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5月信访投诉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6-15 16:08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 行政 区划 | 举报 时间 | 举报 对象 | 污染描述 | 办结信息 | 办理状态 |
1 | 河南省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 | 2024-05-07 12:44 | 三门峡陕州区先制造业开发区 | 经常偷放,河道污染,流到龙脖水库 | 经查,群众反映的陕州区观音堂镇化工园区就是三门峡陕州区先制造业开发区。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于2022年3月30日正式挂牌,前身是陕州区产业集聚区,成立于2008年12月,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4.64平方公里,入驻企业31家,全部办理有环保手续。 经现场调查,开发区所有涉水企业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经企业预处理,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取样监测,达到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通过“一企一管”输水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进行处理,企业废水不外排。 接到投诉件后,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我们及时通知开发区管委会,迅速安排环保执法人员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人员沿河进行巡查,河流水质清澈,未发现异常情况或异常气味。同时我们对开发区现有生产排水企业进行现场调查,重点对新鑫源、玉隆新科技、中威春雨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等排水企业生产情况、废水产排情况、前期雨水收集处理情况、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废水和雨水排放口管理情况、污水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以及调阅了企业生产管理台账、开发区区道路视频监控等,均未发现企业有外排废水,也未发现有异常情况。同时结合我们日常环境监管情况,未发现有企业向河道偷排污水情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各企业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2 | 河南省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 | 2024-03-26 19:28 | 三门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盛基汇智公寓附近,附近有化工厂和别的工厂,不知是那个工厂排放废气浓烟味道刺鼻,已经持续很久了屋子里都能闻得到,要求尽快解决。 | 投诉人反映的产业集聚区盛基汇智公寓实际名为:嵩基汇智公寓小区位于产业集聚区禹王路与圆通路交叉口西南角,距离该公寓较近的企业有2家分别是三门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和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三门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产业集聚区圆通路,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产业集聚区内无化工企业,环境执法人员对嵩基汇智公寓小区周边进行现场排查未发现有异常气味,对距离汇智公寓较近的三门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产区周边进行了查看未发现异常刺鼻气味,这2家企业污染物排放均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近半年以来我局也未收到过市监控中心通报这2家企业在线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 | 已办结 |
3 |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 | 2024-05-07 08:10 | 交口工业园区侯家沟异味 |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周口工业园区候家沟往菜园去的路上,散发刺鼻难闻的农药气味,怀疑是附近工厂排放,望调查处理。 | 接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转办的“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周口工业园区侯家沟往菜园去的路上,散发刺鼻难闻的农药气味,怀疑是附近工厂排放,望调查处理”问题(部平台编号:240507410000020267、省平台编号:240507411202010001),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群众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周口工业园区侯家沟往菜园去的路上,散发刺鼻难闻的农药气味,怀疑是附近工厂排放,望调查处理。”问题不属实。执法人员接到群众反映后立即前往湖滨区交口乡侯家沟排查,投诉人反映的周口工业园区实际是湖滨区交口工业园区,执法人员从侯家沟村涧河两岸至陕州区菜园方向逐一排查,现场未发现有刺鼻难闻的农药气味,湖滨区交口工业园区为机电制造园区,园区内无生产农药类型的企业。因投诉人为匿名,执法人员无法确认具体时间、具体情况。 二、回复情况 投诉人为匿名,无人回复给投诉人。 | 已办结 |
4 |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 | 2024-04-17 14:38 | 三门峡市湖滨区自力物资回收站 | 举报人反映,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街道陈宋坡村凤凰草莓采摘园东北300米有2个塑料加工厂,污水乱排放,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请排查。 | 接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转办的群众反映“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陈宋坡村三桃园东50米有一塑料加工厂,污水乱排放,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请排查。”的问题,编号(240424410000020700)后,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接到举报件后,第一时间到现场核查。经查,群众投诉的湖滨区陈宋坡村三桃园东50米只有一家废品回收站,名为:三门峡市湖滨区自力物资回收站。 二、调查情况 群众反映“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陈宋坡村三桃园东50米有一塑料加工厂,污水乱排放”的问题部分属实。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回收站正在破碎、打包,现场发现有一座2立方米左右水池,用于清洗塑料瓶,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执法人员排查周边未发现有污水乱排放现象。 三、处理情况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该回收站的物资随意堆放、建有一座循环水池、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回收站不得再清洗塑料瓶,将循环水池拆除,整治厂区环境卫生。目前该回收站已将循环水池拆除,将厂区随意堆放物资进行打包堆放。 四、回复情况 因该投诉为匿名投诉,执法人员无法与投诉人取得联系,无法反馈其调查情况。 下一步,我局密切关注群众的信访诉求,努力解决好群众身边存在的环境问题。 | 已办结 |
