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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2日受理和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5-19 18:07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门峡市顺兴砼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扩建项目

 

2020年5月18日

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街道办家王庄村53

三门峡市顺兴砼业有限公司

投资1780万元,在现有年产3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基础上扩建1180型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形成年产60万立方混凝土规模

1.废气治理措施

扩建工程搅拌楼配套了一台脉冲袋式除尘器,扩建工程设计四个筒仓,其中包括2个水泥仓、1个粉煤灰仓和1个矿渣粉仓,每个筒仓分别配套了一台脉冲袋式除尘器,类比现有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结果粉尘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和《三门峡市2019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方案》(三环攻坚办[2019]37号)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的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粉尘最大落地浓度约为0.0003617mg/m3,项目厂界外1m处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0000152mg/m3,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为0.5mg/m3的要求;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无超标点,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确定要求,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经现场踏勘,项目50m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正常生产情况下清洗搅拌机和运输车冲洗废水产生量共计12000t/a,该部分废水中通常含有水泥、砂石和外加剂等强碱性物质,且悬浮物浓度高,建设单位采用砂石分离设备+沉淀,沉淀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运输车辆的清洗和作为原料水搅拌混凝土,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扩建完成后,项目生活废水维持现有工程现有水平:项目生活污水总产生量为2.8t/d(700t/a),食堂废水经0.5m3隔油池隔油后和办公生活废水一起排入42m3沉淀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旱厕粪污池暂存,定期外运肥田,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生产固废:项目粉料仓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85.92t/a。搅拌楼内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88.44t/a,这两部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罐车、搅拌机清洗废水送至砂石分离系统废砂石量约为17720t/a,经砂石分离机后回用于生产

4、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生产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旱厕粪污定期外运肥田,粉尘有组织排放总量为0.323t/a。


山水砼业年产100万立方新透水性商品混凝土项目

2020年5月18日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王镇北路井村87

三门峡市山水砼业有限公司

25000万元,设置2条混凝土生产线,设备:搅拌主机、料仓等。产品:新透水性商品混凝土100产量(万m3/a

(1)废气①有组织废气:各粉料储存罐产生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下料及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经搅拌系统骨料中间仓上方设的集气管道引至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 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10mg/m3”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项目厂区运输车辆及原料堆存、砂石料卸料过程中会产生粉尘。运输车辆采取如下措施:I、厂区安装喷淋设施,做到全厂覆盖,及时对厂区内地面进行洒水降尘,保持厂区道路完好和清洁,车辆行驶时应无明显可见扬尘;II、对厂区地面进行全面硬化处理,水泥、石子、机制砂和细沙运输车辆要封闭遮盖;运输车应按额定载重量、规定车速运行,严禁超载、超速;III、物料运输车应采取适当方式卸料,卸料后应清理干净方可驶离装卸料区域;IV、运输车辆外观保持清洁,车身应有明显企业标识;V、厂区出口安装全方位立体冲洗设备,对出厂车辆进行冲洗,冲洗设备长度不得低于厂内最长车辆长度。项目砂石料料场采用全封闭钢结构储存,砂石配料料仓采取全封闭地垄式料仓(位于全封闭料场内),料场内保留运输、装卸车辆通道,装卸作业在封闭料场内进行,实现对原料库内石子、机制砂和细沙等的全面覆盖洒水。原料堆场车间地面硬化处理,装卸车辆在作业时,应尽量降低物料落差,砂石料仓应同时打开原料库顶部的喷淋洒水系统,湿式作业,以减少扬尘产生。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③食堂油烟: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可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表1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浓度限值1.5mg/m3、油烟去除效率≥90%的要求。

(2)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由周围居民拉走用于农田施肥;项目搅拌区地面冲洗废水和搅拌机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和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项目出厂车辆清洗废水经两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运输车辆、皮带输送机、水泵、空压机和各种风机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dB(A)~95dB(A)之间。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器、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捕集的粉尘和沉淀池泥渣。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除尘器捕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泥渣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生产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粉尘有组织排放总量为0.9772t/a。

 

山水砼业年产100万立方米新透水性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pdf

三门峡顺兴砼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