质热电联产业务和城市集中供热业务。2018年11月8日,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1×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由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三环审[2018]34号;2020年5月,该项目通过第三方进行自主验收。2022年12月办理排污许可证,原料为树枝和木材,产品为电力及热力,生产工艺流程为:干料棚-皮带输送-炉前给料-锅炉-蒸汽-汽轮机组-发电机组-变电站,废气产污环节为130吨/时高温高压生物质直燃锅炉,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采用风除尘+袋式除尘、低氮燃烧技术+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氧化协同脱销处理系统、半干法炉外脱硫+碱液喷射脱硫系统进行处理,固废方面为炉灰,建设有袋式除尘器进行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二、调查情况
2024年4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进行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燃料进入炉膛后加热,产生的蒸汽送入汽轮机做功,带动发电机发电,汽轮机排汽经凝汽器冷凝成液态水后,与锅炉补充水混合后进入锅炉回用。锅炉运行过程中,汽轮机同时抽出部分蒸汽用于供热或工业蒸汽。现场检查时,废气排放口烟气呈白色,未发现存在异味。储存燃料的料棚位于该公司厂区的北段,为防风抑尘半封闭网,兼顾消防和防风抑尘功能,要求的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村民居住,主要堆放为干燥的树枝,现场未闻到有刺鼻异味。4月26日,经调阅该公司提供的2024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检测报告,显示各项监测数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排放标准。
三、调查处理情况
“三门峡市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该厂靠烧秸秆木材来发电,烟筒排烟应该是正常,但是来料木柴的堆积,造成刺鼻的味道,附近几个村庄大家都受其害”的问题,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监督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的现象发生。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2024年4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将调查情况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基本满意。
已办结
2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2024-04-10 11:34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金冶炼分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不知名工厂,从山西长治将电石渣拉到灵宝黄金二分场进行处理,该厂无固废转移手续,请执法人员排查。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金冶炼分公司,位于灵宝市道南工业区,经营范围:黄金及附属产品(白银,电解铜,硫酸)生产及销售。该公司建设有五条生产线,两条长期停产,三条正在进行生产,均已办理环评手续并通过验收。2001年4月30日,《100t/d金精矿扩建项目》(共两条50t/d生产线,已拆除)经灵宝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01年11月5日,通过灵宝市环境保护局环保竣工验收。2000年12月20日,《150t/d焙烧氰化技改项目》经灵宝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01年9月27日,通过灵宝市环境保护局环保竣工验收。2004年4月6日,《150t/d金精矿扩建工程项目》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号:(豫环监[2004]58号);2005年7月6日,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环保竣工验收,文号:(豫环保验[2005]55号)。2007年2月8日,《200t/d含砷难选冶金精矿冶炼项目》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号:(豫环审[2007]40号);2011年1月18日,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环保竣工验收,文号:(豫环审[2011]4号)。原料为金精粉,工艺流程为浆式进料—沸腾炉酸化焙烧—SO2烟气制酸—酸浸提铜—萃取—电积生产电解铜—氰化浸出—锌粉置换—污水处理,主要产品为黄金、白银、电解铜、工业硫酸。废气方面废气经制酸转化后,经过配套建设的脱硫脱硝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尾气排放口安装有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废水方面建设有配套污水处理厂,添加电石渣对生产废水进行中和,再经深度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向外界排放。                                                           
二、调查情况
2024年4月12日,经我局执法人员姚博对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金冶炼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二分厂一段停产,二分厂二段、三分厂正在进行生产,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已与环保部门联网并实时上传数据,生产废水进入配套的污水处理厂,添加电石渣进行中和,再经深度治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向外界排放。经询问企业安环科负责人得知,污水处理使用的电石渣由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深圳金达黄金有限公司统一通过竞标方式合法采购,提供有深圳金达黄金有限公司与三门峡鸿源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及第三方公司购销资料,先由焦作市昊华宇航化工有限公司从焦作瑞宸商贸有限公司购买电石渣,再销售给三门峡鸿源化工有限公司,然后由三门峡鸿源化工有限公司运送电石渣到黄金冶炼分公司用于废水处理,并非自山西省购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只有跨省转移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时,才需要向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
三、调查处理情况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不知名工厂,从山西长治将电石渣拉到灵宝黄金二分厂进行处理,该厂无固废转移手续”的问题,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我局将加强监管及巡查力度,监督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坚决杜绝环境污染及环境违法事件发生。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因举报人为匿名,未留联系方式,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将调查情况告知举报人。
已办结
3河南省三门峡市2024-04-10 07:29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水库位于张茅乡杨村3组。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三中队进行调查处理。一、案件来源: 该件来源为群众举报件,举报人系*号,举报内容为: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杨村三组东北方向,锦荣水泥排烟污染水塘,把鱼都淹死了,”的相关问题。 二、相关企业基本情况: 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地址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后崖村、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水泥。该公司共有两期主要建设项目分别为:一期4500t/ d 熟料带纯低温余热发电水泥生产线项目于2005年4月20日取得了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环评批复,文号:豫环监[2005]69号。2010年4月7日通过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竣工验收,验收文号:豫环评验[2010]23号:二期4500t/ d 熟料带纯低温余热发电水泥生产线项目,于2009年9月取得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环评批复,文号:豫环审[2009]313号。2016年12月20日通过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的竣工验收,验收文号:三环审[2016]107号。2020年12月1日该公司变更办理了排污许证,排污证类别:重点管理。该公司建设项目生产产品:水泥制品;主要生产设备:2个回转窑、2个篦冷机、2个预热器;水泥生产线相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有:4台高效袋式除尘器、2套脱硫系统、2套脱硝系统;158台袋式除尘器;生产工艺流程:石灰石一生料磨一预热器一回转密﹣篦冷机一水泥磨﹣成品。 三、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烟尘10mg/㎥、二氧化硫35mg/㎥、氮氧化物50mg/㎥、,现场调阅该公司历史在线监控数据显示无异常超标数据,2024年第一季度已进行监测,报告正在编制中,参考2023年四季度报告显示:有组织污染物排放数据:一期窑尾监测数值颗粒物:4.0mg/㎥、二氧化硫7mg/㎥、氮氧化物48mg/㎥,二期窑尾监测数值颗粒物:2.9mg/㎥、二氧化硫3mg/㎥、氮氧化物35mg/㎥;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数据:厂界颗粒物点位1上风向0.225mg/㎥、下风向1#0.330mg/㎥、下风向2#0.378mg/㎥、下风向3#0.360mg/㎥,点位2上风向0.244mg/㎥、下风向1#0.380mg/㎥、下风向2#0.354mg/㎥、下风向3#0.307mg/㎥,点位3上风向0.223mg/㎥、下风向1#0.379mg/㎥、下风向2#0.327mg/㎥、下风向3#0.364mg/㎥,均未发现有超标排放的现象。 四、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举报人所反映的水塘位于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西北侧,厂界直线距离约900米,据举报人所述,该水塘是2021年720特大暴雨期间产生的积水坑,举报人2021年12月1日与当地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协议,2022年元月开始,分别投放养殖了工程鲫、锦鲤、鲢鱼、青鱼、甲鱼、黄辣丁、小龙虾,共计投资25万元,2023年10月出现有鱼苗死亡的现象。 2024年4月8日在接到举报人向12369环境举报热线进行的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10日、4月23日分别两次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勘察,水面面积5亩,深度约2米,水质呈淡绿色,现场调查期间未发现有死鱼现象,但现场举报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前期死鱼的照片资料,认为是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在生产期间排放的烟尘附着水面,导致部分水产养殖商品缺氧窒息,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赔偿。 五、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履职情况: 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调解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3日进行了2次行政调解无果,2024年4月28日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向我局递交了不接受调解的情况说明,依据《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调解办法》第四条、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生态环境行政调解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行政调解或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规定终结调解。 对此情况,我局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调解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于2024年4月29日向本人出具了行政调解终止调解书,文号:三环二终调[2024]1号。同时向本人说明了可向其它具有管辖权限的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六、工作建议: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加大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同时进一步督促属地乡政府,强化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已办结
