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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0日受理和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2-10 16:09
来源: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门峡钧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三门峡钧德宝汽车维修项目

2020.12.10

河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三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310国道南腾飞汽车城21

三三门峡钧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租用三门峡东高速口腾飞汽车城21号闲置的标准化厂房,项目占地面积约3200m2项。为汽车销售及维修项目,包含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清洗等流程。主要设备:道路救援车、汽车检测设备、定位校正设备、举升机、检测仪器、修理、加工及喷漆设备。年维修车辆800辆,其中喷烤漆300.

一、废气。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采用喷漆房对车辆进行喷漆,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通过设置在密闭的喷漆房车间顶部的集气罩收集至“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打磨废气处于封闭车间内,通过移动式除尘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餐厅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置后达标排放。根据预测分析结果,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汽车维修与维护(0811)要求,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50mg/m3。厂区无组织排放标准为6mg/m3(涂装工序厂房外设置监控点)。厂界无组织执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企业边界排放要求(2.0mg/m3)。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0m,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评价建议不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

二、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984t/a。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门峡市华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约为80~85dB。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在采用相应措施后,厂界四周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汽车零部件、生活垃圾、废灯管(不含汞)及危险废物,废汽车零部件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灯管(不含汞)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中心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后定期有有资质单位回收。

 

 

三门峡钧德宝汽车维修项目 .pdf