5 |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 | 2024-04-15 15:03 | 商场外机噪音 | 湖滨区甘山路与周公路交叉口顺昌大厦A座5楼,楼下商场外机噪音非常大、严重扰民。 |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执法人员樊焱霖、蔡阳博、薛韶益对投诉人举报的问题开展现调查,群众反映的顺昌大厦A座楼下是三门峡市梦乐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周公西路与甘山路交叉口,法定代表人是贾亚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11222MA9KLYT2X4,经营范围: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五金产品销售、家用产品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餐饮服务。顺昌大厦5楼以下是商场,5楼以上是居民住宅。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核查,三门峡市梦乐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入住前在5楼平台上安装有11台空调主机和3台水泵,商场日常营业时建设的空调主机和水泵呈断续运行状态,启停时间为早上9点至晚上22点,水泵和空调外机运行时产生有噪音,对楼上居民有一定影响。 三、调查处理情况: 我们现场已要求三门峡市梦乐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为:1、调整空调外机停运时间,将关机时间提前至20点30分;2、减少水泵及空调外机运行数量,在保障达到制冷制热的条件下,减少机器运行数量,水泵从3台运行降至2台,空调外机从11台运行降至8台,从而有效减少噪音排放。3、制定方案筹建空调隔音机房,目前正在对空调散热、消防安全、隔音效果等进行论证,方案通过后将实施安装。 四、问题是否属实: 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三门峡市梦乐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空调噪音问题属实。 五、下一步监管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三门峡市梦乐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建设空调隔音机房,确保周边居民生活不受影响。 | 已办结 |
6 |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 | 2024-04-11 16:04 | 黄河流域水污染 |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黄河公园东门至三号码头的黄河流域,黄河流域。未知排污口,黄河水呈黑褐色。请执法人员排查附近工厂及企业。 | 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三门峡市湖滨区黄河公园东门至三号码头的黄河流域位于黄河三门峡库区内,上游是陕州区辖区。 二、现场调查情况:我们对黄河沿线陕州区段进行排查,发现三门峡华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外排废水与小阳沟雨水混合经排水渠流入黄河。三门峡华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漆剑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00599113801W,经验范围为:污水处理厂运营及维护;环保工程施工及技术咨询。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易地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8月31日通过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三环【2012】232号,2015年9月16日通过原三门峡市环境局验收,验收文号:三环审【2015】80号;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11月11日通过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批复文号:三环审【2019】47号,2022年8月企业进行自助验收。配套建设3条与污水处理规模相适应的污泥处置生产线, 2021年12月25日办理有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1200599113801W001Y),2022年6月21日至2027年6月20日止。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运转,正常接收城市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规模为13万立方米/d,污水处理系统各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处理过的废水均能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7-2021)表1一级标准,调阅总排口自动在线监控数据和自行检测报告数据,均没有超标排污情况。每日处理过的废水约有3万立方米通过管道输送到大唐火电厂用于生产使用,其余达标废水排放到小阳沟,经导流渠最终流入黄河,对厂区及入黄排水口检查中均未发现黄河水呈黑褐色等异常情况。 三、下一步监管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黄河陕州区段的巡查频次,每天安排专人沿河查看,确保黄河水不出现异常情况。 | 已办结 |
7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 2024-04-30 22:14 | 灵宝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上屯村栗西组,灵宝黄金投资有限公司老厂区,夜间生产噪音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望尽快调查处理! |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企业实际为灵宝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位于灵宝市豫灵镇上屯村,2016年10月26日,该分公司400吨/日多金属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经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文号:三环函〔2016〕66号。2020年5月21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41128275713270X1002Y。产品为金精粉,工艺流程为:破碎-球磨-浮选-金精粉,废气产生环节为破碎工段,配套建设有袋式除尘器和密闭措施,废水经管道湿排进入尾矿库,沉淀后回用生产系统,不向外界排放,废渣堆存于尾矿库内。 二、调查情况 2024年5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灵宝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因原料问题,属于间断性生产,检查时暂未进行生产,原料车间和生产车间以及输送廊道均已密闭,现场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经调阅2024年4月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厂区四周昼夜噪声检测的分贝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的二类标准。 三、调查处理情况 “灵宝黄金投资有限公司夜间生产噪音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的问题,经调查不属实。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辖区的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监督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的现象发生。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因举报人为匿名,未留联系方式,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将调查情况告知举报人。 | 已办结 |