4河南省三门峡市2024-04-09 23:58交口乡侯家沟村无名工厂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侯家沟村,侯家沟村无名工厂,举报人称晚上只有这一家工厂噪音很大,但不知道厂的名字。接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转办的“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侯家沟村,侯家沟村无名工厂,举报人称晚上只有这一家工厂噪声很大,但不知道厂的名字。”问题,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群众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侯家沟村,侯家沟村无名工厂,举报人称晚上只有这一家工厂噪声很大,但不知道厂的名字。”问题不属实。执法人员接到群众反映后立即前往湖滨区交口乡侯家沟排查,经查,湖滨区交口乡侯家沟村村内均为住家户,未发现有无名工厂,因投诉人匿名,具体情况无法与投诉人核实。执法人员随机访问村民夜间是否有噪声的影响,村民表示未发现,执法人员又到侯家沟村村委会核实村内最近是否有新进入的加工厂,村委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并出具情况说明。
二、回复情况
投诉人为匿名,无人回复给投诉人。
已办结
5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2024-04-09 12:24无名馒头店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城关镇牛庄村村南,中原银行往南20米,无名馒头店,每天早上9-11点烧柴烧煤,气味难闻,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请尽快处理。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无名馒头店位于灵宝市城关镇牛庄村,其在自家院内安装高效节能常压锅炉1台,主要燃料为木材,无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二、调查情况
2024年4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陈丰对该馒头店进行检查,该馒头店位于居民区内,正在进行作业,锅炉正在使用,利用蒸汽进行蒸馍,燃料为木材,排烟管道高约3米,可见黑烟排放。
三、调查处理情况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城关镇牛庄村村南,中原银行往南20米,无名馒头店,每天早上9-11点烧材烧煤气味难闻,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请尽快处理”的问题,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燃煤不属实,其余问题属实。我局执法人员告知该馒头店负责人,因该馒头店位于居民区,且无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议其搬迁位置并安装污染防治设施。2024年4月11日,经我局执法人员复查已将锅炉拆除。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我局将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监督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的现象发生。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2024年4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已办结
6河南省三门峡市2024-04-08 21:59三门峡市湖滨区向涛汽车维修部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东段白天鹅酒店停车场往下铁路桥下面,有3家修车店,喷漆味大。接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转办的“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东段白天鹅酒店停车场往下铁路桥下面,有3家修车店,喷漆味大”问题,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东段白天鹅酒店停车场往下铁路桥下面有3家修车店实际是3家店铺(其中1家为弹棉花店、1家为汽车仓库店、1家为汽车维修店)。汽车仓库店现不维修,仅当仓库使用。群众反映的喷漆店铺名为:三门峡市湖滨区向涛汽车维修部,经营范围: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配套污染防治设施:UV光氧+活性炭,生产设施:喷漆间1间、升降机1台、抛光机1套、气焊1套。
二、调查情况
群众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东段白天鹅酒店
停车场往下铁路桥下面,有3家修车店,喷漆味大”问题部分属实。执法人员接到群众反映后立即前往崤山路东段白天鹅酒店停车场往下铁路桥下面排查,3家修车店实际是3家店铺(其中1家为弹棉花店、1家为汽车仓库店、1家为汽车维修店),汽车仓库店现不维修,仅当仓库使用。群众反映的喷漆店铺实际为三门峡市湖滨区向涛汽车维修部,执法人员在现场时该店铺未进行喷漆工序,现场未发现喷漆异味现象,该店铺喷漆间安装有UV光氧+活性炭设施,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喷漆间排气管下方窗户有破损、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未建立环保台账的问题。
三、处理情况
针对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对该店铺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改正相关问题,2024年4月26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整改情况,该店铺已完成整改并报整改报告。
四、回复情况
投诉人为匿名,无法回复给投诉人。
已办结
7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2024-04-03 15:57灵宝市豫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中洲路,豫西矿业,噪音大,气味大,请尽快调查。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豫西矿业实际为灵宝市豫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豫灵镇中州路北段。2013年11月1日,该公司日处理200吨含铜金精粉多金属综合回收项目经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号:豫环审〔2013〕505号。该项且目前已建成氰化车间,锌粉置换工段和浮选车间,氰化车间生产工艺:调浆-分级-球磨-碱浸浓密机-氰化浸出-二次浸出;锌粉置换工段生产工艺:贵液-加入锌粉-置换-活性炭吸附;浮选车间生产工艺:精粉-搅拌-浮选-沉淀池。配套的环保设施为氰化循环水池、浮选循环水池、尾矿池。
二、调查情况
2024年4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灵宝市豫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因资金原因已于2022年停止建设,已建成的有氰化车间、锌粉置换工段和浮选车间,冶炼生产线和制酸生产线未进行建设,现场未发现存在生产痕迹和环境违法行为。
三、调查处理情况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中洲路,豫西矿业,噪音大,气味大”的问题,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监督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的现象发生。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2024年4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将调查情况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基本满意。
已办结
8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4-04-02 17:32渑池县利源矿产品有限公司三门峡市渑池县洪阳镇胡坑村,昆祥砖厂东侧,有一电池渣厂,没有手续,乱堆乱放,已经倒到义马,污染环境,希望调查处理。举报人电话保密。渑池县利源矿产品有限公司 ,位于渑池县洪阳镇胡坑村,经营范围是矿产品加工、销售,该公司“年加工10万吨矿产品项目”2017年7月5日在渑池县环境保护局办理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渑环审(2017)30号,2018年9月委托第三方进行了竣工验收,该公司办理了排污登记,有效期:2020-05-11至2025-05-10,生产工艺为原料→大鄂破破碎→ 筛分→小型鄂破破碎→筛分→堆放→装车外运,主要生产设备有鄂破、传送带、振动筛、给料机、装载机,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有1辆洒水车,密闭料棚、喷淋设施、车辆冲洗装置等。2024年4月8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问题开展现场调查,该公司未生产,现场未发现车辆运输,密闭料棚约2500平方,堆放大量煤矸石石灰,密闭料棚大门未关闭,厂区进出道路积尘较厚,易产生扬尘。经调查,该公司在2023年9月23日与洛阳江天建材厂签署《仓储租赁协议》存储煤矸石石灰,租赁期为一年,洛阳江天建材厂在义马市开祥化工有限公司购买煤矸石石灰途径义马市运输至渑池县洪阳镇胡坑村利源矿产品有限公司密闭料棚内临时仓储,全程近8公里,因在运输过程中未有效覆盖,易造成扬尘污染及跑冒滴露现象,现场责令该公司严格遵守环保制度,限期两个月对仓储的煤矸石石灰进行清运,只出不进,在运输过程中对物料运输车辆进行有效覆盖,采取湿法作业,加大洒水频次,做好降尘抑尘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监管力度,做好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群众反映问题没有手续不属实,乱堆乱放已经倒到义马部分属实(实为跑冒滴露)。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该区域监管力度,增加现场监察频次,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已办结
9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2024-04-02 12:59灵宝市东方家具店三门峡市灵宝市川口乡三圣村原甲鱼养殖场内,无名家具加工作坊,无手续,气味难闻,噪声扰民。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无名家具加工作坊实际为灵宝市东方家具店,位于灵宝市川口乡三圣村九组,经营范围:家具制造,2023年6月建成,生产工艺:成品板材-切割-组装,主要设备:裁板机、打孔机、封边机,主要污染防治设施为布袋除尘器和密闭车间。
二、调查情况
2024年4月9日,经我局执法人员对灵宝市东方家具店进行现场检查,该家具店未进行作业,建设有密闭车间和袋式除尘器,主要生产设备已采取降噪措施,并进行二次密闭,主要工艺为切割组装,不涉及喷涂作业,现场未闻到有刺鼻气味,该家具店周边无环境敏感点,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700米。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版》(部令第16号)第十八项,灵宝市东方家具店(家具制造业)属于豁免类,不纳入环评管理。
三、调查处理情况
“三门峡市灵宝市川口乡三圣村原甲鱼养殖场内,无名家具加工作坊,无手续,气味难闻,噪声扰民”的问题,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监督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的现象发生。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因举报人为匿名,未留联系方式,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将调查情况告知举报人。
已办结
10河南省2024-04-01 04:23河南羲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煤化产业集聚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经七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北角中能公司对面,羲河化工厂,排放刺鼻废气,望核查。2024年4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共有4个废气排放口,其中:脱硫剂尾气排放口,污染因子有氮氧化物、颗粒物,采用“碱喷淋+脱硝+碱喷淋”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并配套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检测因子均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污染因子有氨气、硫化氢、非甲烷总烃,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排放口,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排放口,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污染物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0米高排气筒排放。储罐区建设有9个储罐,装载的物料主要为硝酸和硫酸,使用内浮顶+氮封储罐,密闭方式符合规范要求。
