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项目审批> 批准服务信息> 文章浏览
2025年11月3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1-03 11:48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  编:472000

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河南韶州矿业有限公司渑池铝土一矿地下开采建设

项目

三门峡市渑池县张村镇、陈村乡

河南韶州矿业有限公司

河南清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韶州矿业有限公司渑池铝土一矿地下开采建设项目位于三门峡市渑池县张村镇、陈村乡,铝土矿开采规模为100万t/a,设计矿山服务年限26.1年,采取地下开采方式。该项目采用双竖井+斜坡道开拓,房柱采矿嗣后充填法开采,新建斜坡道、主副竖井2个采矿工业场地,3个风井工业场地,不设置永久废石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为铝土矿开采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已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井下废气

采用湿式凿岩、湿式爆破的作业方式,采用机械抽出式通风方式,凿岩后采取加强通风,并在产尘点及通道加强洒水、喷雾。

(2)充填粉尘

上料、破碎、筛分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搅拌机排气孔设置密闭管道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水泥仓排气孔采用密闭管道连接仓顶袋式除尘器,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粉煤灰仓排气孔采用密闭管道连接仓顶袋式除尘器,以上共同经1套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矿石周转场扬尘

矿石周转场地面全部硬化,矿石周转场全封闭,通道一侧设置卷帘门,内部设置干雾抑尘措施,矿石在装卸过程中进行喷干雾抑尘;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钢结构全封闭库和喷干雾抑尘装置。

(4)运输道路

矿石在装卸过程中及时洒水抑尘;工业场地出入口设车辆冲洗装置,进出车辆冲洗车身及轮胎,至出场车辆车轮车身干净、运行不起尘,洗车平台四周设置洗车废水收集防治设施。项目运输道路全部硬化,由专人维护路面平整并定期清扫洒水;汽车维持良好的车况,在通过村庄时应谨慎慢行,减少车辆颠簸,在敏感点附近路段两端设置限速标志等管理措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主副井工业场地生活区设1 套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地绿化,不外排。

(2)矿井水

矿井水涌水量为9257m3/d,经井下水仓沉淀后部分用于井下湿式凿岩及井下防尘等生产用水(450.72m3/d),剩余部分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1000m3/d,处理工艺为斜管沉淀+过滤+臭氧接触氧化)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144.59m3/d)场地、道路抑尘洒水及车辆冲洗装置补水,部分用于(264.70m3/d)场地绿化用水,部分用于充填系统(193.70m3/d)用水,部分用于(229.45m3/d)农灌季节矿区农田灌溉(非农灌季节240d,计约5.5068万m3达标外排),剩余全部经供水管道输送至渑池县韶龙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东阳泵站用做工业用水不外排(泵站检修期14d,检修期间11.2万m3,计约306.85m3/d达标外排),以上计约457.72m3/d达标外排。

3、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运行平稳可靠、噪声小的设备,从源头减轻噪声污染;对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机房内,无法布置在机房内的高噪声设施,四周设隔声板围护降噪;根据高噪声设备特性分别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对机械振动性设备(如泵类),设置减振基础;对空气动力性设备(如空压机),安装消声器。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废石

运行期前0.5 年废石暂存于废石临时堆场;运营0.5 年后,废石不出井,直接用于回填井下采空区。

(2)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矿井水处理站污泥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4.23t/a,送至附近农田做农肥。

矿井水处理站产生污泥约273.76t/a,收集后回填井下采空区。

(3)机修废物

机修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产生量约为1.5t/a,属于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在主、副井工业场地设危废暂存间,将机修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源头控制措施及过程防控措施,该项目通过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及时掌握该项目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土壤、地下水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一旦发现污染,第一时间进行治理。

综上所述,该项目根据各类污染源排污特征采取了目前国内同行业已采用的先进成熟治理措施,可实现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经采取的措施处理后运营期环境影响可控。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2

灵宝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选矿厂技改及尾矿多金属综合回收项目

三门峡市灵宝市阳平镇涣池村

灵宝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

洛阳德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灵宝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阳平镇涣池村,因现有生产原料(废矿石)存量不足,企业计划改用自有矿山第二分公司四矿矿石(含4万吨/年低品位矿及2万吨/年高品位矿)和第三分公司三矿的低品位废石(3万吨/年),本次技改工程在生产规模保持300t/d不变的情况下,更新现有工程老旧设备,在现有全泥氰化炭浆生产线的基础上并联建设一条金浮选线,金浮选和现有生产线交替运行,用于处理高品位矿石,同时,为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率,在现有全泥氰化生产线末端建设一条多金属回收生产线,综合回收铁、铜、硫等伴生有价金属。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浮选车间、多金属回收车间、精矿压滤车间等,以及浮选机、磁选机、渣浆泵等设备的采购、安装。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

该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B0921金矿采选”,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第十项“黄金”中第2条“黄金尾矿(渣)及废石综合利用(回收有价元素、用于回填、制酸、建材等)”。该项目已于2024年10月30日在灵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10-411282-04-02-789077,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环节均为湿式作业,生产过程采用电能作为能源,因此生产环节无废气和粉尘产生。本次对现有工程破碎筛分工序实施“以新带老”措施,环评要求在对下料口采用三面围挡并增设集气罩,将废气接入除尘器;破碎筛分过程中的各受料点、转运皮带落料点等进行二次密闭,破碎筛分工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通过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同时可达到《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A级绩效水平(10 mg/m3)。

本项目产品运输采用汽车运输,因此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运输扬尘。项目要求运输车辆车斗采用苫布苫盖,项目在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系统,车辆在进出时进行车辆冲洗,降低车辆运输粉尘。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规模标准(油烟1.5mg/m3)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所有生产废水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尾矿送至尾矿库压滤,压滤水通过回水池返回选厂;精矿经压滤机压滤后通过回水池返回选厂;食堂废水排入厂区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经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选厂生产。通过上述措施,可有效降低废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尾矿渣进入尾矿库堆存;生活垃圾送至阳平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该项目各废污染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通过科学选购设备、合理布置,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减轻对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源头控制措施及过程防控措施,该项目通过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及时掌握该项目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土壤、地下水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一旦发现污染,第一时间进行治理。

综上所述,该项目根据各类污染源排污特征采取了目前国内同行业已采用的先进成熟治理措施,可实现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经采取的措施处理后运营期环境影响可控。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