8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 2024-04-26 18:16 | 灵宝市亚武有色金属选冶厂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选厂,无环评手续,固废矿渣乱堆放,扬尘污染严重! |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选厂实际为灵宝市亚武有色金属选冶厂,该项目近十年来处于长期停产状态,未办理排污许可证。2021年,该项目因土地手续不完善,根据[灵环攻坚办(2021)38号]文件要求,高压断电至今。 二、调查情况 2024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灵宝市亚武有色金属选冶厂进行现场检查,该厂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现场无动力用电,不具备生产能力,原料棚内无生产原料,未发现存在废渣乱堆和扬尘污染现象。 三、调查处理情况 “豫灵镇选厂,无环评手续,固废矿渣乱堆放,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经调查不属实。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落实责任主体,严格按照[灵环攻坚办(2021)38号]文件要求,完善土地手续前不得私自进行生产;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对其监管力度,加大检查频次,监督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的现象发生。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自4月28日至5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多次拨打举报人电话,均提示无法接通或者为语音助手,举报人一直未再主动联系我局执法人员,所以无法将调查情况告知举报人。 | 已办结 |
9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 2024-04-21 08:38 | 灵宝市金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阳平镇桑园白草坪村村口,无名加工厂,主要加工跟金粉差不多刮风粉尘乱飞。 |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无名加工厂实际为灵宝市金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厂,位于灵宝市阳平镇桑园村白草坪自然村,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水和尾矿渣,废水经沉淀澄清全部回用不外排,尾矿堆放至尾矿库。2023年9月办理排污许可证,回执编号:914112826780790666003X。 二、调查情况 2024年4月23日,经我局执法人员对灵宝市金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厂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未生产,属于断续生产状态,因物料大棚占地不合法,已被国土部门责令拆除,正在准备换址重新建设,5000余吨的生产原料暂时采取全覆盖措施,现场未发现存在粉尘污染现象。 三、调查处理情况 “灵宝市阳平镇桑园白草坪村村口,无名加工厂,主要加工跟金粉差不多刮风粉尘乱飞”的问题,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举报不属实。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监督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的现象发生。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2024年5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将调查情况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10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 2024-04-18 14:50 | 黄金作坊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北马庄村关帝庙前方(南方)一排房子,。违规用氰化物生产黄金,生产时产生刺鼻异味。 |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人家住河南省灵宝市豫灵镇麻庄村新城组村民。 二、调查情况 2024年4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豫灵镇政府工作人员及豫灵镇派出所民警对举报的点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为村民住宅小院,院内无任何生产设备和从事氰化提金的原料,经过询问,其近年来并未进行过从事氰化提金生产活动。 三、调查处理情况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北马庄村关帝庙前方(南方)一排房子,,违规用氰化物生产黄金,生产时产生刺鼻气味”的问题,经调查,举报不属实。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辖区“散乱污”的排查力度和频次,对新发现的“散乱污”,坚决取缔到位,切实做到无死角、无盲区。对已拆除取缔的“散乱污”,强化基层网格日常监管机制,杜绝死灰复燃。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因举报人为匿名,未留联系方式,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将调查情况告知举报人。 | 已办结 |
11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 2024-04-18 11:21 | 散矿粉厂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四庄村加工散矿粉厂,污水外排,粉尘大。 |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四庄村实际是豫灵镇寺庄村,该村距离豫灵镇区不足一公里。 二、调查情况 2024年4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豫灵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豫灵镇寺庄村用无人机巡查,未发现寺庄村存在加工散矿粉厂,同时走访豫灵镇寺庄村村委,也未有村民向村委反馈过类似情况。 三、调查处理情况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四庄村加工散矿粉厂,污水外排,粉尘大”的问题,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辖区“散乱污”的排查力度和频次,对新发现的“散乱污”,坚决取缔到位,切实做到无死角、无盲区。对已拆除取缔的“散乱污”,强化基层网格日常监管机制,杜绝死灰复燃。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因举报人为匿名,未留联系方式,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 | 已办结 |
12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 2024-04-17 21:28 | 无名作坊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故县镇卢台村村委向南200米左右路西(红色大门的院子),卢台村无名作坊,该处于4月17日晚九点左右正在转移危废,举报人称应是废弃催化剂,望尽快处理。 | 2024年4月18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举报地点位于河南省灵宝市故县镇芦台村芦台桥西的一处宅院,该院落无任何加工生产设备,院内存放有少量黄沙约8吨,经询问看守人,黄沙为村民自建房使用,该院内并没有存放过危险废物,不存在转移危废的情况。 三、调查处理情况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故县镇卢台村村委向南200米左右路西(红色大门的院子),卢台村无名作坊,该处于4月17日晚左右正在转移危废,举报人称应是废弃催化剂,望尽快处理。”的问题,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辖区的排查力度和频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因举报人为匿名,未留联系方式,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将调查情况告知举报人。 | 已办结 |