2024年2月,该单位委托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对各排放口有组织废气(硫化氢、氨、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和厂界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氯化氢、甲醛、非甲烷总烃、甲苯、臭气浓度等)进行了采样检测;2024年3月,该单位委托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对自动在线检测设施进行了比对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应技术规范要求,监测频次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针对群众举报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多次巡查,重点查看其涉气生产线和产污环节治理设施运行状态,相应治污设施运行规范,运行台账记录齐全,同时使用手持式PID仪对该单位厂区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多次检测,排放浓度均未超出规定限值。
已办结
11河南省三门峡市2024-03-31 19:46东城南村无名工厂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英豪镇东城南村北侧200米后大河,河流污染呈现黑褐色。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四中队进行调查处理。一、案件来源: 案件为省厅转办的群众电话举报件。举报对象:“三门峡市渑池现英豪镇东城南村北侧200米后大河”。举报内容:“河流污染呈现黑褐色”。 二、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所反映的“三门峡市渑池现英豪镇东城南村北侧200米后大河”实际为三门峡市陕州区至渑池县的南涧河,该河流发源于陕州区观音堂镇阮坪村,流径渑池县英豪镇东城南村。 三、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关于“河流污染呈现黑褐色”的问题,属实。 2024年4月1日,我局及相关部门人员到该河流周边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现场勘察,河水呈现紫红色的原因是有人在河流上游向河水中倾倒废液造成,随即我们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 一是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及观音堂人民政府立即组织人力、机械对河水进行拦截,同时河南省三门峡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监测与安全中心对倾倒废液及河水进行取样,现场用PH试纸测试水样呈酸性,研判分析后采用石灰石对截留河水进行酸碱中和,并将截留河水抽取至污水处理厂调解池处理。 二是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观音堂镇政府工作人员、观音堂镇派出所公安民警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河流周边情况进行排查,发现河流上游连霍高速观音堂站引线公路旁边排水沟有倾倒废液的情况,随即观音堂派出所民警通过调取附近道路监控,锁定嫌疑车辆和嫌疑人,并对嫌疑人进行调查询问。 三是河水异常情况已于2024年4月1日当晚处置完毕,河水已恢复正常。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由于案件涉嫌刑事犯罪,2024年4月16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案件移送陕州区公安局。 目前,陕州区公安局正在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侦查。我局执法人员将调查处理情况与信访人进行了沟通,信访人对办理情况基本满意。 四、下步措施: 我局将持续关注该区域相关情况,及时与属地乡镇联系沟通,联合陕州区观音堂镇政府加强对该河流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督促陕州区观音堂政府做好群众稳定工作,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好群众环境权益。已办结
12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4-03-28 10:32渑池县德祥农牧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镇仰韶村第九组,不知名养鸡场,气味特别难闻,有大量苍蝇影响日常生活。举报人所反映的无名养鸡场为:渑池县德祥农牧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农产品种植及销售;有机肥料加工及销售;饲料生产及销售。该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在原渑池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该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申报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2020-11-12至2025-11-11。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有粪道除臭装置、自动清粪机、化粪池3个。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2024年4月1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渑池县德祥农牧有限公司距离最近的村庄1公里左右,周边无明显难闻气味。目前该养殖场正在进行鸡舍改造,共6座鸡舍,现在就1座鸡舍养有10000只小鸡(肉鸡),共建有3个化粪池,厂区未发现堆存鸡粪现象,现场工作人员称:鸡粪便有专人专车两天清理一次,用于周边农户农田灌溉。现在正值春季,苍蝇蚊虫增多,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养殖场加大频次对鸡场周边进行喷洒消毒水及灭蝇药,避免影响周边群众。今后,我中队将继续依法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实行定时或不定时监督监察,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13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4-03-26 10:35河南仰韶生化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城关镇,涧河公园,附近工厂向该段河里排放工业污水,污染环境。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举报人举报的公司为河南仰韶生化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属发酵制品行业,位于渑池县黄花工业园区,该公司年产2000吨纤维素酶项目的环评文件于2003年6月24日由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三环监表〔2003〕3号),2008年4月23日通过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环保验收(三环验〔2008〕5号)。2009年5月21日,该公司生物酶制剂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豫环审〔2009〕123号),2016年11月23日在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环保备案(三环函〔2016〕74号)。
接到举报后,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局执法人员对河南仰韶生化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经查,该公司主要以玉米淀粉、玉米浆为原料,采用生物发酵的方法生产酶制剂,生产工艺:配料液化—菌种培养—发酵—板框压滤—超滤浓缩—标准化处理(浓缩后的半成品加入防腐剂,再次精滤得到成品)。在发酵、干燥以及污水处理等环节会产生气味。发酵、干燥等生产环节安装有四套尾气净化系统,该系统将产生的气味全部收集后用风机将其引入生物滴滤塔内,一部分被塔内的雾状清水去除,剩余部分通过管道送入生物净化装置中,通过生物菌对气味进行彻底分解,最终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因生产设施的排气管道与环保设施的进气管道相连,若环保设施停运会直接导致生产设施排气受阻,致使生产工段不能运行,所以该公司的环保施设不会出现即开即停现象,调阅该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自行监测报告,自行监测报告中未发现存在异常超标监测数据,至此群众反应的闻到一股类似脚臭味情况不属实。在废水处理阶段,该公司产生的废水配套有日处理污水1000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主要采用生物法处理生产废水,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未进入涧河,该公司废水总排口安装有水质自动监控设施,并于省厅联网,现场查看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未发现存在异常超标数据,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厂区附近进行勘察,未发现有废水入河的现象,至此群众举报的附近工厂向涧河排放工业废水污染环境的情况不属实。下一步,我局执法人员将持续加大对河南仰韶生化工程有限公司的监管巡查力度,同时指导企业在日常生产中严格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运维工作,按操作规程精心作业,坚决杜绝生产过程中异味超标排放、因环保设施“跑冒滴漏”造成气味逸散等问题,确保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已办结
14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2024-03-25 20:23群众搭建大量香菇食用菌袋料大棚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朱阳关镇王店村成子组,大量种植香菇,使用一种物质燃烧用来熏菇,散发有毒物质,造成整个村庄甚至整个乡镇大气污染。2024年3月25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接到省厅转办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朱阳关镇王店村成子组,大量种植香菇,使用一种物质燃烧用来熏菇,散发有毒物质,造成整个村庄甚至整个乡镇大气污染的信访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环境问题”所在地,位于卢氏县朱阳关镇王店村,附近群众搭建大量香菇食用菌袋料大棚。
二、现场核实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8日到达现场开展调查。
现场检查时,发现有成片香菇食用菌袋料大棚,大棚内码放香菇袋料,晾晒有部分干香菇,附近地面垃圾随意丢弃,环境卫生较差。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燃烧物质熏香菇现象。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朱阳关镇王店村成子组,大量种植香菇,使用一种物质燃烧用来熏菇,散发有毒物质,造成整个村庄甚至整个乡镇大气污染。”问题不属实。
三、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意见
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走访附近群众,要求附近农户组织生产时增加清扫频次,确保周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答复投诉人情况
2024年4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与投诉人电话联系,投诉人电话无人接听。
已办结
15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2024-03-25 10:38卢氏县瓦窑沟乡里墁坪村琵琶沟组淇河属于丹江支流,汇入丹江口水库,隶属于南水北调流域。近年来,在河南卢氏县瓦窑沟乡里墁坪村的琵琶沟,距离淇河岸边不足200米的地方,人为制造垃圾露天堆放场,附近多个乡镇的垃圾均倾倒在琵琶沟,造成周边环境恶臭,严重污染地下水,此政府行为严重背离国家环保政策,特别是南水北调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政策,请国家有关部门严肃调查处理。2024年3月25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接到市局转办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 ,淇河属于丹江支流,汇入丹江口水库,隶属于南水北调流域。近年来,在河南卢氏县瓦窑沟乡里墁坪村的琵琶沟,距离淇河岸边不足200米的地方,人为制造垃圾露天堆放场,附近多个乡镇的垃圾均倾倒在琵琶沟,造成周边环境恶臭,严重污染地下水,此政府行为严重背离国家环保政策,特别是南水北调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政策,请国家有关部门严肃调查处理的信访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环境问题”所在地,位于卢氏县瓦窑沟乡里墁坪村琵琶沟组,为瓦窑沟乡政府设置的临时垃圾堆存点。
二、现场核实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8日到达现场开展调查。
现场检查时,发现位于卢氏县瓦窑沟乡里墁坪村琵琶沟组有大量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现场未采取压实、覆盖、围挡等措施,垃圾扬散现象严重。该地距离淇河河道直线距离150米。询问乡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此处堆存点为附近几个行政村生活垃圾临时堆存地。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 ,淇河属于丹江支流,汇入丹江口水库,隶属于南水北调流域。近年来,在河南卢氏县瓦窑沟乡里墁坪村的琵琶沟,距离淇河岸边不足200米的地方,人为制造垃圾露天堆放场,附近多个乡镇的垃圾均倾倒在琵琶沟,造成周边环境恶臭,严重污染地下水,此政府行为严重背离国家环保政策,特别是南水北调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政策,请国家有关部门严肃调查处理。”情况属实。
