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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7日受理和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5-07 17:37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海峰木材加工厂年产3万方木材项目

2020年5月7日

洛阳华泓科技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南朝村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6634m2,建筑面积1940m2,主要设有原木车间、香菇料车间、库房1、库房2等。办公室占地面积238m2。主要设备:粉碎机、带锯、剥皮机等,三种产品分别是香菇料、木皮、木板。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管网,排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车辆冲洗水经13m3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地面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2)废气。带锯、粉碎机、剥皮机等设备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设置1台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分别在带锯、粉碎机、剥皮机、打圆机处安装集气罩,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15米排气筒排放。

集气罩未能收集到的粉尘防治措施:生产车间采用全封闭彩钢结构,生产过程中关闭车间大门。原料、产品全部入库存放,严禁露天堆放。厂区内道路全部硬化,裸露土地全部绿化。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排放限值(严格50%执行)及无组织排放限值。

3)声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内各种生产设备的运转。经过减震基础、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昼间≤60dB(A)”的排放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要求。

5)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边角料、锯末、除尘器收尘、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废机油。边角料、锯末全部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集尘全部配入香菇料中,作为成品外售。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混装后定点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 年修改),危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

 

 

 


海峰木材厂环评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