13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 2024-04-17 11:51 | 灵宝市淼鑫畜牧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焦村镇乡观村11组,闫艳丽养殖场(养了2000头羊),距离吃水井过近仅50米,污染环境,影响吃水,望调查处理。 |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闫艳丽养殖场实际为灵宝市淼鑫畜牧有限公司,共养羊200余只,属于规模化以下养殖,粪便为干湿分离,羊粪收集场地已硬化,建设有废水沉淀池。 二、调查情况 2024年4月19日,经我局执法人员陈国举、李创东现场检查,灵宝市淼鑫畜牧有限公司共养羊200余只,粪便为干湿分离,有水泥废水沉淀池一个,羊粪收集场地为水泥地面,现场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养殖场大门距离机井约50米,养羊大棚距机井约80米。2024年4月29日,经第三方公司在该机井采取地下水样品一个,对PH、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氟化物五个项目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PH、耗氧量、氨氮、氟化物数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Ⅰ类标准,溶解性总固体数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Ⅱ类标准。 三、调查处理情况 “灵宝市焦村镇乡观村11组,闫艳丽养殖场(养了2000头羊)距离吃水井过近仅50米,污染环境,影响吃水”的问题,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监督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现象发生。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因举报人为匿名,未留联系方式,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将调查情况告知举报人。 | 已办结 |
14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 2024-04-16 15:38 | 灵宝市美多乐农牧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尹庄镇前店村陈家坡1号,米多乐农牧有限公司,养殖粪便乱排放自家耕地祖坟受污染严重。 |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灵宝市美多乐农牧有限公司位于灵宝市尹庄镇前店村陈家坡组,2020年7月,该项目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调查情况 1、2024年4月18日,经我局执法人员对灵宝市美多乐农牧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建有猪舍6栋,检查时存栏量约500余头,另有猪粪消纳果园和农田约100亩,建设有一座400立方的化粪池,养殖产生的粪污进入化粪池内加入枯草芽孢杆菌进行发酵,然后用于承包的100亩果园农田施肥,现场未发现存在猪粪乱排行为。 2、该举报件为重复举报件,2023年11月,举报人反映“灵宝市美多乐农牧有限公司养殖污水未经处理排放至山坡流到耕地内,将举报人祖坟淹坏”,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养殖污水未经处理外排的问题不属实,因管道破损,猪粪流到耕地和举报人祖坟的问题属实。我局执法人员已对灵宝市美多乐农牧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要求当事人对外溢粪污进行清理。2023年12月5号,经我局执法人员进行复查,该公司已将外溢粪污清理,并更换管道。因赔赏金额差距太大,经乡镇和村委多次调解,双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 三、调查处理情况 “灵宝市尹庄镇前店村陈家坡1号,美多乐农牧有限公司养殖粪便乱排放自家耕地祖坟受污染严重”的问题,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本次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本次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我局将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监督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的现象发生。 五、答复举报人情况 2024年5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将调查情况告知举报人,对于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建议举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或者通过乡镇和村委协调解决,举报人表示不满意。 | 已办结 |
15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 2024-04-09 20:58 | 灵宝市崟泉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阳平镇肖泉村,无名选厂气味难闻,污染环境请排查。 |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距离肖泉村最近的企业为灵宝市崟泉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矿产品加工销售、建材加工销售。 二、调查情况对灵宝市崟泉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一、二车间均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和异味现象。我局执法人员走访村组干部得知,4月9日有村民私自焚烧生活垃圾,造成异味弥漫,后来被村委制止,目前已无异味。 三、调查处理情况 “灵宝市阳平镇肖泉村,无名选厂气味难闻,污染环境”的问题,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四、问题是否属实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监督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内部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的现象发生。 六、答复举报人情况 2024年5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多次拨打举报人电话,均提示未能接通,无法将调查情况告知举报人。 | 已办结 |
16 |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 | 2024-05-01 21:45 | 临时厂房 |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文峪乡黑了宿村警察局旁边有一王宁厂房,在厂房内进行工业喷漆无任何防护措施,气味刺鼻,请查处 | 2024年5月1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接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转办的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文峪乡黑了宿村警察局旁边有一厂房,在厂房内进行工业喷漆无任何防护措施,气味刺鼻,请查处。”的受理单(部举报编号:240501410000020784;省举报编号:240501411224010001)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开展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投诉人所反映的“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文峪乡黑了宿村警察局旁边有一厂房,在厂房内进行工业喷漆无任何防护措施,气味刺鼻。”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该厂房地址位于卢氏县卢敖路与虎山路交叉口西侧新华蜂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院内,该厂房属于临时租赁用于钢结构房屋加工,厂房面积480平方,现场负责人:张强。 二、调查情况 2024年5月6日,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李博、任建波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勘查该厂有5名工人正在进行钢结构切割、焊接,未发现有喷漆现象,经询问负责人得知该厂房属于新华蜂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卢氏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进行钢结构房屋加工主要用于卢氏县步行街西街房屋拆迁改建,预计建设商用钢结构成品房54座,目前正在建设30座,5月底完工。因该钢结构加工厂未进行喷漆作业,所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三、处理情况 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李博、任建波现场对该厂提出如下整改建议:1.