三、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意见
经核实,上述区域位于河南卢氏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我局已将此情况上报县环委办,县环委办向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下达《关于妥善解决里墁坪村垃圾堆存问题的通知》(卢环委办〔2024〕2号),要求瓦窑沟乡政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瓦窑沟乡里墁坪村垃圾堆存问题。
四、答复投诉人情况
2024年4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与投诉人电话联系,将具体情况向其进行反馈,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16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4-03-22 21:15大唐渑池青龙山项目声音太大,噪音扰民被举报的企业名称为: 大唐渑池青龙山项目于2019年6月30日开始建设,开工前取得环境保护批复(三环审【2016】68号),该项目与2021年3月25日投产,2021年6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2024年3月29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问题开展现场调查,该公司正在对风机进行检修。针对举报问题开展现场调查,该公司在2023年已被多次举报,举报人系仁村乡坻坞村谢湾组村民,诉求大唐风力发电公司对该组修路300米,因该公司未达到举报人诉求目的被多次举报,2023年9月份该公司对谢湾组北侧5台风机总投资120万元进行了降噪施工,加装消声器。于2023年11月1日委托第三方河南康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南坻坞村谢湾组进行现场噪声检测,检测结果为昼间44dB(A)、夜间44dB(A),2023年11月20我局对南坻坞村谢湾组进行现场噪声检测,检测结果为昼间44.7dB(A)、夜间39.9dB(A);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目前该公司负责人已和举报人对接,针对举报人诉求会酌情商量解决,双方已达成一致。群众反映问题噪音部分属实。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区域企业监管,增加现场监察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查处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17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4-03-21 23:09河南仰韶生化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陈村乡黄花村村东边红绿灯旁边小区,最近每天晚上空气中都会闻到一股类似脚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举报人举报的公司为河南仰韶生化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属发酵制品行业,位于渑池县黄花工业园区,该公司年产2000吨纤维素酶项目的环评文件于2003年6月24日由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三环监表〔2003〕3号),2008年4月23日通过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环保验收(三环验〔2008〕5号)。2009年5月21日,该公司生物酶制剂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豫环审〔2009〕123号),2016年11月23日在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环保备案(三环函〔2016〕74号)。 接到举报后,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局执法人员对河南仰韶生化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经查,该公司主要以玉米淀粉、玉米浆为原料,采用生物发酵的方法生产酶制剂,生产工艺:配料液化—菌种培养—发酵—板框压滤—超滤浓缩—标准化处理(浓缩后的半成品加入防腐剂,再次精滤得到成品)。在发酵、干燥以及污水处理等环节会产生气味。发酵、干燥等生产环节安装有四套尾气净化系统,该系统将产生的气味全部收集后用风机将其引入生物滴滤塔内,一部分被塔内的雾状清水去除,剩余部分通过管道送入生物净化装置中,通过生物菌对气味进行彻底分解,最终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因生产设施的排气管道与环保设施的进气管道相连,若环保设施停运会直接导致生产设施排气受阻,致使生产工段不能运行,所以该公司的环保施设不会出现即开即停现象,调阅该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自行监测报告,自行监测报告中未发现存在异常超标监测数据,至此群众反应的闻到一股类似脚臭味情况不属实。在废水处理阶段,该公司产生的废水配套有日处理污水1000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主要采用生物法处理生产废水,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未进入涧河,该公司废水总排口安装有水质自动监控设施,并于省厅联网,现场查看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未发现存在异常超标数据,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厂区附近进行勘察,未发现有废水入河的现象,至此群众举报的附近工厂向涧河排放工业废水污染环境的情况不属实。下一步,我局执法人员将持续加大对河南仰韶生化工程有限公司的监管巡查力度,同时指导企业在日常生产中严格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运维工作,按操作规程精心作业,坚决杜绝生产过程中异味超标排放、因环保设施“跑冒滴漏”造成气味逸散等问题,确保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已办结
18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4-03-21 17:04渑池县金光釉料加工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仁村乡徐庄村同力水泥厂对面,金光釉料加工有限公司2019年该公司县上列为取缔名单,今年最近又开始偷偷进装设备,怀疑该厂没有相关合法手续,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被举报的企业实际名称为:渑池县金光釉料加工有限公司,位于渑池县仁村乡徐庄村,经营范围钾长石加工、包装、购销,该公司年加工8000吨钾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渑环审(2017)84号,已办理排污登记,有效期:2024年3月25日至2029年3月24日,生产工艺为破碎、加工、包装、销售,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有除尘器两台、喷淋设施、安装有车辆车辆冲洗装置。2024年3月25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问题开展现场调查,该公司对密闭料棚进行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更换。经与该公司负责人了解,2019年因部分原料库占用耕地0.7亩被国土局列为取缔名单(口头阐述未正式下文),2020年3月份对占用0.7亩土地的原料库进行拆除,恢复原貌,自2019年停产至今,该公司自2019年停产至今,目前该公司对厂区进行翻修启动。经查,举报人系渑池城关镇人,2015年在仁村该区域进行钾长石加工项目,因非法占用土地被乡政府取缔,后因欠被举报企业渑池县金光釉料加工有限公司8.7万元,被法院起诉执行,渑池县金光釉料加工有限公司目前正在重新启动生产被举报,该公司目前已沟通交流达成一致,不再举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公司完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现严格遵守环保制度,在设施更换原料库修缮做好降尘抑尘措施。已办结
19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2024-03-21 14:20岗上村无名加工点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街道岗上村“鑫粒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近一周时间内每天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浓烟,造成粉尘污染严重,气味刺鼻难闻,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请排查。接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转办的“来话人反映,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街道岗上村‘鑫粒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近一周时间内每天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浓烟,造成粉尘污染严重,气味刺鼻难闻,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请排查。”问题,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群众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街道岗上村‘鑫粒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近一周时间内每天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浓烟,造成粉尘污染严重,气味刺鼻难闻,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请排查。”问题部分属实。执法人员接到群众反映后立即前往现场核查,到现场发现有土窑两座,约1.5吨原料,约3吨无烟煤,湖滨区崖底街道正在拆除土窑,通过崖底街道办工作人员了解,他们近日常安全巡查中发现该处建设有无名厂房,生产润滑剂,发现时窑炉刚开始加热。由于该厂未办理任何手续,属违法企业,湖滨区崖底街道办事处对其依法采取拆除、清理措施。目前,土窑已拆除到位,丧失生产能力,生产原料委托三门峡景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燃煤已清理完毕。
二、回复情况
投诉人为匿名,无人回复给投诉人。
已办结
20河南省三门峡市2024-03-20 10:31废品回收站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209国道与神泉路,豫西防水附近,废品回收站,举报人称里面在加工东西,散发难闻气味。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查,排查发现209国道与神泉路交汇处,豫西防水商店周边三家废品收购站,其中有一个废品回收站场地内正在烧树叶、塑料袋产生气味。现场对收购站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当事人承诺以后不会在随便烧东西。 下一步将加大该地区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原店镇政府加大对该地段的巡查力度,确保该地段现场安全。已办结
21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2024-03-19 15:47义马金裕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新区街道,义马南车集团粉尘污染严重。2024年3月20日经现场核实,河南中车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调漆、喷漆、喷砂、抛丸、焊接、修磨等生产设施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相应环节均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不存在粉尘排放严重的情况。
义马金裕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南中车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厂区南侧。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砂需重复利用,部分废砂暂存在厂区东侧露天场所,并使用土工布进行了覆盖,在回用过程中需掀开土工布使用铲车进行取砂,由于春季多风的气候特征,取砂过程中会出现粉尘逸散的情况。
在走访过程中,执法人员在该单位厂区东侧一墙之隔的田间遇到两名正在除草的群众,据群众介绍,其投诉诱因系企业工作人员取砂过程中,造成粉尘逸散,影响到群众除草作业,群众在与企业取砂作业人员沟通过程中,企业人员态度生硬,引起群众不满。
结合调查实际,鉴于该单位取砂回用作业过程中造成粉尘逸散的行为存在偶发性,也有天气原因带来的不可抗力,废砂暂存过程中未出现流失、渗漏至厂区外侧耕地的情况,未造成危害后果。本着对企业“惩戒恰当、警示教育”的原则,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我局执法人员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告诫,责令其加强精细化管理水平,取砂转运作业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杜绝粉尘无组织排放行为;二是采取长效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从源头上解决废砂露天暂存的问题;三是出具书面致歉信函,由我局负责信访回复人员进行了回访转达,受访群众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22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2024-03-19 13:50无名化工厂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寺河乡刘柏村,无名化工厂气味难闻,污染环境要求回复。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无名化工厂位于灵宝市寺河乡刘柏村,负责人主要设备有搅拌罐、柴油锅炉、脱水机、烘干机,原料为果蔬残渣、秸秆、尿素,生产流程为将果蔬残渣秸秆放入搅拌罐中加热煮沸杀菌后降温,脱水机过滤残渣滤渣烘干后,再加入饲料中喂猪喂羊,滤液中加入尿素,搅拌均匀后用水稀释对农作物进行施肥。
二、调查情况
2024年3月19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企业未生产,现场未发现近期生产痕迹,主要设备有搅拌罐、柴油锅炉、脱水机、烘干机,现场存在一定异味。经询问现场负责人,该企业2024年1月建设,未办理任何手续。
三、调查处理情况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寺河乡刘柏村,无名化工厂气味难闻,污染环境”的问题,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举报问题属实。该企业属于“散乱污”企业,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情况反馈至寺河乡政府,由寺河乡政府对该企业进行取缔。2024年3月28日,经我局执法人员复查,寺河乡政府已将该“散乱污”企业的设备全部拆除。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力度和频次,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到位,切实做到无死角、无盲区,强化基层网格日常监管机制,杜绝死灰复燃。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2024年3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已办结
23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2024-03-18 20:55义马市石佛鑫鑫环保建材厂材料库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常村镇孙家沟村东与孙家沟一墙之隔的煤厂,义马市石佛鑫鑫环保建材厂材料库上方,堆了几万吨煤矸石,无防尘措施,白天扬尘很大,日常晾晒东西很不方便;经常夜间装车卸车,噪音极大,严重影响周围居民夜间休息。1、“材料库上方,堆了几万吨煤矸石,无防尘措施,白天扬尘很大,日常晾晒东西很不方便”问题属实。
义马市石佛鑫鑫环保建材厂用于生产的煤矸石原料存储在6000平方米钢结构全密闭式材料库房内,因库容有限,部分煤矸石临时堆存在该材料库南侧露天平台处,经现场了解,该处堆存的物料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堆存量约1.5万吨。现场检查时发现堆存的物料未完全覆盖,虽有一辆洒水车,但物料转运过程中,因洒水抑尘措施不及时,极易产生扬尘,对周边群众日常晾晒东西造成影响。
2、“夜间装车卸车,噪音极大,严重影响周围居民夜间休息”问题属实。
2024年3月22日,执法人员在夜间突击检查时未发现装卸车情况,经后期调查溯源,该材料库前期存在夜间转运煤矸石的情况,装卸车辆及转运过程中易产生噪声,对周边居民夜间休息造成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群众诉求,我局已责令该企业清理露天堆存的煤矸石,清运期间对露天堆存的物料进行完全覆盖,加大洒水车辆洒水频次,做好有效抑尘措施。同时要求企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等敏感时段进行物料装卸作业,杜绝噪声扰民问题再次发生。经复查,该企业的物料覆盖问题和夜间装卸车问题已有效落实。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督力度,确保相关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响应群众诉求。
已办结
24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4-03-18 10:12渑池县凯乐矿产品有限公司举报人反映,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城关镇塔尼村北高店村东侧有一煤厂,露天作业、堆放煤炭,粉尘大,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请排查。举报人反映的煤场为:渑池县凯乐矿产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金属矿石销售;矿物洗选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2023年10月23日渑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10-411221-04-01-451089;2023年12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月5日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批复,编号:三环渑局审[2024]1号;工艺流程:煤炭铝石进厂过磅-棚内卸车-煤炭配煤-装车-煤炭出厂过磅-外售。举报人反映“渑池县城关镇塔泥村北高店村东边,原钢厂院内煤场露天堆放作业扬尘污染严重”的举报问题属实。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03月08日到现场查看,渑池县凯乐矿产品有限公司院内露天堆放煤泥存在扬尘污染的问题我局进行立案调查,立案号:豫1221[2024]9号。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渑池县凯乐矿产品有限公司巡查力度,切实维护好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25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2024-03-17 15:02灵宝市成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阳平镇香什村门楼西边金矿厂,厂区内噪音特别大,大车拉矿时造成烟粉尘污染,请尽快核实处理。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金矿厂实际为灵宝市成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灵宝市阳平镇程村村。2016年12月14日,该公司300吨/日矿渣资源多金属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经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备案,文号:三环函(2016)79号。2022年5月23日,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原料为金矿石,产品为载金碳,生产工艺流程为破碎-磨矿-吸附-浸出-破氰-尾矿堆存尾矿库,废气方面破碎工段建设有袋式除尘器和密闭廊道,废水方面生产废水经破氰压滤后,废水回用生产系统,废渣堆存于尾矿库内。
二、调查情况
2024年3月19日,经我局执法人员对灵宝市成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近期生产痕迹,该公司厂区南边道路泥泞,路面散落大量尘土,厂区堆放物料部分未覆盖。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得知,该公司因无原料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近期刚从外面购买少量原料,运输过程中产生一定噪声,同时因降雨道路泥泞,运输原料和堆放原料造成一定的扬尘污染。
三、调查处理情况
“灵宝市阳平镇香什村门楼西边金矿厂,厂区噪音特别大,大车拉矿时造成烟粉尘污染”的问题,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举报问题属实。我局执法人员一是现场要求该公司立即对厂区南边道路路面散落的大量尘土进行清扫保洁;二是对该公司厂区堆放物料部分未覆盖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1282环责改字【2024】13号)。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监督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现象发生。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因举报人为匿名,未留联系方式,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
已办结
26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2024-03-17 10:12刺鼻气味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张茅村神火碳素厂东2公里左右,周边还有一个水泥厂,不清楚那个工厂排放的不定时散发刺鼻气味,请执法人员进行排查。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三中队进行调查处理。一、案件来源: 该件来源为群众举报件,举报人系匿名,举报内容为: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张茅村神火碳素厂东两公里左右,周边还有一个水泥厂,不清楚哪个工厂排放的不定时散发的刺鼻气味,”的相关问题。 二、相关企业基本情况: 三门峡中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行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经营场所: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后崖村。 三门峡中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处置固体废物技术改造项目于2019年7月24日,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三环[2019]26号;2020年9月3日,该公司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为:重点管理;2021年9月30日,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该公司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2日,证书编号:豫环许可废字151号。协同处置的危险废物包含固态危险废物、半固态危险废物、液态危险废物,主要处置类别包含有机溶剂废物、乳化液、医药废物、废药物药品、精(蒸)储残渣、废矿物油、无法回收利用的废催化剂等22类危险废物(不处置高急、含铅、铭、镍、汞的废物);综合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污染土等; 生产工艺:(1、)危废入厂-存储危废暂存库-处置车间-固态废物(破碎)、-升降机-窑尾固态投料口-焚烧;(2、)危废入厂-存储危废库房-处置车间-半固态、液态进入污泥仓配比-窑尾分解炉-焚烧。 主要生产排污环节: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挥发性有机物。 配套的污染设施分别有:4台离心通风机、2台光氧+活性炭吸附净化器、1套布袋除尘器、2座事故应急收集池(兼做初期雨水池)、1套车辆冲洗装置。 三、现场调查情况: 2024年3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以举报人反映神火碳素厂东2公里沿线进行排查最终排查至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附近,确定举报人举报内容中提到的工厂实为三门峡中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三门峡中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利用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处置固体废物技术改造项目,日常贮存和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高温焚烧后均通过废气处置系统(布袋除尘器+复合脱硫+低氮燃烧+SNCR脱硝)处理,排入大气。当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1#、2#水泥窑因停产、检修同时停止运转时,暂停危废处置作业,启动污染处理设施应急处置系统,废气经活性炭吸附+UV光氧处置后排放。 在调查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手持TY2000-D型VOC/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分别对该公司周边居民点及厂界四周进行了检测,检测仪检测数值较低。 四、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履职情况: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现场要求该公司在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停窑期间严格落实公司环保制度,做好日常各项台账规范记录。 五、工作建议: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加大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同时进一步督促属地乡政府,强化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已办结
27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2024-03-16 18:30无名工厂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阳平镇麻沟村村西铺隔壁,麻沟村无名工厂,该厂主为烧活性炭,排出废气,气味严重,污染空气。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无名工厂实际为一处中频电炉提金点,其在2023年底利用废弃厂房新建两台中频炉,生产工艺为:含金物料-中频炉加热融化-回吹;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建设有袋式除尘器。