进行钢结构加工时将厂房大门关闭,在密闭的环境内加工作业。2. 与群众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稳定居民情绪并积极落实整改。该厂负责人表示立即按照以上建议整改落实,保证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四、回访情况 2024年5月8日,我局调查人员与投诉人电话联系,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17 |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 | 2024-04-11 11:02 | 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 | 因北方矿业有限公司建设选矿厂期间施工不当,导致上方林坡塌方80余亩,北方矿业有限公司视而不见,气候干燥,粉尘乱飞,雨天泥石流,造成河道污染,下面选矿,污水渗透河道。三年多地方相关部门失职还是其他原因得不到处理,每次到达现场拍拍照,走后不了了之,根本得不到实质上的问题解决,如得不到相关处理,在此向上级部门反映相关情况,直到解决问题。 | 经调查,举报人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为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1000t/d铁铜矿选厂扩建项目。该项目2022年7月开工建设,建设内容为1000t/d铁铜矿选厂。该项目从2018年9月18日至2022年6月17日,共分4批次办理手续。 二、现场调查情况 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于4月15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1000t/d铁铜矿选厂扩建项目上方林坡塌方,塌方处与河道距离20米,选厂建设工地底部河道边建设有水泥混凝土堤坝,堤坝上安装有高2米的围挡,未发现“粉尘乱飞,泥石流造成河道污染”的现象。同时与我局环境监测人员对该项目建设工地上下游水体进行采样并监测,监测因子为铜、铅、锌、镉、铁、锰,监测结果显示上下游水质均在正常范围之内。(监测结果附后)。 投诉人反映的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建设选矿厂期间施工不当,导致上方林坡塌方80余亩,北方矿业有限公司视而不见,气候干燥,粉尘乱飞,雨天泥石流,造成河道污染,下面选矿,污水渗透河道。三年多地方相关部门失职还是其他原因得不到处理,每次到达现场拍拍照,走后不了了之,根本得不到实质上的问题解决,如得不到相关处理,在此向上级部门反应相关情况,直到解决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三、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我局要求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完成滑坡治理任务,做好生态恢复。按照《1000t/d铁铜矿选厂滑坡治理工程勘查及施工图设计》开展滑坡治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测和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施工完成后,做好植被管护,确保生态恢复效果,同时做好后续边坡稳定性监测。避免给附近居民造成影响,与村民处理好关系,避免发生纠纷。 四、答复投诉人情况 经电话联系投诉人,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他, 由于投诉人与该企业存在其他纠纷,关系长期不融洽,无法缓解,造成投诉人一直重复举报。对于本次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我局多次向投诉人反馈,但投诉人拒绝答复,表示不满意。目前,我局和属地政府潘河乡政府工作人员还在持续调解双方矛盾工作。我局执法人员将持续关注,对企业做好检查和督导,避免造成环境问题和影响周围居民生产生活。 | 已办结 |
18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 | 2024-05-09 16:41 | 渑池县峰新建材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陈村乡鱼池村东边沟里,峰新建材有限公司(加工铁矿石),无手续,非法生产。要求个人信息保密。 | 举报人反映的渑池县陈村乡鱼池村东边沟里铁石加工厂位于陈村乡鱼池村,公司名称是渑池县峰新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刘海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21MA4698WE9T,经营范围是矿山、废石加工及销售。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2月26日由原渑池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是渑环审(2019)05号,2019年10月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该公司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11221MA4698WE9T001X,有效期:2020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0日;生产工艺是原料-破碎-滚筒筛-洗选机-压滤机-成品,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有袋式除尘器、密闭料棚2座、喷淋设施、车辆冲洗装置、洒水车。针对举报人反映的无手续问题,经现场调阅环评、验收等手续,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不存在无手续现象。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非法生产问题,经现场调查,该公司是2023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报整改件,至今未投入正常生产;不存在非法生产现象。经调查询问该公司负责人,举报人与该公司存在股份经济纠纷,因此事举报该公司环境污染问题。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区域内的环境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好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19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 | 2024-05-06 11:14 | 渑池县康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三门峡市康洁建材长期原料外露,露天堆放,扬尘四起,夜间逃避监管偸排烟气,篡改在线数据,蓝烟长期排放,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渑池县康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渑池县城关镇峪沟村,其性质为个体,经营范围是煤矸石实心砖空心砖、耐火材料生产与销售。2019年5月8日,该公司到渑池县发改委对年产 8000 万块实心砖和空心砖项目进行备案 ,项目代码201941122147030 19512,2019 年 9 月 23 日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文号渑环审(2019)43 号,2020年12月进行自主验收,2020年9月2日办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13217880741781001V。该公司建设有破碎生产线、制坯生产线、烧结生产线。污染防治主要建设有袋式除尘器、湿电除尘器、脱硫脱硝设备、在线数据监控、车辆冲洗设备、喷淋设备、移动雾炮等。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该公司建设有破碎密闭车间,查看车间未发现有破损,启动袋式除尘器、喷淋设备运行正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烧结生产线正在生产,未发现烟气排放有明显异常及异味,查看生产记录、监控视频及在线数据未发现异常超标及篡改数据的痕迹。以上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现场检查时,在破碎车间西侧有一堆露天堆放的煤矸石未进密闭原料棚,易发生扬尘污染,现已立案调查,立案文号:豫1221(2024)17号。原料露天堆放情况属实。