二、调查情况
2024年3月17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中频电炉提金点未生产,现场建设有两台中频炉,房间内堆放有烧炭使用的铁锅等设施,存在近期生产痕迹。
三、调查处理情况
“灵宝市阳平镇麻沟村村西铺隔壁,麻沟村无名工厂,该厂主为烧活性炭,排出废气,气味严重,污染空气”的问题,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举报问题属实。该中频电炉提金点属于“散乱污”企业,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情况反馈至阳平镇政府,由阳平镇政府对该中频电炉提金点进行取缔。2024年3月20日,经我局执法人员复查,该中频电炉提金点已取缔。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辖区“散乱污”的排查力度和频次,对新发现的“散乱污”,坚决取缔到位,切实做到无死角、无盲区。对已拆除取缔的“散乱污”,强化基层网格日常监管机制,杜绝死灰复燃。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2024年4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已办结
28河南省三门峡市2024-03-14 17:40堆放大量铝粉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陕州大道紧邻凤凰园小区北边,蓝色铁皮围挡内堆放大量铝粉泥,已堆放半个月了,气味刺鼻。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进行调查处理。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问题开展现调查,群众反映的堆放大量铝粉泥是高岭土,堆放在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凤凰园小区北侧围挡内,是由大营镇城村村民2024年3月初存放的,现场堆放约300吨,围挡周围紧邻居民区。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核查,堆放有大量高岭土属实,气味刺鼻不属实,我们现场查看堆放的高岭土时未发现有刺鼻气味,围挡周边也没有异常气味。该围挡是2023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时大营村在清理现场堆放的垃圾后建设的,防止村民再次随意倾倒垃圾。近期城村村民韩保民在该围挡内堆放了高岭土,大营村村委在第一时间已经要求将现场堆放的高岭土进行清理。 三、调查处理情况: 我们已要求大营村督促其清理现场堆放的高岭土,目前该围挡内场地已清空。 四、问题是否属实: 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堆放物料属实,已按要求清理,刺鼻气味不属实。 五、下一步监管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大营镇定期对该围挡场地进行核查,确保村民不在该区域随意堆存物料,周边居民生活不受影响。已办结
29河南省2024-03-14 09:27河南双正木业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阳平镇轩辕路南100米,河南秦岭木业,烘干木材气味刺鼻,厂区内露天堆放木材,刮风时扬尘大。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无名工厂实际为一处中频电炉提金点,负责人阳平镇裴张村村民,其在2023年底利用废弃厂房新建两台中频炉,生产工艺为:含金物料-中频炉加热融化-回吹;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建设有袋式除尘器。
二、调查情况
2024年3月17日,经我局执法人员郭军现场检查,该中频电炉提金点未生产,现场建设有两台中频炉,房间内堆放有烧炭使用的铁锅等设施,存在近期生产痕迹。
三、调查处理情况
“灵宝市阳平镇麻沟村村西铺隔壁,麻沟村无名工厂,该厂主为烧活性炭,排出废气,气味严重,污染空气”的问题,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举报问题属实。该中频电炉提金点属于“散乱污”企业,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情况反馈至阳平镇政府,由阳平镇政府对该中频电炉提金点进行取缔。2024年3月20日,经我局执法人员复查,该中频电炉提金点已取缔。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辖区“散乱污”的排查力度和频次,对新发现的“散乱污”,坚决取缔到位,切实做到无死角、无盲区。对已拆除取缔的“散乱污”,强化基层网格日常监管机制,杜绝死灰复燃。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2024年4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已办结
30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2024-03-11 16:13庙沟村无名洗砂石子厂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庙沟村西头,无名洗砂石子厂,噪声粉尘污染严重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四中队进行调查处理。一、案件来源 此件为省厅转办的群众电话举报件。举报对象:“陕州区硖石乡庙沟村西头无名洗沙厂”;举报内容:“河南省三门峡市,无名洗沙石子厂,噪声粉粉污染严重”。 二、基本情况: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庙沟村西头,无名洗沙石子厂”实为三门峡晟豫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2019年4月注册成立,位于陕州区硖石乡庙沟村,主要经营石料、机制砂加工、销售。三门峡晟豫建材有限公司晟豫建筑材料及废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10月25日,经三门峡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三环二分局审[2021]13号,2023年8月办理排污许可证。 三、调查情况: 2024年3月26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联合陕州区硖石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三门峡晟豫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建设期,经调查,该公司由于资金不足,造成该公司项目建设进度比较缓慢,目前,设备已基本安装完成,厂房大棚基本建设完成,由于2023年3月份的暴雪造成一座建设完成的大棚被雨雪压塌。近期,工人不定期在厂区进行调整安装设备,有噪声、粉尘现象;我局已责令该公司负责人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和项目建设相关要求规范进行项目施工,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另据调查由于该公司投资人有变动,公司前期的投资人与周边群众有经济纠纷问题,导致一直有群众通过各种渠道为解决纠纷问题,进行信访投诉举报。 四、处理结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督促,陕州区硖石乡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密切关注周边群众的信访诉求,做好群众信访稳定工作;今后,我局对该公司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好现场环境管理工作,避免造成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切实保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31河南省2024-03-11 12:52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管道口镇蒋槽村委原上新村村民:在村内养殖17000只左右的鸡,粪便随意排放,夏季蝇虫乱飞,影响其他居民生活,请排查。2024年3月11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接到省厅转办关于,“卢氏县官道口镇蒋槽村委原上新村村民:陈留锁,在村内养殖17000只左右的鸡,粪便随意排放,夏季蝇虫乱飞,影响其他居民生活”问题的环保举报受理单,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投诉人所反映的养鸡场位于卢氏县官道口镇蒋槽村原上新村,2005年该养殖场负责人将原蒋槽村废弃小学购买后进行改建从事蛋鸡养殖,经多年发展扩建,目前有2栋鸡舍约900平米,存栏蛋鸡15000羽,年出栏淘汰蛋鸡7500羽,未雇佣工人,属家庭式经营模式。
二、被举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
2024年3月20日,我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一行对现场进行调查,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养鸡场正常经营,存在养殖粪便清运不及时,露天堆放于养殖圈舍南边的斜坡空地上,导致蚊虫较多,臭味较大,粪污收集处理设施标准较低;不符合畜禽养殖规划,未进行环境影响登记的问题,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属实。
三、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意见
根据以上现场检查情况,我局调查人员现场会同官道口镇政府、蒋槽村委、养殖场负责人召开了问题整改推进会,在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后,形成问题清单,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和要求,并责令该养鸡场对所存在的环境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具体情况为:一是对养殖场露天堆放的粪便进行清理,并对养殖圈舍进行每日消杀除臭;二是对现有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和临时发酵堆肥场地进行封闭,最大限度减少臭气扩散。
四、整改进度及现状
该养猪场已将露天堆放的养殖粪便全部清理,并坚持每日进行消杀除臭,喷洒药剂灭除蚊蝇;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和临时发酵堆肥场地已完成封闭,经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周边的臭味已基本消除。
五、答复投诉人情况
由于该案件属于匿名投诉,未能和举报人取得联系。
已办结
32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2024-03-10 12:09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新区街道二十铺社区姚礼召组,铁路桥涵洞往西100米,耕地里有人倾倒工业垃圾。2024年3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人描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实地勘察。义马市新区街道二十铺社区姚礼召组,铁路桥涵洞向西为一条宽约3米的乡村土路,距铁路桥涵洞西约100米处,路北紧邻防护林地带倾倒有隔热棉边角料、混凝土碎料,举报件中描述的工业垃圾实为建筑垃圾,存量大约5吨,根据该建筑垃圾倾倒点位周边实际情况,无法追踪到有关倾倒垃圾的单位或个人,执法人员现场协调有关垃圾清运部门对现场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并联系投诉人告知已将建筑垃圾清运走。已办结
33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2024-03-08 08:32无名选厂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程村乡官庄新村无名选厂,将氰化渣倒入官庄新村东边的沟里,导致村里水污染,有毒有害污染,请尽快排查!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无名选厂实际为一处氰化提金点,位于灵宝市阳平镇香什村官庄新村北面,负责人利用尾矿渣进行氰化提金,生产工艺为:含金废渣-入池-拉碱-加氰化钠-废水循环-活性炭吸附-废渣。
二、调查情况
2024年3月11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在阳平镇香什村官庄自然村北230米处,发现一处彩钢房院内新建2个600吨氰化池,在氰化池东边堆放有约3000吨尾矿渣,氰化池主体和废水循环池等设施已建成,原料废渣已入池,尚未进行生产,未发现产生污染物。我局执法人员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堆存的约3000吨尾矿渣及周边土壤和机井水质进行采样检测。2024年3月19日,根据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堆存的尾矿渣为一般I类工业固体废物,周边土壤的检测数值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田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机井水质的检测数值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标准。
三、调查处理情况