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渑池县康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巡查力度,切实维护好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20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 | 2024-04-29 09:59 | 渑池县黄花姜军钣金喷漆门市 | 举报人反映,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陈村乡化肥厂家属院楼下有一钣金喷漆,气味难闻,噪音大,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请排查。 | 举报人反映的黄花化肥厂家属院楼下钣金喷漆位于陈村乡黄花村老化肥厂家属院,经营者姜军,店名是渑池县黄花姜军钣金喷漆门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112211604003871经营范围:钣金喷漆服务。针对反映的喷漆气味难闻、噪音大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该门市经营点位于临街居民内,主要经营汽车修补,修补喷漆在门前户外作业,喷漆是成品自喷漆,现场无喷漆设备,该门市在汽车修补喷漆过程中有一定的气味和噪音。执法人员现场要求渑池县黄花姜军钣金喷漆门市在户外钣金喷漆采取搭建作业棚或室内作业等措施,避免气味、噪音扰民,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经营者现场表示立行立改,尽最大程度减低气味污染,同时搞好邻里关系。今后,我中队将继续依法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实行定时或不定时监督监察,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21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 | 2024-04-26 10:00 | 义煤集团华兴矿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陈村乡,义煤集团华兴矿业,露天筛煤扬尘大,没有相关环保防护措施,全天24小时作业噪音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渑池县陈村乡华兴矿业隶属于义煤集团公司,公司名称是义煤集团华兴矿业有限公司,2016年纳入了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关闭煤矿名单,10月22日通过了河南省煤矿关闭验收并予以公告。2017年3月底矿井全部封闭并通过验收,目前处于停产关闭状态。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露天筛煤,扬尘大,没有防护措施,噪音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义煤集团华兴矿业有限公司因债务问题,将煤矸石以销售方式抵予给个人销售,现场有露天筛煤迹象及筛煤设备,执法人员现场电话告知义煤集团公司立即清除筛煤设备,4月27日义煤集团公司清除了筛煤设备并对筛过的矸石采取了覆盖措施(现场执法照片附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区域内的环境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好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22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 | 2024-04-19 09:20 | 渑池县星皓网店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城关镇仰韶路与丽景路交叉口世纪华庭小区西边围墙外面,无名小作坊,噪音大,望核查。 | 举报人反映的小作坊为:渑池县星皓网店,法人为:刘银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221MACFLEP20C;经营范围为:家居用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该店工艺流程:一台电脑式车床-木材加工-成品。经查举报属实。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04月19日到现场查看,渑池县星皓网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车床正在生产,执法人员用噪声仪进行实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65分贝;该区域为商住混合区域白天执行标准为60分贝,夜晚执行标准为50分贝;该店白天工作时超5分贝,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店进行停产整改。该店对大厂房内用红砖墙和水泥板盖成房中房,机器单独放到每个房间里面,房间中段加装石膏板和玻璃门,于2024年5月6日整改完成,经执法人员2024年5月7日现场检测该店生产时噪音为49.2分贝,已达到噪声执行标准。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渑池县星皓网店巡查力度,切实维护好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23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 | 2024-04-17 16:34 | 河南中色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镇东阳村西边,加工氟化铝的,排放刺鼻异味,不定时排放,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河南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渑池县仰韶镇工业大道东100米,于2022年12月1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12月18日证书编号:914112216728849964001V。生产产品:氟化铝。主要原料:硫酸、萤石粉、氢氧化铝,使用的燃料是天然气,生产工艺:硫酸、萤石粉进入反应炉产生氟化氢气体,氟化氢气体进入流化床与氢氧化铝反应生成氟化铝。该公司主要排放的污染物是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建设有除尘器、脱硫塔、中央吸收净化器等污染设施,主要污染物废气排放烟囱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与省厅联网;废水建设有水处理站,循环使用不外排。2024年4月20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反映问题现场调查,经实地到东东阳村走访群众、查看农作物、询问河南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环保负责人周源,因2024年4月14日上午10:14分该公司变压器进线击穿,造成全厂断电,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停运。该公司维修人员紧急切换至备用变压器并紧急对变压器进行抢修,于当日下午15:14分恢复运行,在断电期间有氟化氢气体逸散。仰韶镇东东阳村村民反映的刺鼻气味和部分农作物叶子干枯现象,受河南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突发情况影响,为消除群众负面影响,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一是配备双电源系统,当一路电源出现故障时,切换至备用电源,用于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避免此类环境突发情况发生。二是对东东阳村受损农作物与村委协商解决,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该区域监管力度,增加现场监察频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查处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24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 | 2024-04-15 15:27 | 渑池隆鑫商贸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洪阳镇龙心商贸公司院内,无名煤场,露天堆放,没有防尘设施。 | 被举报的企业名称为:渑池隆鑫商贸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个体,经营范围是煤炭购销,2024年4月17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问题开展现场调查,该公司正在生产,车辆对原煤进行运输,密闭料棚外露天大量堆放原煤,未采取任何覆盖措施,密闭料棚大门未关闭,厂区进出道路积尘较厚 。经调查,该公司在2024年4月13日因对部分密闭料棚进行修缮加固,仓储原煤临时堆放厂区,未采取任何覆盖措施,现场责令立即对原煤进行清理,装卸作业时在密闭料棚内进行,有效降低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进出篷布覆盖,加强日常管理,避免物料露天堆放,加大厂区及门前道路的洒水清扫频次,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立行立改,厂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装卸作业时均在密闭料棚内进行,采取了运输车辆覆盖、冲洗,洒水降尘等抑尘措施。群众反映无名煤场不属实,露天堆放,没有防尘措施属实。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该区域监管力度,增加现场监察频次,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查处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25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 | 2024-04-15 14:17 | 渑池县升祥选煤有限公司 | 泄洪河道添堵一半,河道北侧树木根部被勾机作业时破坏严重,根部裸漏严重。河道南侧树木根部被煤渣围堵。 | 举报人反映的企业实际为渑池县升祥选煤有限公司位于渑池县张村镇荆村村,经营范围:原煤精选;矿山机电设备、钢材、建材销售;该公司于2009月5月14日由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三环监表(2009)53号,2016年1月11日由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年入选煤30万吨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文号:三环审(2016)5号;该公司办理有排污许可登记:登记号:914112216897372474001Y;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土地上中的树木根部裸露出来问题属实,2024年4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渑池县张村镇政府工作人员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渑池县升祥选煤有限公司北侧有一条小河,因地势原因,常年雨水冲刷,导致河道堵塞,渑池县张村镇在巡河时发现河道堵塞,要求渑池县升祥选煤有限公司对河道进行疏通,在疏通的过程中将举报人家的林地上的树木的树根挖掘出来,导致裸露在外,后经过双方协商,已赔偿到位。二、煤渣堆放在河道里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有煤渣堆放在河道内。今后,我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同时继续依法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实行定时不定时监督监察,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26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 | 2024-04-15 11:47 | 渑池县鑫科实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陈村乡黄花村八组,玻璃厂西隔壁,无名耐火材料厂,24小时生产,噪音扰民。 |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渑池县陈村乡黄花玻璃厂西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陈村乡黄花杨庄村,公司名称是渑池县鑫科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铝酸钙粉、净水剂生产与销售,该公司年产2万吨石油支撑剂建设项目于2016年12月1日办理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文号渑环函(2016)61号,该公司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生产工艺流程:外购原料-破碎-球磨-煅烧-冷却-成品-包装,产品名称:铝酸钙粉,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噪声,主要生产设备是:回转窑1个、球磨机2台、搅拌机4个、滚筒筛4个、破碎振动筛1台、雷蒙磨1台,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有:袋式除尘器、脱硫设备1套、在线监控设施、密闭料棚。针对举报人反映噪音大、异味大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核实,渑池县鑫科实业有限公司因市场等因素于2020年9月停产至今,由于行情回暖,该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向我局递交了复工复产申请,4月13日4时许点火启动了炉窑,复工复产过程中除尘器、脱硫设施、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正常排放,由于生产设备长期停运风化锈蚀,启动时不可避免有一定的气味和噪音产生,4月15日2点左右该公司炉窑及设备故障已自行停产检修至今,因该公司不能正常运行生产,噪音检测无法实施。下一步我局将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企业加强监管,按照环保要求,减少生态环境污染。 | 已办结 |
27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 | 2024-04-14 20:17 | 渑池县鑫科实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黄花玻璃厂西,鑫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噪音大,异味大,请尽快处理。 |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渑池县陈村乡黄花玻璃厂西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陈村乡黄花杨庄村,公司名称是渑池县鑫科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铝酸钙粉、净水剂生产与销售,针对举报人反映噪音大、异味大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核实,渑池县鑫科实业有限公司因市场等因素于2020年9月停产至今,由于行情回暖,该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向我局递交了复工复产申请,4月13日4时许点火启动了炉窑,复工复产过程中除尘器、脱硫设施、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正常排放,由于生产设备长期停运风化锈蚀,启动时不可避免有一定的气味和噪音产生,4月15日2点左右该公司炉窑及设备故障已自行停产检修至今,因该公司不能正常运行生产,噪音检测无法实施。下一步我局将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企业加强监管,按照环保要求,减少生态环境污染。 | 已办结 |
28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 | 2024-04-12 08:46 | 渑池县大鹏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来电人反映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镇甘涧村村北300米,有一无名石子加工厂利用废弃区域加工石子、铝石,存在噪音和扬尘污染,请排查。 | 经查,被举报的企业名为:渑池县大鹏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渑池县仰韶镇甘涧村该公司年产1万吨铝精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6月8日通过渑池县环保局审批,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4年3月27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渑池县大鹏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由于长期停产,场内环境差,达不到生产条件,我局于2024年4月3日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环境问题的通知》,三环渑局责改{2024}2-001号,要求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投入生产。