“灵宝市阳平镇香什村官庄新村无名选厂,将氰化渣倒入官庄新村东边的沟里,导致村里水污染,有毒有害污染”的问题,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灵宝市阳平镇香什村官庄新村无名选厂无名选厂(实际为氰化提金点)”属实,“将氰化渣倒入官庄新村东边的沟里,导致村里水污染,有毒有害污染””的问题不属实。我局执法人员已对擅自堆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1282环责改字【2024】6号)。该氰化提金点属于“散乱污”企业,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情况反馈至阳平镇政府,由阳平镇政府对该氰化提金点进行取缔。2024年3月20日,经我局执法人员复查,该氰化提金点的氰化池已完成整治,废渣已无害化处置。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辖区“散乱污”的排查力度和频次,对新发现的“散乱污”,坚决取缔到位,切实做到无死角、无盲区。对已拆除取缔的“散乱污”,强化基层网格日常监管机制,杜绝死灰复燃。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2024年4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已办结
34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2024-03-07 20:30渑池县凯乐矿产品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城关镇塔泥村北高店村东边,原轧钢厂院内煤场露天堆放作业,扬尘污染严重。举报人反映的煤场为:渑池县凯乐矿产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金属矿石销售;矿物洗选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2023年10月23日渑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10-411221-04-01-451089;2023年12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月5日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批复,编号:三环渑局审[2024]1号;工艺流程:煤炭铝石进厂过磅-棚内卸车-煤炭配煤-装车-煤炭出厂过磅-外售。举报人反映“渑池县城关镇塔泥村北高店村东边,原钢厂院内煤场露天堆放作业扬尘污染严重”的举报问题属实。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03月08日到现场查看,渑池县凯乐矿产品有限公司院内露天堆放煤泥存在扬尘污染的问题我局进行立案调查,立案号:豫1221[2024]9号。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渑池县凯乐矿产品有限公司巡查力度,切实维护好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已办结
35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2024-03-07 14:54塑料加工作坊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广场路与西火车站东边小道铁道旁,平房东1区6号楼附近,有一家无名塑料加工作坊,生产过程中产生难闻的气味污染严重,请排查!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进行调查处理。一、举报人信息:
匿名举报,无联系方式
二、反映的问题: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广场路与西火车站东边小道铁道旁,平房东1区6号楼附近,一家无名塑料加工作坊,生产过程中产生难闻的气味污染严重。
三、调查办理情况:
接举报件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该单位名称为三门峡峡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原店镇三门峡西火车站广场东侧,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回收活动。现场院内堆放有大量废旧塑料制品,院子西侧安装有一套塑料制品破碎生产线,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3名工人正在进行破碎作业。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工人立即停止作业活动,并电话联系该单位负责人普及相关环保政策,要求其在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不得从事加工经营活动,并对破碎设备采取拆除措施,电话中该单位负责人表示积极配合工作,并立即采取停产措施。同时,我局将该环境问题分别反馈至三门峡西火车站、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三门峡市陕州供电公司,对该单位破碎生产线实施停止供电措施,向原店镇人民政府下达通知,要求原店镇人民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散乱污”清零整顿取缔的工作要求,对该单位碎料制品破碎生产线予以关闭取缔,同时,要举一反三,再次对该镇区域全面排查,属于“散乱污”的企业(涉及VOCs塑料加工业的非法生产线)一律予以取缔,取缔工作严格落实“两断三清”工作要求。目前该单位已停止生产作业。
四、下步要求:
我局对区域内存在的环境问题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切实抓牢抓实抓细突出环境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杜绝因环境问题对群众造成的影响。
已办结
36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2024-03-04 00:18无名矿场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文峪村西城子组路西,无名矿场,每天晚上22:00点以后排放大量废气,周边环境污染严重。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无名矿场位于豫灵镇文峪村西城子组,该院落拥有人豫灵镇文峪村村民,其将该院落租给湖北省郧西人使用,主要用于堆放物料。
二、调查情况
2024年3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举报的点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无原料和任何生产设备,地面已全部硬化。经现场询问负责人,该场地主要用途为物料堆存,不涉及产生废气。
三、调查处理情况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文峪村西城子组路西,无名矿场,每天晚上22:00点以后排放大量废气,周边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经调查不属实。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辖区的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监督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的现象发生。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因举报人为匿名,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将调查情况告知举报人。
已办结
37河南省2024-02-29 16:50卢氏县瑞安房地产公司反映开放商建设交换机噪音大,影响到自家生活,经卢氏县生态环境局调查不认可监测数据,提出异议。2024年2月29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接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转办的关于“反映开发商张老板建设交换机噪音大,影响到自家生活,经卢氏县生态环境局调查不认可监测数据,提出异议。”的信访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李博、任建波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投诉人所反映的“反映开放商张老板建设交换机噪音大,影响到自家生活,经卢氏县生态环境局调查不认可监测数据,提出异议。”,经我局现场检查人员对怡心苑住宅小区位于九龙路和中兴路交叉口,由卢氏县瑞安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于2018年7月开工,2019年11月竣工,共两幢,总建筑面积6986. 21㎡,1#楼七层24套,2#楼六层20套。该工程于2021年4月30日通过住建部门验收备案,业主从2021年5月份开始陆续装修入住。该工程采用模块式风冷冷热水机组集中供暖(冷)。主机分别安装在1#楼和2#楼楼顶。共4台主机,2台运行,2台备用。原机组配备电机10KW,试运行后,为最大限度降低噪音,2021年夏全部更换为5. 50KW(千瓦)静音电机。该工程供冷热系统安装在1#、2#楼屋顶。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委托卢氏县环境监测站检测人员会同当事人先后于2022年7月7日夜22时05分和 7月20日昼12时30分、 7月20日昼12时34分、 8月22日夜22时15分、8月22日夜22时22分在乔力军院内一楼和二楼对卢氏县北关怡心苑住宅小区中央空调噪音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出国家规定限值;委托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监测站对其进行噪声检测,(昼间)2023年1月12日20时08分和2023年1月12日21时04分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分别是:44.2dB、44.8dB;(夜间)2023年1月12日22时09分和2023年1月12日22时14分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分别是:43.7dB、44.3dB;检测结果也未超出国家规定限值。
 二、被举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
2023年以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和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对该投诉件进行噪声检测均未超出国家规定限值;2022年12月30日我局组织了怡心苑住宅小区和投诉人进行现场调解,投诉人要求是:要求卢氏县瑞安房地产公司现在恢复以前一样的一家一户的小空调就行了;对调解不满意,未达成协议,投诉人拒绝签字而告终。
目前,该小区模块式风冷冷热水机组集中供暖(冷)系统处于停机状态无法进行噪声检测。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反映开放商建设交换机噪音大,影响到自家生活,经卢氏县生态环境局调查不认可监测数据,提出异议。”情况不属实。
三、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意见
为了消除影响,降低噪音,经我局执法人员对卢氏县瑞安房地产公司耐心讲解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3年11月18日卢氏县瑞安房地产公司总投资6500元对卢氏县北关怡心苑住宅小区安装在1#楼和2#楼楼顶中央空调主机修建了一座隔音房(无顶),隔音房长、宽、高各4米;用于降低中央空调对周围环境的噪音影响;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和我局执法人员委托检测机构多次对其进行噪声检测均未超出国家规定限值,投诉人对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和我局委托的检测机构检测数据有异议的情况下:
1、投诉人可以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
2、也可以直接向法院对卢氏县瑞安房地产公司提起诉讼;
3、该小区目前模块式风冷冷热水机组集中供暖(冷)系统处于停机状态无法进行噪声检测,待该小区模块式风冷冷热水机组集中供暖(冷)系统开机后我局委托第三方再次对该小区进行噪声检测。
已办结
38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2024-02-28 14:10河南秦岭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杨砦峪矿区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朱阳镇杨寨屿村“秦岭金矿”,工作时因取暖,燃烧蜂窝煤,排放油烟,污染环境,已经导致厂内工作人员中毒,请排查,并回复来话人。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秦岭金矿实际为河南秦岭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总部位于灵宝市故县镇安底村,举报的杨砦峪矿区位于灵宝市朱阳镇寺上村,主要从事矿山开采,不涉及矿石的加工生产。1981年12月11日,该公司杨砦峪矿区项目经河南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批复;2008年12月12日,该项目经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验收,文号:豫环然验[2008]15号。
二、调查情况
2024年2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河南秦岭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杨砦峪矿区进行检查,该矿区正在进行生产,因该矿区地处山区温度较低,且在禁燃区之外,取暖采取锅炉燃烧洁净型煤,废气经过滤净化设施后排放,现场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三、调查处理情况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朱阳镇杨寨屿村秦岭金矿工作时因取暖,燃烧蜂窝煤,排放油烟,污染环境,已经导致厂内工作人员中毒”的问题,经调查,“取暖使用燃煤”属实,“排放油烟污染环境”不属实。针对反映的“导致厂内工作人员中毒”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电话告知举报人,该事项不属于环保部门管理职权范围,建议其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监督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的现象发生。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2024年3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已办结