接到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13日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未生产,正在整改阶段,因天气原因,现场无工人,只有一名看场人员。现场未发现扬尘噪音污染现象。今后,我中队将继续依法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实行定时或不定时监督监察,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29 |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 | 2024-04-30 19:22 | 农药味 |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村西边周总理纪念馆向西200米附近,每个月会不定时闻到很浓的农药味3次左右,闻过以后会导致嘴巴里发苦,举报人称周边有工厂,不清楚是从哪个工厂排放的,望排查。 | 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进行调查处理。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执法人员樊焱霖、蔡阳博、薛韶益对投诉人举报的问题开展现调查,群众反映的大营镇大营村村西边周总理纪念馆向西200米处周边为农用耕地,村民种植有果树、小麦、玉米等农作物,春、夏季节是农作物防治病虫害的关键时刻,村民不定时对农作物喷洒农药,农药味会弥漫在空气中,刮风时在周总理纪念馆附近确实能闻到农药味。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核查,周总理纪念馆周边没有工厂,不存在工业企业排放刺鼻气味。现场走访了周边居民,确定了农药味是在农作物庄稼喷洒农药时产生的,走访的居民中没有出现闻到农药味后嘴巴里发苦的情况。 三、下一步监管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居民区周边的环境监管,确保群众环境权益不受影响。 | 已办结 |
30 |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 | 2024-04-28 10:13 | 废塑料加工作坊 |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神泉路平房东1区六号楼东南95米,废塑料加工作坊,污水乱排放,排放到作坊的附近,异味很大。 | 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进行调查处理。一、举报人信息: 匿名举报,无联系方式 二、反映的问题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神泉路平房东1区六号楼东南95米,废塑料加工作坊,污水乱排放,排放到作坊的附近,异味很大。 三、调查办理情况: 接举报件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反映该单位为三门峡峡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废品收购站),法定代表人李群柱,地址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原店镇三门峡西火车站广场东侧,从事废品收购活动。院内堆放有大量废旧塑料制品,院西侧安装有一套塑料制品破碎设施,未配套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该收购站在收购废品的同时从事旧塑料破碎加工作业。 我局按“散乱污”企业关闭取缔要求,通知该地段的供电单位三门峡西车站,对其破碎设施停止供电,同时通知督促原店镇政府配合三门峡西车站对该塑料加工设施组织取缔。 四、下步要求 :我局将督促原店镇政府加大区域内“散乱污”企业的管理定期巡查发现一起取缔一起,严格执行省、市、政府“散乱污”企业整顿清零工作要求,严禁区域内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 已办结 |
31 |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 | 2024-04-26 09:36 | 砂石贩卖 | 2019年左右在村居民居住地从事水泥,沙子贩卖,用大型机械进行沙子和土搅拌,遇到刮风天气造成附近村民院子屋内都是沙土,村民们苦不堪言 | 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进行调查处理。接问题反映后,我局人员会同张村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办理,西张村镇前关村村民在其居住的房前露天堆存砂石从事销售,周边为居民区。 鉴此况对杜永群进行了教育,督促镇政府监督其对现场的砂石采取了覆盖措施,减少扬尘产生。通过说明国家政策教育的方法,当事人已保证对现场的砂石做好日常洒水和覆盖措施,场地的石子沙子售完后不再在居民区,经营砂石活动。 今后我局将督促当地镇政府加强环境巡查力度,发现村民不按要求从事设粉尘活动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增强居民环境意识,逐步改善当地群众的生活环境。 | 已办结 |
32 |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 | 2024-04-14 11:13 | 刺鼻气味 |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明珠家园小区,近期不定时空气中会出现刺鼻异味,闻到后呛嗓子,望核查。 | 接到举报后,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进行调查处理。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问题开展现调查,群众反映的明珠家园小区位于陕州区甘棠街道办周公西路,小区周边全部是居民区。 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 经现场核查,明珠家园小区周边没有工厂,不存在工业企业排放刺鼻气味。我们在现场排查中没有闻到异常气味,现场走访了周边居民,均没有闻到刺鼻气味,我们联系了天燃气公司人员到现场查看,均没有发现天燃气管道泄漏和群众反映燃气泄漏之类的投诉。 三、下一步监管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居民区周边的环境监管,及时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查处,确保群众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 已办结 |
33 | 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 | 2024-04-25 15:15 | 义马市新大牧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石门村义马市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粪水池无遮盖,周边无防护措施非常危险,有臭味。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不属实。 (一)关于“粪水池无遮盖、有臭味”问题 经调查,举报内容中所提“粪水池”实为该企业养殖区西北侧的集污池,该问题属实。该单位二期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猪舍清洗废水、猪尿和生活污水主要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养殖区西北侧集污池内,经工业分离机分离后粪污进行厌氧发酵处理,产生的沼气贮存于气柜中用于猪舍保温和生产生活,产生恶臭的管道和沼渣罐进行了密封处理,发酵池恶臭治理采用生物滤池进行控制,发酵废水排入田间储液池(排入田间储液池的发酵废水不会产生臭味),废气臭气的治理符合环评要求。 为加强精细化管理及安全防护,2020年5月,该单位对集污池增设了安全防护顶盖,投用后减少了集污池臭气逸散,2023年冬季因出现降雪天气集污池顶盖被大雪压塌,因资金问题,顶盖修复工作被暂时搁置。核查时,集污池存在臭味逸散、顶部无遮盖的情形。 (二)关于“周边无防护措施非常危险”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检查,该企业集污池四周设置有1.5米高荷兰网,并悬挂有“水深危险、请勿靠近”字样的警示标志,不存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形。 接到交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认真核实情况。针对群众诉求,我局执法人员依照“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原则,对该单位提出指导性建议,建议恢复集污池防护顶盖,该单位于2024年5月1日重新制定了集污池加盖维修方案,并纳入2024年第二季度维修计划,计划45天内完成集污池的加盖维修。 | 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