39河南省三门峡市2024-02-25 11:56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摩云路李家寨村南红绿灯路口西北角空场地堆放铁硅渣河南省三门峡市示范区李家寨村南头红绿灯路口西北角,不明冶炼厂,倾倒5000吨黑色冶炼废渣,无人处理。三门峡市示范区李家寨村南头红绿灯路口西北角空场地,位于示范区摩云路北侧,该场地周边用绿色铁皮围挡起来,场地面积约40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目前场地管理归属于李家寨村委会。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2024年3月26日对该场地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场地内有2堆黑灰色物料,物料露天堆放处于潮湿状态。现场未找到负责人,执法人员立即到李家寨村委会了解情况,经了解,李家寨村委会将部分空场地租给个人使用。执法人员联系到询问情况,在2023年12月份租期1年租金为7000元的价格,租用李家寨村南头红绿灯路口西北角围挡内部分空场地用于堆存物料,邢高虎(提供化验单和榜单显示铁含量28%)场地内堆存的2堆黑灰色物料是铁硅渣,铁硅渣主要用于水泥厂生产辅料,近2年由于水泥行业不景气,铁硅渣不能直接送往水泥厂,从2024年2月开始从灵宝货场将铁硅渣转运至租用场地内,目前堆存量约4000吨。
现场检查时,因场地内堆存的铁硅渣无密闭料棚、无防尘、防渗等措施,该场地不符合堆存条件,为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执法人员要求负责人尽快清理转运,负责人写出书面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4月22日前清理完毕,截至目前因水泥厂合同原因推迟到5月20前全部转运清理,在未转运前先采取全部覆盖措施。
已办结
40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2024-02-16 14:19禹王路街道重王村四组荒沟表面是图片那样,还有晚上捯的稀糊糊的东西在下面,就在住人的家门口!下过雨太阳出来,会闻到刺鼻的味道!还有粉尘污染!望有关部门抓紧把那拉走,还给村民一个安全生活环境!晚了地下水会污染,到时彻底没法在这生活了!投诉人反映的实际是重王村四组荒沟,位于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北方位约6.5公里处,该位置的沟当地村民称为“重王村南沟”,是个自然荒沟,荒沟面积约20亩。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位于重王村四组的荒沟内倾倒干状固体物料、颜色呈灰褐色,倾倒面积约4000平米(6亩),当场未见有车辆运输倾倒及负责人,现场未发现有刺鼻气及明显扬尘现象。执法人员向重王村委会和周边群众了解,向重王村四组荒沟内倾倒的灰褐色固体物料是粉煤灰,倾倒负责人,执法人员当即调查询问,经调查询问得知,重王村四组村民为防止四组沟边住户门口道路塌陷、增加绿化面积,找到卫小忠对荒沟进行回填,2023年12月2日,经过重王村委会、重王村四组全体代表和群众同意(重王村村委会出具证明附后),2024年1月28日,卫小忠与重王村四组签订合同,同意对重王村四组荒沟进行回填,签订合同要求回填物质必须无毒无害,并且回填结束后覆土绿化。
在2024年1月通过个人关系联系到开曼(陕县)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自备电厂粉煤灰承运方三门峡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该自备电厂产生的粉煤灰运送至重王村四组荒沟内进行回填,从2024年1月14号开始至2月9日结束回填,在此期间共回填粉煤灰100余车。
后经我局执法人员联系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执法人员共同对该自备电厂产生的粉煤灰去向进行了解,向重王村四组荒沟内倾倒的是开曼(陕县)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自备电厂产生的粉煤灰。
经查,粉煤灰不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范围内,属于一般固废,为防止出现扬尘影响周边环境现象,执法人员要求回填煤灰的负责人按签订合同要求进行覆土绿化。截至目前,重王村四组荒沟内倾倒的煤灰已全部覆土并撒上草籽。
已办结
41河南省三门峡市2024-02-05 08:56
河南省三门峡市示范区阳店镇西水头村209国道边,高速出口南150米路西,在汉源生态园内,有家黄金选厂,无手续、噪音大、无尾矿库加药废水乱排。位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店镇西水头村汉源生态园内浮选金矿生产线1条,负责人:主要生产设备有:上料机、鄂破机、球磨机、浮选池,主要原料:金矿石,主要产品:多金属精粉,主要污染物:粉尘、噪声、废水、尾渣,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废水循环池1座,3000m3尾矿渣收集池1座。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生产线未生产,但现场堆存有部分金矿石、尾渣收集池内存有废渣,有生产迹象,产生的废水有循环池无外排现象、未生产未见有噪声情况,该选厂无任何相关手续。
执法人员发现该选厂存在问题:1.无环评手续、无营业执照、2.鄂破机上料口无配备除尘设施。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豫环攻坚办﹝2017﹞146号)文件要求,该选厂属于“散乱污”企业。
为防止该选厂在生产时对环境造成影响,2024年3月27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分局对该选厂下达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分局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三环三分局函〔2024〕35号),要求该选厂按照“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取缔标准,自行拆除清理。同时向示范区阳店镇人民政府送达《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的函》三环三分局函〔2024〕36号,函告阳店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将辖区内内位于西水头村汉源生态园内“散乱污”企业取缔到位。2024年4月3日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同阳店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时,阳店镇政府已对该选厂采取断水、断电措施,生产设备及原料正在逐步拆除、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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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2024-02-04 17:54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滨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西200米“开祥化工工厂”,该工厂于2024年2月4日排放大量黑烟,污染环境,污染空气,影响居民生活,望排查处理。经实地核查,该单位正常生产,共有18个废气排放排放口,二期脱硫排放口废气,采用低氮+SCR脱销、布袋除尘、氨法脱硫处理工艺处理;磨煤干燥尾气排放口废气,采用覆膜布袋除尘器工艺进行处理;铜铋催化剂尾气排口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布袋除尘器+碱洗塔处理;PBT热媒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处理;2#VOCs治理设施排口废气和生化处理VOCs废气,采用双滴滤+生物净化工艺进行处理,上述5个排放口均配套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污染因子达标排放。导热油炉以煤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工艺处理;1#、2#电石破碎粉尘排放口和1#、2#粉尘排放口废气,均采用覆膜布袋除尘器工艺进行处理;1#、2#催化焚烧炉排口废气,采用催化焚烧工艺处理;灰仓粉尘排放口废气,采用脉冲式除尘器处理;乙炔火炬排放口废气,采用焚烧工艺处理;1#、2#电石渣仓排放口废气,采用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废硫酸吸收塔尾气排放口废气,采用碱洗塔+电除雾处理;二期尾气总排放口废气,采用SCR脱硝+布袋除尘+氨法脱硫处理。各排放口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均规范运行,并如实记录运行台账。现场核查过程中,该单位各排污口未出现排放黑烟和蓝烟的情况,查看中控室DCS控制系统历史监控画面,也未发现上述排放口排放黑烟、蓝烟的情况。该单位排放白烟的排放口分别为二期脱硫排放口和乙炔火炬排放口,排放的白烟实为经工艺处理后产生的水蒸气,从观感上,易让群众误以为是白烟。另外,该单位厂区东侧配套建设一套开放式循环水冷却设施,降温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水蒸气,易让群众误认为排放大量白烟。
近年来,该单位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了多轮次的清洁生产提标改造,采取了建设相应回收装置,对生产装置区、罐区及装车等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废气采用碱洗、光催化反应、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等工艺进行处理后排放;完成LDAR泄露检测及系统平台建设、消除现场检测漏点等一系列措施。该单位每年进行两次全厂泄露监测及修复工作,2023年10月对4万余LDAR项目密封点进行了泄露检测,对6个泄漏点位进行修复,数值符合要求。同时该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自行检测频次,对相应排放口开展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应排放标准。2024年3月,该单位对储罐区、条型煤厂、厂界点位的氨、硫化氢、甲醇、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硫酸雾等无组织废气进行了采样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所检项目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应排放标准。
为切实查找问题根源,合理解决群众诉求,我局延长了该投诉件的调查时限,多次安排执法人员不打招呼、深入一线排查,对企业厂界周边进行巡查,期间未出现刺鼻性气味情况。
已办结
43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2024-01-31 11:35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千秋路与天山路交叉口,瑞辉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生产产生的气味非常难闻,怀疑有毒。现场检查时,2024年1月31日自动监控显示数据排放浓度符合《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排放规定,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运行良好,无故障。现场调取自动在线历史数据,近期无超标排污行为。
该单位行业类别为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管理类别为排污许可登记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因子仅有三项,分别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参照生态环境部会同卫生健康委制定并公布的《有毒有害⼤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该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属于有毒有害气体。所涉及的生产环节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原辅材料及成品物料均贮存于密闭厂房内,且相应物料无难闻气味特性。
已办结
44河南省三门峡市2024-01-25 17:12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人民路西段,开翔化工,举报人称该厂从上周开始每天下午排放臭气至晚上,气味呛人,请查处。2024年1月31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核查,该企业正常生产,查看各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各类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无异常。调取该单位2023年下半年挥发性有机物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检测报告和2023年第四季度废气检测报告。该单位通过LDAR检测项目对泄漏点进行了修复。2023年第四季度废气检测报告显示:有组织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醇、氨、非甲烷总烃、甲醛、硫化氢、硫酸雾、臭气浓度等污染因子)均符合国家相应排放标准;厂区无组织废气(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二氧化硫、硫酸雾、氨、甲醇)、条形煤厂无组织废气(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二氧化硫、硫酸雾)、氨罐区无组织废气(氨)等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应排放标准。已办结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4月信访投诉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